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2020-12-20 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

  1 總 則

    1.1 目的

  為有效地預防、減少輻射事故的發生,快速、科學地進行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理,達到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目的,制定本預案。

  1.2 方針和原則

  輻射事故具有突發性、複雜性、敏感性,必須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一旦發生事故,即可根據本預案,及時響應,常備不懈,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保護公眾,保護環境。

  預案應當遵循的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管理工作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體系,做到反應快速、責任到位、指揮有序。

  (2)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原則

  根據我市環境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實行條塊結合,以條為主,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管理原則,市輻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對全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組織,縣(區)輻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轄區內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和協調配合。

  (3)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的原則

  各相關部門要明確職責,規範應急程序,強化應急技能,做到密切協作、渠道暢通、資源共享、處置規範、保障有力。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國家核應急預案》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報告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切實加強環境汙染、生態破壞事故和突發事件報告工作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事故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方案》

  《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

  《四川省放射性汙染防治管理辦法》

  《四川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攀枝花市突發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應急預案》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攀枝花市境內的:

  (1)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應用發生的輻射事故;

  (2)城市放射性廢物處置設施輻射事故;

  (3)放射性物質運輸的輻射事故;

  (4)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利用中的輻射事故;

  (5)影響及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輻射事故;

  (6)對我市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國內、外輻射事故;

  (7)其它輻射事故。

  2 基本預案

  2.1 組織機構

  2.1.1 成立

  輻射事故發生以後,市政府根據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市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兼任總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部成員。

  2.1.2 組成

  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確定。主要由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等部門組成。

  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由組織協調組、技術支持組組成,分別設在市環保局輻射環境管理處和市環境監測站。

  建立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管理體系。攀枝花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管理體系見圖1。

  2.2 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貫徹國家核事故應急的方針政策,組織制定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預案,負責轄區內輻射事故應急響應。

  (2)負責向市政府和省環保局報告境內發生的輻射事故應急情況。

  圖1 攀枝花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管理體系圖

  (3)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的輻射事故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工作,事故期間和應急終止後的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等級,審定事故報告和應急工作報告,發布事故信息等工作。

  (4)組織建立全市輻射事故應急網絡,指導各縣(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2.3 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環保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工作要求,負責修編全市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預案,負責組織市內日常的應急準備。

  (2)制定我市輻射事故應急響應實施程序,督促檢查全市的輻射事故應急工作。

  (3)貫徹執行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綜合協調各應急響應單位在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期間行動的配合;實施事故調查及監測,提出事故定級的意見,編寫並提交事故報告和應急工作報告。

  (4)負責對輻射事故進行事故分析和評價,提出應急響應方案,並對應急狀態啟動和終止提出意見。

  (5)負責輻射事故應急的後勤保障及技術支援工作。

  (6)負責制定市內輻射事故應急人員培訓計劃,組織輻射事故應急演習和演練,組織進行輻射事故應急的公眾教育工作。

  2.4 相關部門職責

  市政府應急辦職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指導和監督檢查縣(區)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督促檢查各級政府和部門應急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各類輻射事故預警信息披露、新聞發布以及與縣(區)政府、市級部門的聯繫溝通;督促檢查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負責與專家諮詢機構的協調聯繫並提供相關服務。

  市公安局: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察和追繳;負責應急時搶險救援、交通管制、治安、現場保衛等工作所需警力的配備。

  市衛生局:負責輻射事故的醫療應急;負責事故可能導致的職業病危害評價。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工作正常工作經費及事故應急響應經費保障。

  市安監局:負責對因生產安全導致的輻射事故進行源頭控制、消除事故影響;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相關事故調查、善後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應急狀態下相關道路的暢通。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應急相關的氣象數據。

  市民政局:負責指揮和組織受事故影響人群善後的生活救助工作。

  2.5 各縣(區)輻射事故應急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協助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好輻射事故應急及準備工作。

  (2)成立本轄區輻射事故應急機構,制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備案。

  (3)對轄區內發生的輻射事故,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報本級人民政府和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實施轄區內的輻射事故應急的公眾宣傳和教育工作。

  (5)完成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2.6 預防和預警

  2.6.1 事故預防

  (1)加強各類放射源的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和廢棄處置的安全監督管理。

  (2)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行各類伴有輻射項目的環境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放射源和各類射線裝置的申報登記、轉移聯單、購置核准等制度,從源頭上將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3)建立健全市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動態數據管理系統,篩選和控制事故發生概率較大的重點放射源和重點單位。

  (4)加強全市輻射環境質量的常規監測,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做出正確判斷,及時響應。

  (5)加強市級輻射事故應急體系的軟、硬體建設,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6)建立和完善輻射事故應急專家支持系統,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7)市環境監測站作為全市輻射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組的主要機構,應做好應急處置技術方案,編制應急處置程序,建立應急監測隊伍,並針對全市實際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加強對各縣(區)應急機構的技術指導和培訓。

  2.6.2 事故預警

  按照國務院449號令第四十條的規定,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緊急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輻射事故的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藍色(代表一般輻射事故)、黃色(代表較大輻射事故)、橙色(代表重大輻射事故)、紅色(代表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分類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的《放射源分類辦法》、《射線裝置分類辦法》的規定見附件1和附件2。

  (1)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汙染後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較大輻射事故,是指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4)一般輻射事故,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在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輻射事故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應急預案執行。

  2.6.3 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後,市輻射事故應急相關部門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藍色預警、黃色預警由市政府負責發布,橙色預警由省政府負責發布,紅色預警由省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輻射事故應急相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市環境監測站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輻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輻射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2.6.4 預警支持系統

  (1)建立輻射事故預警系統、區域輻射安全評價預警系統、輻射事故預警信息系統。

  (2)建立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資料庫系統、輻射事故專家決策支持系統、輻射環境恢復周期監測反饋評估系統。

  (3)根據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有關類別輻射事故專業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3 應急響應

  3.1 響應機制

  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實行以市級為主、縣(區)配合的原則,市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市轄區內發生的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環保局及市級相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按輻射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輻射的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省環保局輻射應急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3.2 應急響應程序

  3.2.1 Ⅰ級、Ⅱ級響應時,配合國家環保總局、省環保局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啟動本預案。

  3.2.2 Ⅲ級、Ⅳ級響應時,應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開通與輻射事故所在縣(區)級輻射事故應急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事故運營單位、事故責任單位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

  (2)組織協調組立即向省環保局、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應急辦報告,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必要時成立輻射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

  (3)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政府和省環保局報告輻射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4)技術支持組分析情況,提出建議,為應急機構或相關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5)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省環保局調集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3.3 事故報告與處理

  3.3.1 輻射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生輻射事故時,事故所在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採取必要的應急防範措施,並在1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見附件3),向當地環保、公安、衛生、安監部門報告。

  當地環保、公安、衛生、安監部門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並消除事故影響,同時將輻射事故信息在2小時內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環保、公安、衛生、安監部門。

  市、縣級環保、公安、衛生、安監部門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後,應當按照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和事故分級報告的規定及時將輻射事故信息報告市政府、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並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並消除事故影響。發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和重大輻射事故後,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省政府。

  禁止緩報、瞞報、謊報或者漏報輻射事故。

  3.3.2 輻射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輻射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由事故發生單位從發現事故後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由市環保局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填寫《輻射事故後續報告表》(見附件4)2小時內向省環保局和市政府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

  初報除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外,也可同時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輻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輻射源名稱、源強、人員受害情況、事故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等級、事故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3.4 指揮和協調

  3.4.1 指揮和協調機制

  輻射事故應急的指揮和協調機構是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輻射事故的情況通知市級相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故所在地毗鄰縣(區)政府。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指揮下,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和各自的預案、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輻射事故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本預案啟動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汙染源,全力控制事故態勢,嚴防二次汙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指揮機構決策參考。並根據事故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輻射事故的危害範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指揮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汙染程度、危害範圍、事故等級的判定,對事故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故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發生輻射事故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相關部門提供事故發生前的有關資料,供指揮機構研究應急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3.4.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輻射事故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和要求;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6)及時向上級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3.5 應急監測

  市環保局所屬市環境監測站負責輻射事故區域環境應急監測工作。

  (1)根據輻射事故汙染物的擴散速率和事故發生地的氣象和地域特點,確定影響範圍。

  (2)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輻射事故的變化趨勢,並通過專家諮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並報告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汙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應急決策的依據。

  3.6 信息發布

  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輻射事故信息對外統一發布工作。事故發生後,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7 安全防護

  3.7.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輻射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3.7.2 受影響人群的安全防護

  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受影響人群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 應急終止

  4.1 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

  (2)輻射源的洩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4.2 應急終止的程序

  (1)應急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故責任單位提出,經應急指揮部批准。

  (2)應急指揮部向各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後,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上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4.3 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1)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指導有關部門及輻射事故單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

  (2)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輻射事故總結報告,於應急終止後上報。

  (3)應急過程評價。由市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過程進行應急過程評價。

  (4)根據應急實踐經驗,各級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對各自的應急預案進行評估,並及時修編。

  (5)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狀態。

  5 應急設施和設備

  輻射事故應急各相關部門按照本部門職責配備應急設施和設備,財政部門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在經費上予以保證。

  6 培訓和演練

  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對各類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制定培訓計劃,分類、分批、分期進行。

  培訓和演練均應有記錄和總結報告。必要時需根據演練的結果修訂本方案及相關應急實施程序。

  7 附 則

  根據本應急預案,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應急實施程序。定期修改、完善應急預案及其實施程序。

  本預案由市環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1:

  放射源分類辦法

  根據國務院第449號令《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規定,制定本放射源分類辦法。

  一、放射源分類原則

  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有關規定,按照放射源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潛在危害程度,從高到低將放射源分為Ⅰ、Ⅱ、Ⅲ、Ⅳ、Ⅴ類,V類源的下限活度值為該種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類放射源為極高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分鐘到1小時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類放射源為高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至幾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類放射源為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就可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接觸幾天至幾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類放射源為低危險源。基本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但對長時間、近距離接觸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復的臨時性損傷;

  (五)Ⅴ類放射源為極低危險源。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

  二、放射源分類表

  常用不同核素的64种放射源按下列表進行分類。

  放 射 源 分 類 表

   

核素名稱

I類源

II類源

III類源

IV類源

V類源

(貝可)

(貝可)

(貝可)

(貝可)

(貝可)

 

Am-241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4

Am-241/Be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4

Au-198

≥2×1014

≥2×1012

≥2×1011

≥2×109

≥1×106

Ba-133

≥2×1014

≥2×1012

≥2×1011

≥2×109

≥1×106

C-14

≥5×1016

≥5×1014

≥5×1013

≥5×1011

≥1×107

Cd-109

≥2×1016

≥2×1014

≥2×1013

≥2×1011

≥1×106

Ce-141

≥1×1015

≥1×1013

≥1×1012

≥1×1010

≥1×107

Ce-144

≥9×1014

≥9×1012

≥9×1011

≥9×109

≥1×105

Cf-252

≥2×1013

≥2×1011

≥2×1010

≥2×108

≥1×104

Cl-36

≥2×1016

≥2×1014

≥2×1013

≥2×1011

≥1×106

Cm-242

≥4×1013

≥4×1011

≥4×1010

≥4×108

≥1×105

Cm-244

≥5×1013

≥5×1011

≥5×1010

≥5×108

≥1×104

Co-57

≥7×1014

≥7×1012

≥7×1011

≥7×109

≥1×106

Co-60

≥3×1013

≥3×1011

≥3×1010

≥3×108

≥1×105

Cr-51

≥2×1015

≥2×1013

≥2×1012

≥2×1010

≥1×107

Cs-134

≥4×1013

≥4×1011

≥4×1010

≥4×108

≥1×104

Cs-137

≥1×1014

≥1×1012

≥1×1011

≥1×109

≥1×104

Eu-152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6

Eu-154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6

Fe-55

≥8×1017

≥8×1015

≥8×1014

≥8×1012

≥1×106

Gd-153

≥1×1015

≥1×1013

≥1×1012

≥1×1010

≥1×107

Ge-68

≥7×1014

≥7×1012

≥7×1011

≥7×109

≥1×105

H-3

≥2×1018

≥2×1016

≥2×1015

≥2×1013

≥1×109

Hg-203

≥3×1014

≥3×1012

≥3×1011

≥3×109

≥1×105

I-125

≥2×1014

≥2×1012

≥2×1011

≥2×109

≥1×106

I-131

≥2×1014

≥2×1012

≥2×1011

≥2×109

≥1×106

Ir-192

≥8×1013

≥8×1011

≥8×1010

≥8×108

≥1×104

Kr-85

≥3×1016

≥3×1014

≥3×1013

≥3×1011

≥1×104

Mo-99

≥3×1014

≥3×1012

≥3×1011

≥3×109

≥1×106

Nb-95

≥9×1013

≥9×1011

≥9×1010

≥9×108

≥1×106

Ni-63

≥6×1016

≥6×1014

≥6×1013

≥6×1011

≥1×108

Np-237
(Pa-233)

≥7×1013

≥7×1011

≥7×1010

≥7×108

≥1×103

P-32

≥1×1016

≥1×1014

≥1×1013

≥1×1011

≥1×105

Pd-103

≥9×1016

≥9×1014

≥9×1013

≥9×1011

≥1×108

Pm-147

≥4×1016

≥4×1014

≥4×1013

≥4×1011

≥1×107

Po-210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4

Pu-238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4

Pu-239/Be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4

Pu-239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4

Pu-240

≥6×1013

≥6×1011

≥6×1010

≥6×108

≥1×103

Pu-242

≥7×1013

≥7×1011

≥7×1010

≥7×108

≥1×104

Ra-226

≥4×1013

≥4×1011

≥4×1010

≥4×108

≥1×104

Re-188

≥1×1015

≥1×1013

≥1×1012

≥1×1010

≥1×105

Ru-103
(Rh-103m)

≥1×1014

≥1×1012

≥1×1011

≥1×109

≥1×106

Ru-106

≥3×1014

≥3×1012

≥3×1011

≥3×109

≥1×105

(Rh-106)

 

 

 

 

 

S-35

≥6×1016

≥6×1014

≥6×1013

≥6×1011

≥1×108

Se-75

≥2×1014

≥2×1012

≥2×1011

≥2×109

≥1×106

Sr-89

≥2×1016

≥2×1014

≥2×1013

≥2×1011

≥1×106

Sr-90

≥1×1015

≥1×1013

≥1×1012

≥1×1010

≥1×104

(Y-90)

 

 

 

 

 

Tc-99

≥7×1014

≥7×1012

≥7×1011

≥7×109

≥1×107

Te-132
(I-132)

≥3×1013

≥3×1011

≥3×1010

≥3×108

≥1×107

Th-230

≥7×1013

≥7×1011

≥7×1010

≥7×108

≥1×104

Tl-204

≥2×1016

≥2×1014

≥2×1013

≥2×1011

≥1×104

Tm-170

≥2×1016

≥2×1014

≥2×1013

≥2×1011

≥1×106

Y-90

≥5×1015

≥5×1013

≥5×1012

≥5×1010

≥1×105

Y-91

≥8×1015

≥8×1013

≥8×1012

≥8×1010

≥1×106

Yb-169

≥3×1014

≥3×1012

≥3×1011

≥3×109

≥1×107

Zn-65

≥1×1014

≥1×1012

≥1×1011

≥1×109

≥1×106

Zr-95

≥4×1013

≥4×1011

≥4×1010

≥4×108

≥1×106

相關焦點

  •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2015年6月18日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江蘇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3.2  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輻射事故的應急工作,建立應急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制,對轄區內發生的輻射事故進行響應和信息的統一對外發布;負責制定轄區內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並與本預案有效銜接;落實、執行省政府的指示指令。
  •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輻射事故應急的法律法規、政策及省應急指揮部的指示要求;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四級)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和信息發布及輻射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助配合本行政區域內其他輻射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其他應急任務。
  •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寧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核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南寧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南寧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 ​關於印發《溫州市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修訂)》的通知
    1.2  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浙江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溫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溫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等,修訂本預案。
  • 標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核與輻射應急預案的通知
    2006年9月25日發布的《海南省核事故和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廢止。>1.1  目的      根據國家核應急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省政府的有關要求,為健全核與輻射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核與輻射事故的能力,確保在發生核與輻射事故後,能迅速採取必要和有效的應急響應行動,保護工作人員、保護公眾、保護環境,將核與輻射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 應急預案 - 蚌埠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版)_蚌埠...
    》、《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蚌埠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市環保局負責具體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中環境汙染、核與輻射汙染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中的環境應急監測。市住建委負責協助和指導城鄉建築工程、城市公用事業等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並提供技術支撐。
  • 海安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6)《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7)《江蘇省突發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8)《海安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 烏海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參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烏海市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有關內容和要求編制。4.3 預警行動各區委辦局獲得重特大事故信息後,用最快捷、最有效的手段報告市政府辦公廳或市安監局應急指揮中心,市政府辦公廳或市安監局應急指揮中心以輻射的方式向市長和應急指揮部全體成員(單位)報告,實現全面預警。應急指揮部成員立即到位,啟動應急行動。
  • 山西省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解讀
    2019年7月,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任務和目標要求,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建立山西省應急指揮體系的通知》,明確成立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下設17個專項應急指揮部,其中設立重大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為此,按照省煤礦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求,省應急廳組織編制《預案》(專項)。二、編制(修訂)原則在《預案》編制過程中,我們堅持了「依法依規、增強三性、要素齊全」的原則。
  • 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參加「平安廣東-2020」輻射事故應急演習
    他吞吞吐吐2020年12月14日,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參加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由廣東省環境輻射監測中心和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承辦的「平安廣東-2020」輻射事故應急演習。根據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統一部署,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華南監督站)組織對本次輻射事故應急演練開展督導評估。國家核安全局副局長郭承站、華南監督站主要負責同志全程指導演習評估工作。
  • 2020年濟寧市輻射事故應急演練暨監測技術比武活動成功舉辦
    大比武為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增強突發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推進我市輻射安全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全市輻射環境監管隊伍業務能力和職業化水平,12月16日至17日,濟寧市生態環境局、濟寧市公安局、濟寧高新區管委會,聯合舉辦了2020年濟寧市輻射事故應急演練暨監測技術比武活動
  • 嶽陽華潤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2019版
    1.4應急預案體系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由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各分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構成,專項應急預案含《消防專項應急預案》、《客戶專項應急預案》、《場站專項應急預案》、《輸配搶險專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反恐專項應急預案》、《工程專項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場所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供氣專項應急預案》、《嶽陽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次高壓管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 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及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4.1.2  應對一般(Ⅳ級)火災事故,啟動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4.1.3  應對較大(Ⅲ級)火災事故,啟動本預案,有關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 應急預案的分類
    根據火災的類型,應急預案可大致劃分為以下六類:  1.多層建築類  多層建築類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具有一定規模(建築規模由社會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多層建(構)築物,在可能發生火災、爆炸等災害事故的情況下所編制的應急預案。
  • 建材家居市場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總體方案》的通知
    各旗、縣、區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相關企業:經市安委會同意,市安委會擬定於6月28日舉辦呼和浩特市建材家居市場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現將《呼和浩特市建材家居市場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總體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總體方案》的職責分工,認真準備,精心策劃,抓好落實,確保演練任務圓滿完成。
  • 垮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_2020年垮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資料下載_築龍...
    關鍵詞: 路橋安全文明 安全應急預案 資料目錄 1.寧安鐵路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2.觸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大型設備安全生產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4.風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5.高空墜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6.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7.腳手架、支架垮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 嶽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嶽陽市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公示
    1.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城市供水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2.2.2市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貫徹落實省、市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部署,組織編制和實施市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實施縣、市、區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細則;負責城市供水事故日常監管工作及城市供水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檢查督促市、縣市區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技術機構的城市供水事故監測
  • 不到一小時,廢品堆裡找回失控放射源,上海演練輻射事故應急處置
    上海市應急聯動中心接到上海紅星冶煉廠發來的事故警報:該廠在生產線技術改造過程中誤將一含Ⅱ類放射源的設備部件拆除,並作為廢金屬運往附近的廢品回收站,且其屏蔽容器極有可能遭到了破壞。 根據《上海市處置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上海核與輻射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 【應急預案】蚌埠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蚌埠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行業的安全事故、核與輻射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職業等中毒)事件、動物疫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事件等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 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指南(1)
    例如,在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下編制的某重大危險源的現場應急預案,其特點是針對某一具體現場的特殊危險和周期性環境情況,在詳細分析的基礎上,對應急救援現場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和具體救援活動的指導性。現場應急預案由相關部門(單位)進行編制,並負責對事故潛在危險進行評估。而場外應急預案的編制主要由政府負責,部門(單位)配合進行,現場和場外的應急預案彼此要協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