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
來源: | 證券時報 | 發布時間: | 2011年11月19日 06:36 | 作者: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化學"或"本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於2011年11月10日以專人送達、傳真形式發出,會議於2011年11月18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的董事13名,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13名,會議的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一、會議以贊成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關於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王洪欣、王龍遠、鄭欣洲、孫潤蘭、王學斌迴避表決) 詳細內容見2011年11月1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預計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意見: 1、程序性。公司於2011年11月18日召開了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對公司2011年新增與關聯方新疆烏蘇新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宏化工")電石採購作了預計,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項關聯交易時,關聯董事實行迴避原則,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在召集、召開及作出的決議的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關聯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而進行的,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的,交易價格按市場公允價格,沒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的行為。 保薦機構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發表意見: 1、上述關聯交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市場公允價格協商確定,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公司關於關聯交易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2、中泰化學擬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有關關聯董事遵守了迴避制度,公司獨立董事也發表了同意意見,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方可實施。截至目前,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中泰化學《公司章程》的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中泰化學擬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二、會議逐項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 1、本公司向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同意1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本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同意1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華泰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同意1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細內容見2011年11月1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意見: 根據集團公司整體運作,中泰化學在不影響自身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根據《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利用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向下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對保證被資助對象生產運營起到促進作用,同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資金佔用費參照公司債券利率計算,不損害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華泰公司根據資金狀況,為下屬公司阜康能源提供財務資助,對保證阜康能源生產經營、項目建設起到促進作用。我們認為:該事項交易公平、合理,表決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泰化學向下屬公司及其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事項。 保薦機構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發表意見: 1、中泰化學擬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的條件是公允的。 2、中泰化學擬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事項已經中泰化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決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學《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中泰化學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均按照《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7號: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要求發表了相關意見;根據中泰化學《公司章程》和《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上述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方可實施。截至目前,中泰化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中泰化學《公司章程》的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中泰化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無異議。 三、會議以贊成票1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關於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議案; 詳細內容見2011年11月1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下屬公司之間提供委託貸款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中泰化學控股子公司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向中泰化學全資子公司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是基於支持其業務發展,解決其生產運營、項目建設資金需求。中泰化學向中泰礦冶提供的委託貸款利率為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中泰礦冶為中泰化學集團的下屬公司,該委託貸款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良影響,我們認為:上述交易公平、合理,表決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同意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該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保薦機構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發表意見: 1、華泰公司擬向中泰礦冶提供委託貸款的條件是公允的。 2、華泰公司擬向中泰礦冶提供委託貸款事項已經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方可實施。截至目前,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中泰化學《公司章程》的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華泰公司擬向中泰礦冶提供委託貸款事項無異議。 四、會議以贊成票1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關於修訂《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議案; 詳細內容見2011年11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五、會議以贊成票1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關於修訂《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議案; 詳細內容見2011年11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六、會議以贊成票1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關於召開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詳細內容見2011年11月1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召開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002092 證券簡稱:中泰化學 公告編號:2011-087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預計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新疆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化工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新疆烏蘇新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宏化工")一期5萬噸/年電石項目已具備投產條件。本公司及下屬公司根據電石需求,擬向新宏化工採購電石,價格按市場公允價格執行,至2011年底預計採購總金額不超過1450萬元。 因年初未預計與新宏化工的關聯交易,現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1450萬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係 (一)基本情況 新疆烏蘇新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宏化工"):成立於2007年9月,註冊資本4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範增偉,法定住所為烏蘇市東工業區,主營電石生產、銷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該公司資產總額7,799.13萬元,負債總額5,619.13萬元,淨資產2,180.00萬元。 (二)與本公司的關聯關係 新宏化工為本公司原股東新疆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化工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化工集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於2011年10月26日全部劃轉至新疆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6條第(一)項所列因與上市公司或其關聯人籤署協議或作出安排,在協議或安排生效後,或在未來十二個月內,視同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因此新疆化工集團仍為本公司的關聯人,新宏化工與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屬公司的交易為關聯交易。 (三)履約能力分析 該公司一期電石項目已具備投產條件,具備履約能力。該關聯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一)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 公司向新宏化工採購電石,按市場公允價格執行。 (二)關聯交易協議籤署情況 以上關聯交易尚未籤訂具體合同。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採購電石業務屬公司正常的經營行為,上述關聯交易為持續的、經常性關聯交易,與關聯方交易價格依據市場條件公平、合理確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為,公司主要業務不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 五、審議程序 1、該關聯交易經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在審議該議案時,關聯董事對相關議案作了迴避表決,其餘董事全部同意。 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該關聯交易事項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就日常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 1、程序性。公司於2011年11月18日召開了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對公司2011年新增與關聯方新疆烏蘇新宏化工有限公司電石採購作了預計,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項關聯交易時,關聯董事實行迴避原則,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在召集、召開及作出的決議的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關聯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而進行的,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的,交易價格按市場公允價格,沒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的行為。 七、保薦機構意見 保薦機構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1、上述關聯交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市場公允價格協商確定,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公司關於關聯交易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2、中泰化學擬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有關關聯董事遵守了迴避制度,公司獨立董事也發表了同意意見,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方可實施。截至目前,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中泰化學《公司章程》的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中泰化學擬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八、備查文件 1、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3、公司保薦機構意見。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002092 證券簡稱:中泰化學 公告編號:2011-088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公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 提供財務資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財務資助事項概述 (一)財務資助金額、期限及用途 依據本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及下屬公司生產運營資金的需求,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公司")根據自身財務狀況,擬向下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如下: 1、本公司向華泰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根據公司《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本公司使用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向華泰公司提供5億元財務資助,用於補充華泰公司生產運營資金,期限7年,本公司將參照公司債券發行利率7.3%向華泰公司收取資金佔用費,具體資金佔用費按照實際使用金額及使用時間收取。 2、本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根據公司《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本公司使用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3億元財務資助,用於補充中泰礦冶生產運營資金,期限7年,本公司將參照公司債券發行利率7.3%向中泰礦冶收取資金佔用費,具體資金佔用費按照實際使用金額及使用時間收取。 3、華泰公司向阜康能源提供財務資助 新疆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阜康能源")為本公司的下屬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6.43%股權,華泰公司持有其53.57%股權。華泰公司根據自身財務狀況,以自籌資金向阜康能源提供7億元財務資助,用於阜康能源項目建設,其中4億元期限5年,按中期票據利率6.23%收取資金佔用費,3億元期限1年,按6.6255%收取資金佔用費,以上具體資金佔用費按照實際使用金額及使用時間收取。 (二)審批程序 上述財務資助事項已經公司於 2011 年11月19日召開的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接受財務資助對象的基本情況及其他股東的義務 (一)接受財務資助對象的基本情況 1、企業名稱: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月16日 註冊資本:464,681.6392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馮文軍 註冊地址:烏魯木齊市益民西街1868號 主營業務:聚氯乙烯樹脂、燒鹼的生產、銷售 主要財務狀況:截至2011年9月30日,華泰公司資產總額為1,052,783.00萬元,負債總額為405,393.20萬元,淨資產為647,389.80萬元,資產負債率為38.51%(未經審計)。 2、企業名稱: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5日 註冊資本:46,500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馮召海 註冊地址:阜康市西溝路口東側 主營業務:電石生產銷售。 主要財務狀況:截至2011年9月30日,中泰礦冶資產總額為201,290.29萬元,負債總額為172,253.30萬元,淨資產為29,036.99萬元,資產負債率為85.57 %(未經審計)。 3、企業名稱:新疆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5日 註冊資本:56,000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王龍遠 註冊地址:阜康市博峰路174號 主營業務:塑料製品、建築材料、化工產品銷售。 主要財務狀況:截至2011年9月30日,阜康能源資產總額為338,102.44萬元,負債總額為278,090.22萬元,淨資產為60,012.21萬元,資產負債率為82.25%(未經審計)。 (二)接受財務資助對象的其他股東義務 1、華泰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2.13%股權。華泰公司其他股東新疆三聯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國經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國開創新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本次未同比例對華泰公司進行財務資助。 2、中泰礦冶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3、阜康能源為華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華泰公司持有阜康能源53.57%股權,中泰化學持有阜康能源46.43%股權。中泰化學本次未直接同比例對阜康能源進行財務資助。 三、董事會意見 依據下屬公司生產運營資金的需求和集團公司資金計劃,由本公司向華泰公司、中泰礦冶提供財務資助,是為保證華泰公司、中泰礦冶生產經營需要。華泰公司向阜康能源提供財務資助,對促進阜康能源項目建設,實現集團公司總體經營目標起到促進作用。本次提供財務資助事項被資助對象均為本公司控股公司,資助主體有能力控制被資助對象生產經營管理風險。因此,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財務資助的風險處於可控制範圍內。 四、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集團公司整體運作,中泰化學在不影響自身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根據《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利用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向下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對保證被資助對象生產運營起到促進作用,同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資金佔用費參照公司債券利率計算,不損害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華泰公司根據資金狀況,為下屬公司阜康能源提供財務資助,對保證阜康能源生產經營、項目建設起到促進作用。我們認為:該事項交易公平、合理,表決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泰化學向下屬公司及其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事項。 五、保薦機構意見 1、中泰化學擬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的條件是公允的。 2、中泰化學擬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事項已經中泰化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決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學《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中泰化學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均按照《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7號: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要求發表了相關意見;根據中泰化學《公司章程》和《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上述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方可實施。截至目前,中泰化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中泰化學《公司章程》的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中泰化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無異議。 六、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計對外提供財務資助金額452,300萬元,其中中泰化學對下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180,300萬元,華泰公司對中泰化學下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272,000萬元,逾期金額0萬元。 七、備查文件 1、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決議; 2、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9月財務報表; 3、新疆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2011年9月財務報表; 4、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2011年9月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002092 證券簡稱:中泰化學 公告編號:2011-089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下屬公司之間提供委託貸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委託貸款事項概述 (一)委託貸款的基本情況 為保障全資子公司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礦冶")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加快其項目建設,擬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向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泰礦冶提供5億元委託貸款,用於中泰礦冶項目建設,期限1年,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 (二)審批程序 上述委託貸款事項已經公司於 2011 年11月19日召開的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接受委託貸款對象的基本情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5日 註冊資本:46,500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馮召海 註冊地址:阜康市西溝路口東側 主營業務:電石生產銷售。 主要財務狀況:截至2011年9月30日,中泰礦冶資產總額為201,290.29萬元,負債總額為172,253.30萬元,淨資產為29,036.99萬元,資產負債率為85.57 %(未經審計)。 中泰礦冶公司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三、委託貸款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中泰礦冶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是本公司及華泰公司的電石供應基地,對本公司及下屬公司電石供應及價格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中泰礦冶由於建設電石項目資金較為緊張,為加快其項目建設,保證其正常生產經營,根據本公司整體資金狀況,由華泰公司向中泰礦冶提供委託貸款,對穩定公司未來的電石供應、降低生產成本、穩固公司產業鏈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獨立董事意見 中泰化學控股子公司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向中泰化學全資子公司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是基於支持其業務發展,解決其生產運營、項目建設資金需求。中泰化學向中泰礦冶提供的委託貸款利率為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中泰礦冶為中泰化學集團的下屬公司,該委託貸款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良影響,我們認為:上述交易公平、合理,表決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同意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該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保薦機構意見 1、華泰公司擬向中泰礦冶提供委託貸款的條件是公允的。 2、華泰公司擬向中泰礦冶提供委託貸款事項已經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方可實施。截至目前,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中泰化學《公司章程》的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華泰公司擬向中泰礦冶提供委託貸款事項無異議。 六、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計委託貸款金額50,200萬元,其中中泰化學對下屬公司提供委託貸款20,000萬元,華泰公司對中泰化學下屬公司提供委託貸款30,200萬元,逾期金額0萬元。 七、備查文件 1、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決議; 2、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2011年9月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002092 證券簡稱:中泰化學 公告編號:2011-090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召開 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四屆十一次董事會、四屆九次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的有關議案,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鑑於此,現提請召開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就本次股東大會之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會議召開基本情況 (一)會議召集人:董事會 (二)會議時間:2011年12月5日上午10:00時 (三)會議地點:新疆烏魯木齊市西山路78號本公司四樓會議室 (四)召開方式:現場表決方式 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事項如下 1、審議關於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2、審議關於公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 (1)本公司向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2)本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3)華泰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3、審議關於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議案。 三、會議股權登記日及出席會議對象 (一)本次會議股權登記日:2011年11月30日 (二)出席會議對象: 1、截至2011年11月30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深圳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股東。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任的見證律師。 四、會議登記日及登記方法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登記時間: 2011年12月2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間。 (二)登記地點:本公司證券部。 (三)登記方法: 1、法人股股東持證券帳戶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證到本公司辦理出席會議資格登記手續; 2、自然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受託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人的證券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3、股東可以現場登記,異地股東可用傳真、信函等方式登記,傳真或信函以抵達烏魯木齊的時間為準,但是出席現場會議時應當持上述證件的原件,以備查驗。 五、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聯繫人:範雪峰 聯繫電話:0991-8751690 傳真:0991-8751690、8772646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西山路78號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郵編:830009) 六、其他事項 會期半天,出席會議股東的食宿及交通費自理。授權委託書見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 授權委託書 茲全權授權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單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代理人應對本次股東大會以下議案進行審議: 1、審議關於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投:□贊成票 □反對票 □棄權票 2、審議關於公司向下屬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 (1)本公司向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投:□贊成票 □反對票 □棄權票 (2)本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投:□贊成票 □反對票 □棄權票 (3)華泰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投:□贊成票 □反對票 □棄權票 3、審議關於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向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議案。 投:□贊成票 □反對票 □棄權票 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 委託人持股數: 委託人股票帳戶: 受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籤名: 委託人(單位)籤字(蓋章): 受託日期: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屆九次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四屆九次監事會於2011年11月10日以專人送達和傳真方式發出會議通知,於2011年11月18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應參加表決的監事5名,實際參加表決的監事5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會議就提交的各項議案形成以下決議: 一、會議以贊成票4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關於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監事黨金花迴避表決) 新疆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化工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新疆烏蘇新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宏化工")一期5萬噸/年電石項目已具備投產條件。本公司及下屬公司根據電石需求,擬向新宏化工採購電石,價格按市場公允價格執行,至2011年底預計採購總金額不超過1450萬元。 新疆化工集團原為本公司股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於2011年10月26日全部轉讓給新疆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6條第(一)項所列因與上市公司或其關聯人籤署協議或作出安排,在協議或安排生效後,或在未來十二個月內,視同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因此新疆化工集團仍為本公司的關聯人,新宏化工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屬公司的交易為關聯交易。因年初未預計與新宏化工的關聯交易,現新增預計公司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1450萬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內控規則落實情況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關於開展"加強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控規則落實"專項活動的通知》,比照《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情況自查表》,認真核查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運行情況,並針對自查問題制定了整改計劃,現整改工作已經完成,具體問題及整改情況如下: 一、經查,公司內控規則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及責任人 1、公司目前尚未與具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籤署《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 整改措施:根據"加強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控規則落實"專項活動的通知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的內容,儘快與具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籤署《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 整改責任人:董事會秘書 整改期限:2011年11月30日前。 2、公司建立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但因公司組織機構調整等原因,需對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整改措施:根據公司現行管理情況,對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整改責任人:董事會秘書 整改期限:2011年11月30日前。 二、整改落實情況 1、公司目前尚未與具有從事代辦股份轉讓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籤署《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 落實情況: 公司已於2011年11月4日與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籤訂了《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確定由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的主辦券商。 2、公司建立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但因公司組織機構調整等原因,需對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落實情況: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修訂了原《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並於2011年11月18日在四屆十一次董事會上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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