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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難回」寶雞一小區車位只賣不租,業主停車犯了難
10月27日,家住鳳翔縣恆源新城小區的常先生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稱,自家小區的地上不提供停車位只有地下停車位,地下車庫只賣不租,不提供臨時停車,所售賣的地下車位,每個售價8萬元,沒有購買車位的業主不能進入小區,停車成了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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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只售不租、停車難如何破解?新物業管理條例明確可依法維權!
重申小區規劃車位優先用於滿足業主停車需要,可售可租,租售同權,尤其是車位數量少於房屋套數時不得售賣或者租賃給業主以外人員。眾所周知,現在很多開發商為了節約成本,提高車位價格,就以多種形式降低車位配比,以此來達到物以稀為貴的目的。尤其是部分小區車位出售價格驚人,有十幾萬的,也有幾十萬的,可能很多人的車輛價格都遠遠低於車位價格,讓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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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位籤的卻是租用合同 地下車位「只售不租」引糾紛
小區裡地下車位此前可租可售,現在突然只售不租,而地面又無停車位。8月19日,九江市中輝世紀城開發商的一則公告讓小區業主的數百輛車無處可停,但地下車庫又出現大量閒置車位。加之未買車位業主車輛不得進入小區,此舉引發小區業主抱團維權,雙方矛盾一度持續了多天,最終當地政府多個部門介入協調處理。然而就在多方協調出解決方案的這一天,滿心期待解決問題的業主卻遭到一群身份不明人員的暴力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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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要整治地下車位只售不租!
記者走進該小區地下二層車庫看到,該車庫利用率並不高,一整排約有十多個車位,只零星地停放了一兩輛車,連續三四個車位空閒很常見,連續幾排車位沒有停放車輛也屢見不鮮。 該小區居民周女士告訴記者,一開始,他們小區的車位只賣不租,後來在業主的強烈反對下,開放了20%的車位進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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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購車位,不得入內!小區車位「只售不租」,是否合法?
車位配置充足率是消費者買房時關注的重點之一,很多開發商都打著車位充足的賣點銷售樓盤。但實際情況是在消費者購房後,部分開發商卻因各種原因改變車位的使用條件。車位充足但開發商「只售不租」的情況我之前只是在網上看到過報導,現在同樣的情況卻發生在自己的小區裡,著實讓人頭疼。2019年底,我結婚了,結婚時老公送我一輛車作為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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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位只賣不租,一個車位售價將近33萬!住建局終於出手了
西安市民王女士反饋,她所居住的小區車位只賣不租,現在小區中雖然有很多空車位,但都已被上鎖。部分業主都遭遇到了停車的難題,無奈之下,業主只能將車停在小區門口的閘道內,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交通出行。小區車位只租不售,業主停車難王女士介紹自己在入住小區不久之後就接到通知,小區已取消了車輛臨停,業主想要停車就必須要租車位,租金每個月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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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最新規定:每套房只能買一個車位,不得「只售不租」
》規定不得「只售不租」後,5月23日,廣州市住建委發布《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和車庫租售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不得以「只售不租」拒絕提供停車服務《辦法》明確,開發商在住宅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尚未出售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出租;建設單位出租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義拒絕提供停車服務;《辦法》規定,建設單位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將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規劃配建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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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瀾|濟南擬對車位只售不租「動刀」:減少法律模糊空間,車位糾
1月4日,《濟南市物業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對業主要求承租的車位(庫)只售不租的,由區縣住建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款。物業糾紛多種多樣,停車位糾紛是其中重要一項,而車位銷售和租賃缺乏明確的法律規範又是其發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業主對車位的「優先所有權」缺乏明確細緻的條文保護。根據現有法律法規,車庫的建設者擁有車庫的產權,車庫優先滿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停車需求外,建設單位可將車庫出租給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和個人,每次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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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業主大會,車位禁止「只售不租」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難有多種原因,如達不到聯名申請的法定數量;業主自己來完成申請、籌備召開業主大會的全過程,經常碰到物業和開發商不配合提供相關材料等。《條例》明確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在收到書面申請的60日內組建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在原條例規定籌備組成立之日起90日內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基礎上,增加規定「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不超過60日」。在解決召集難、投票難問題上,增加了業主小組和業主代表的制度,明確由設區的市住建部門建立物業管理公共事務電子投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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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位只賣不租?業主一人買下556個車位,眾業主吵翻了
在現如今,基本上買房買車是一個人成功人士的象徵,我們普通的老百姓辛辛苦苦工作許久買上屬於自己的車子,再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屬實不易,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到一個問題,就是停車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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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車位引發血案!駿景花園停車難問題正求解
文/羊城派記者 張豪 實習生 蔡凡前不久,在廣州天河區駿景花園南苑一地下停車場發生了一起流血事件,一名保安與業主因停車問題發生衝突打了起來,業主因打傷人被刑拘。這件事件再一次引起小區所有業主對停車難問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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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一業主買下556個車位,每個14萬隻賣不租,引發其他業主不滿
有媒體在12月30日的時候,報導了一篇新聞,內容是武漢一個業主買下了他們小區的556個車位,並且他只對外售賣不出租,每一個車位要價14萬,造成了該小區停車困難,引發了其他業主的不滿。小區的其他業主告訴記者,他們這個小區其他都好,就是停車困難,雖然看上去有幾百個車位都是空著的,但是開發商卻告訴他們,這些個車位都被別人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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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山居小區車位只賣不租,這種行為合法嗎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77857的網友留言投訴:富春山居小區車位只賣不租,底下車位空置一片,不讓業主進小區。煙臺市芝罘區住房建設局對此回覆:您好,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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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山居小區車位只賣不租 這種行為合法嗎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77857的網友留言投訴:富春山居小區車位只賣不租,底下車位空置一片,不讓業主進小區。煙臺市芝罘區住房建設局對此回覆:您好,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根據該規定,小區車位可以分為規劃車位和佔用小區道路等設置的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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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業主一口氣買下556個車位:不租只賣
正如標題所言,武漢一土豪女業主,一人一次買走小區556個地下停車位的新聞,最近成了熱搜焦點。這年頭,車位也勉強算一個保值工具,普通人買1-2個無可厚非,都是以自用為主。可這土豪一次買斷556個車位,而且還出了霸王條款「只賣不租」,以14萬一個高價轉賣,待價而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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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售不租|南充碧桂園小區關閉地下停車場大部分出入口
近段時間,南充碧桂園小區車位「只售不租」引發眾多關注,今天,由於碧桂園地下停車場全面實行車位「只售不租」,致使業主與物業的矛盾再次升級。視頻來自網友此前,南充碧桂園小區因車位只售不租問題已引起過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此次矛盾升級,不少業主表示,花了一輩子的錢買了一套房子,結果現在有家不能回,有苦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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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區車位一次要交20年租賃費?業主面臨停車難
9月2日,家住濰坊高密市鳳凰永安居小區的業主向記者反映,最近他們小區開始租賃停車位,一次性必須交20年租金,短期內不給租,逾期未辦理租賃手續的業主車輛將無法進入小區。2015年,周先生在高密市鳳凰永安居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買房時銷售人員告訴她,地上車位是可以出租的,但對於出租方式並沒有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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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究竟應不應該買?買車位還是租車位划得來?
如今,一個車位十幾萬乃至幾十萬,乃至比車還貴,因此小區業主們剛開始疑惑了,那麼貴的車位究竟應不應該買?目前買車位划得來還是租車位划得來?從當今的停車位狀況就可以看得出,停車難的難題與購房難一樣比較嚴重。 2、買車位停車的車子更安全性 假如說大家購買來到地底車位得話,可以給予靚車大量的維護。室外停車的車子遭遇著雨打風吹風吹日曬,還會繼續有刮蹭刮傷等風險性。可是大家假如購買了地底停車位得話,這種風險性就可以防止,並且由於停車位有專業的技術人員,車子的安全性也更有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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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永安居小區車位一次要交20年租賃費?業主面臨停車難
大眾網濰坊·海報新聞9月3日訊9月2日,家住濰坊高密市鳳凰永安居小區的業主向記者反映,最近他們小區開始租賃停車位,一次性必須交20年租金,短期內不給租,逾期未辦理租賃手續的業主車輛將無法進入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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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在自己車位停車,為何還要收費?
↑↑↑ 歡迎關注認真普法的「上海高院」頭條號小區停車難部分業主不理解,自己花錢購買了停車位,物業還要在自己花錢買的車位上收取停車費,感覺不能接受。業主:我想先租個車位,要找誰?停車費交給誰?租賃車位的停車費中包含了使用費和管理費。購買車位後你取得了車位權屬,不需要再交納使用費,但你依然需要向維護管理車位的物業公司交納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