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式手槍配合鉛芯彈在一標準大氣壓無風條件下的初速度大約是400米/秒,空空飛彈速度一般為2.5-4馬赫(850~1360米/秒),而X-43A飛行10秒、大約27公裡,約合2700米/秒,是子彈速度的67.5倍,是飛彈速度的2倍以上,因此執行任務多次卻無一次被擊落記錄,
X-43A飛機以衝壓噴氣引擎發動,機長3.7米,外形為黑色,最高速度將為7馬赫,即每小時近8047公裡,相當於音速的7倍。這個速度是什麼概念呢?如果X-43A飛機從上空掠過之時發動飛彈攔截,飛彈是遠遠跟不上他的速度的,正因如此,超高音速飛機執行任務鮮有被擊落記錄。
X-43A試驗測試中,一架經過改裝的B-52B重型轟炸機機翼下掛著一架X-43A飛機和一枚"飛馬"助推火箭從加州的愛德華茲空軍基地起飛。B-52B上升至1.2萬米高空時和X-43A捆綁在一起的"飛馬"火箭點火,它們脫離B-52B轟炸機,由飛馬火箭把X-43A推到大約2.9萬米的高空。X-43A脫離飛馬火箭,自身發動機點火,開始以1萬千米時速獨立飛行。約10秒後,飛機燃料耗盡,飛機繼續滑行了6分鐘經過1368千米的距離墜入太平洋。其最高速達到了9.7馬赫,前無古人。
X-43A使用獨特的超音速衝壓發動機作為動力,這種動力系統屬於內燃機的一種,與傳統高速飛行時所使用的火箭引擎不同,是從大氣中吸入空氣燃燒。由於超音速衝壓發動機在運作時,燃燒室的進氣流速必須超過音速,X-43A必須先掛載在改裝過的NB-52B母機翼下飛至高空後,點燃連結在X-43A上的飛馬座火箭,將X-43A推進到超音速的狀態後,再點燃自身的超音速衝壓發動機進行極音速飛行。
首次成功的極超音速飛行是發生在2004年3月27日,當時試飛的第二架X-43A實驗機在脫離飛馬座火箭後,在約95,000英尺的高空中以自身的動力飛行了11秒,到達約7馬赫的高速,然後再逐漸滑翔直至落入美國西海岸外的太平洋中。
儘管超高音速飛機性能如此優越,民用領域卻很難普及開來,這種速度可與火箭相媲美的的飛機對乘客的身體素質要求太高,因而目前只做為軍用。製作方宣稱研發此飛機的最終目的是用於把乘客運出大氣層送入太空,但與傳統航天飛行器想比其高昂的飛行成本註定與民用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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