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之家(ChinaZ.com) 4月16日 消息:據人民日報報導,4月16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NEW·BARLUN」品牌方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停止對「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 1000 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 80 萬元。
原告認為,被告紐巴倫公司大量生產、銷售兩側印有「斜槓N標識」的運動鞋,侵犯了新平衡體育運動公司上述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被告持續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導致原告產品評價降低,商譽貶損,給原告帶來巨大損失。請求法院判決其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要求紐巴倫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 3000 萬元。
庭審中,紐巴倫公司辯稱,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紐巴倫公司作為第 997335 號、第 4236766 號等斜槓N字母註冊商標的所有人,依法享有在核准商品類別上使用註冊商標的權利,且上述商標現均為合法有效商標,應當依法得到保護。故其在運動鞋上使用註冊商標的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通過長期宣傳和反覆使用,已經足以使相關公眾將運動鞋兩側使用N字母裝潢的商品與「New Balance」運動鞋相聯繫,使該裝潢具有了識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徵,故原告主張的鞋兩側N字母裝潢屬於「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從相關宣傳報導、司法判決等來看,該裝潢在被告第 4236766 號註冊商標申請日之前已經形成「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