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振興南寧「創新·經濟效益杯」勞動競賽評比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九日
振興南寧「創新·經濟效益杯」
勞動競賽評比辦法
振興南寧「經濟效益杯」和經濟技術創新競賽在我市已開展多年,對南寧經濟發展和三個文明建設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為了進一步調動全市廣大職工和經營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經濟效益,推動我市經濟建設和率先實現跨越式發展、為服務中國—東協博覽會,建設大南寧做出新貢獻,現修訂振興南寧「創新·經濟效益杯」競賽評比辦法。
一、評比範圍
南寧市區內所有工業、交通、商貿、建設等企業,均可參加競賽評比。
二、競賽評比項目
(一)經濟效益杯
金杯20個,銀杯20個,銅杯20個,鼓勵杯若干個。
1、考核指標
以當年財務年報經濟技術指標為主要考核依據。具體考核指標如下表:
序號 | 考核指標(%) | 企業考核標準 | 標準分 | ||||
工業 | 商貿 | 建設 | 交通 | 其他 | |||
1 | 社會貢獻率 | 25 | 20 | 25 | 20 | 25 | 20 |
2 | 實際銷售利稅率 | 5 | 5 | 5 | 5 | 5 | 15 |
3 | 資本保值增值率 | 110 | 110 | 110 | 108 | 110 | 20 |
4 | 總資產報酬率 | 7 | 8 | 5 | 5 | 7 | 15 |
5 | 資產負債率 | 70 | 80 | 80 | 60 | 70 | 10 |
6 | 成本費用利潤率 | 1.5 | 2 | 1.3 | 15 | 1.8 | 10 |
7 | 全員勞動生產率 (萬元/人) | 2.4 | 12 | 2.5 | 5 | 2.5 | 10 |
2、企業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奪杯:
(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和工傷死亡事故超標的,或在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稅務檢查中發現重大問題,受到通報批評的 ;
(2)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
(3)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的。
3、評比辦法
(1)採取百分制打分的辦法,標準分合計為100分,總得分80分以上方可進入奪杯評比範圍。
(2)實行加減分計算的辦法:
<1>上表1—7項考核指標加減分額分別為:
第1項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加減2分;
第2、3項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加減1.5分;
第4項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加減1分;
第5項每減、增一個百分點加減1分;
第6項每增、減2個千分點加減1分;
第7項每增、減工業5千元/人、商貿1萬元/人、交通1萬元/人、建設1.5萬元/人加減2分。
每項最高最低得分為正負100分。
<2>被確認為市級名牌產品或建設工程獲市級優質工程獎、商貿和交通企業獲市級優質文明服務獎的加5分;自治區(部)級名牌產品或建設工程獲自治區(部)級優質工程獎、商貿和交通企業獲自治區(部)級優質文明服務獎的加10分;被確認為全國名牌產品或建設工程獲全國優質工程獎、商貿和交通企業獲全國優質文明服務獎的加20分。
<3>企業年實現利潤總額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給予加分。加分辦法:實現利潤總額(以萬元為單位)×係數0.04=實際得分。此項最高加分不超過50分。
<4>企業當年實現利稅總額比上年每增長百分之一加1分。此項最高加分為100分。
以上<1><2><3><4>項得分相加為總得分。
<5>市勞動競賽委員會辦公室按照各縣、區,各行業、系統參賽企業的比例和對南寧經濟發展的貢獻情況分配獎勵評選名額。各縣、區,各行業、系統按企業實際得分的高低排列,推薦金、銀、銅杯候選單位;按企業扭虧成效和減虧幅度推薦鼓勵杯候選單位,提交市勞動競賽委員會評定,報市委、市政府審批。
4、獎勵辦法及資金來源
(1)凡評上金、銀、銅杯的企業,均給予獎勵。獎金以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為基數計提,列入成本(不包括中央企業)。
(2)獎金提取比例:金杯獎按本企業實現利潤的1.8%;銀杯獎按本企業實現利潤的1.5%;銅杯獎按本企業實現利潤的1.2%。具體獎金額按市財政局、市勞動競賽委員會辦公室核審數額發放。
獎金分配原則:獲獎金額在領導班子成員中按貢獻大小分配,副職獎金額為正職的60—80%。廠長(經理)兼書記者,在原正職的標準上再增加20%。
(3)實行年薪制的企業分別按獲金、銀、銅杯獎等級增加年薪1.8%、1.5%、1.2%,不再按企業實現利潤提取獎金。
企業職工的獎勵由企業自行確定。
(4)評上金杯獎和銀杯獎的企業廠長(經理)、書記(或專職副書記)、工會主席經職代會審議同意,可同時申報南寧市優秀(先進)廠長(經理)、南寧市優秀(先進)黨組織書記、南寧市優秀(先進)工會主席。由縣、區、行業審核,報市勞動競賽委員會進行評審,經市委、市政府審批後,授予相應稱號。
(5)連續三年獲得金杯獎的企業,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南寧市明星企業」稱號,並給予該企業廠長(經理)、書記、工會主席各獎勵一次性獎金10000元。
(6)設競賽優秀組織工作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5名,獎勵在競賽組織工作中做出成績的縣區、行業、系統的競賽組織部門。獲競賽優秀組織工作獎的單位,一等獎2000元,二等獎1500元,三等獎1000元。
(7)獎勵競賽「優秀組織者」200名,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5、獲獎企業凡經審計發現弄虛作假的,除扣回全部獲獎金額、撤銷榮譽稱號外,對廠長(經理)、書記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二)經濟技術創新競賽(優勝單位20個,優秀合理化建議實施項目和優質服務品牌20個)
1、評比條件
(1)工交企業完成或超額完成以效益為主的全年各項經濟指標計劃的;或同比有較大增長的;或減虧、控虧取得明顯成效的;
(2)商貿、旅遊企業誠信經營,優質服務,文明待客,依法經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計量、物價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或獲自治區、部級優質文明服務獎的;
(3)市政、城建企業在重點工程建設中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工程質量、施工速度創新記錄的,或獲自治區、部級優質工程獎的;
(4)行業系統的企業參賽率達80%以上,各項經濟指標完成較好的;
(5)全年無重大質量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和工傷死亡事故超標的。
(三)南寧市十佳員工(包括技術革新能手、操作能手、開發新產品能手、服務創新明星等,同時推薦為勞動模範和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候選人)
1、經濟技術創新能手(包括技術革新能手、操作能手、開發新產品能手)。在實施合理化建議項目、技術革新、創造發明、開發新產品、推廣新技術、新工藝等方面進行技術攻關成效顯著的;或在市級以上技術比賽、崗位練兵、技術比武中成績優秀的。
2、服務創新明星。誠信經營,優質服務,文明用語,真誠待客,態度熱情,熟悉業務,服務技能熟練,形成特色服務,品牌服務的;或在市級以上技術比賽、崗位練兵、技術比武中成績優秀的。
獲得南寧市十佳員工由市委、市政府頒發榮譽證書,給予一次性5000元獎勵。
三、競賽要求
(一)各縣、區,各行業、系統積極做好組織指導工作。要將振興南寧 「創新·經濟效益杯」競賽與經濟體制改革和生產經營計劃結合起來,制定本系統的勞動競賽方案,開展本系統的勞動競賽,發動企業為完成年度的各項經濟工作目標,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個突破和三個百億目標,服務中國—東協博覽會、建設大南寧衝刺立功。
(二)為了確保完成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各企業要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大力開展增產增效、扭虧增盈、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確保安全等多種形式的競賽活動,激發廣大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和使命感,為全面完成年度的企業工作目標而努力奮鬥。
(三)工交企業在進行企業改革改制工作的同時,要通過開展勞動競賽,下大氣力抓好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認真開展以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方法創新、環保創新為主要內容的經濟技術創新競賽活動,實施開發新產品、創名牌發展戰略,內抓質量成本,外抓市場營銷,千方百計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四)商貿、旅遊企業要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推動服務品牌創建。以優質服務為切入點,開展以「三新」為主要內容(即服務模式創新、服務功能創新、服務特色創新)的「爭當職業明星,爭創服務品牌」競賽,突出規範服務、星級服務、品牌服務,樹立首府「窗口」新形象。
(五)市政、城建企業要以「136」工程為主體,以重點工程為舞臺,開展「增光杯」勞動競賽,針對承建工程的重點、難點、急點,發動組織廣大職工獻計獻策,依託技術創新,促進重點工程建設,為南寧市面貌的改變做出新貢獻。
(六)各企業要繼續開展「安康杯」競賽,在抓生產經營的同時,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消滅事故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四、獎勵和表彰
各項獎項由企業申報,經縣、區、行業審查鑑定,向市勞動競賽辦公室推薦,市勞動競賽委員會審核評比。市委、市政府對競賽活動優勝單位,項目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