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街單位門前管理導則十條
長春市南關區文明辦
(試行)
為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常態長效,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規範引導臨街單位加強門前管理,營造乾淨、有序、文明的城市環境,依據文明城市創建標準和城市管理工作相關規定,制定《臨街單位門前管理導則十條》,概括為「一清二講三包四到位」:
1.清積雪:雪停為令,自掃門前雪,把積雪堆放到路緣石以下,便於清運。
2.講文明:誠信經營,提倡分餐,文明養犬,垃圾分類放,保持適當社交距離,遇人問路要友善。
3.講衛生:保持門前衛生乾淨整潔,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不在門前擺設垃圾桶。
4.包秩序:不佔道經營,不亂堆亂放,不用高音喇叭攬客,不產生噪聲和油煙。
5.包綠化:愛護門前綠化,不毀壞花草和樹木,遇有大風吹倒樹木及時向園林部門報告。
6.包立面:保持外牆面、門窗、櫥窗美觀整潔,不亂貼亂掛,隨時清除野廣告。
7.亮化美化到位:按要求設置霓虹燈、鐳射燈、LED顯示屏,適當插播公益廣告,按時開關,避免強光照射。
8.車輛停放到位:不用桌椅等佔用停車泊位,不長期停放「庫房車」,勸導外來車輛有序停放。
9.設施看管到位:發現門前路燈、垃圾箱、廣告欄、人行道等公共設施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0.匾牌管護到位:保持廣告匾牌整潔,無殘缺、無漏字、無燈光顯示不全。
【來源:長春文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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