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公司對《關於對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
年報有關事項的問詢函》相關問題回復的獨立意見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鵬起」或「公司」)於2020年9月24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二部發來的《關於對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報有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0】2560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問詢函》中部分問題需要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我們作為*ST鵬起獨立董事,認真審閱了公司對《問詢函》相關問題的回覆,現就《問詢函》相關問題回復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問詢函》問題1.半年報披露,公司2019年起對子公司郴州豐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越環保)、成都寶通天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通天宇)失去控制,半年報未將兩家子公司納入合併報表,該情況是公司3名董事、1名監事不能保證2020年半年報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原因之一。
請公司補充披露:(1)公司認為對兩家子公司喪失控制及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的具體時點、原因及合理性、認定依據及其充分性,以及前期對相關事項的信息披露情況;(2)失控日公司如何確定子公司相關資產價值,如何確定公司財務報表關於兩家子公司相關資產及負債的金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是否存在重大差錯,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3)豐越環保、寶通天宇失控的主要責任人,目前的控制狀態,相關責任人是否存在涉嫌惡意掏空上市公司的違法犯罪行為;(4)公司為有效控制豐越環保和寶通天宇所採取的具體措施及其進展;(5)公司為解決失控問題已採取和擬採取的民事訴訟、刑事報案等具體措施。請獨立董事發表意見。
獨立董事意見:
(1)公司管理層應聘請外部機構對子公司失控時點及原因發表核查認定意見。
(2)公司應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公司前期的財務報表進行更正。
(3)公司管理層應聘請外部機構對失控子公司的相關責任人是否存在涉嫌惡意掏空上市公司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核查,如果最終經核查發現失控問題的相關責任人確實存在惡意掏空上市公司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司管理層應採取民事訴訟、刑事報案等措施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4)公司應採取更有效措施對豐越環保和寶通天宇進行管控,積極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問詢函》問題4.半年度披露,公司目前存在大額違規擔保、資金佔用未解決情況。請公司補充披露:(1)2020 年公司是否新增違規擔保及資金佔用,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資金佔用或違規擔保等違規情況;(2)違規擔保、資金佔用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具體影響;(3)公司已採取解決違規擔保及資金佔用的具體措施及進展。請獨立董事發表意見。
獨立董事意見:
(1)我們查閱了公司關於2020年公司是否新增違規擔保及資金佔用、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資金佔用或違規擔保等違規情況的自查記錄,我們沒有發現2020 年公司存在新增違規擔保及資金佔用,也沒有發現公司存在尚未披露的資金佔用或違規擔保等違規情況。
(2)違規擔保及資金佔用事項已經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若不及時解決將會影響到公司生產經營的可持續性。截止目前,公司實際控制人關於歸還佔用資金事項尚未有實質性進展,實際控制人違規擔保事項對公司造成的風險仍然存在。據了解公司實際控制人正在尋找新的合作方來解決資金佔用問題及公司目前所面臨的困境,公司管理層應積極督促實際控制人採取有效的措施解決佔用資金等問題,並督促實際控制人給出明確的償還最遲期限,如在該期限內無法償還,公司應當採取法律手段追回實際控制人所佔用資金並追究其對公司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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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報有關事項的問詢函>相關問題回復的獨
立意見》的籤字頁)
獨立董事:
韓志麗 嚴法善 雷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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