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江南晚報反映,她在惠山區一小區內買了一套別墅,本來是挺開心的一件事,但剛住進去卻發現隨房子贈送的中央空調壞了,為了這事,王女士夫妻倆鬧得很不愉快。
王女士的新家是精裝修的聯排別墅,算上贈送的面積足有四百多平方。房子是去年8月買的,到今年4月,王女士拿到了鑰匙,簡單布置了一下後,6月時夫妻倆住了進來。一進來就發現了問題,房子的中央空調一直不工作,找來維修人員一查才知道,原來是主機壞了,「說是主板壞了,但是當時的情況是主板換了也不一定好用。夏天的時候溫度太高,只能買了個單匹的空調。」
王女士講,她這套房子其實已經閒置了五六年了,屬於別墅區的尾盤,雖然是精裝修的,但屋子裡的電器好久沒用了,可能因此才出了問題。事後,王女士去找銷售員反映這個情況,但一直沒下文。王女士只能再去找其他部門協商,沒想到事情沒解決,自己還生了一肚子氣,「開發商不管,去找物業,物業也不管;再去找售後,他們也說管不了。」那時候正是七八月份,天氣炎熱,沒有空調的別墅沒法入住,這讓王女士的丈夫很惱火,也為此與王女士產生了矛盾。
隨後,記者隨著王女士來到屋子的售後部門,但是對於王女士的訴求,工作人員始終表示他們只保修合同內的部分。工作人員解釋說,王女士的這套房子屬於尾盤,當時開發商是以毛坯房的價格賣給王女士的,雖然裡面地磚、地板、櫥櫃、衛浴以及空調等設施一應俱全,但全部屬于贈送物品,「買了之後敲掉重新裝修都可以」。工作人員講,正因為內部裝飾都屬于贈送,所以空調並不在他們的保修範圍。而在售樓處,記者也得到了相同的回答。
為此,記者又諮詢了律師,據律師介紹,這要看王女士的房屋買賣合同內有沒有精裝修的內容,如果沒有的話,屬於開發商贈與,業主接受,兩者已經完成了交割義務,開發商便不需要承擔維修責任,「因為沒有合同來約束開發商承擔維修義務」。(甄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