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安置的重點,早已明確.

2021-03-02 81號驛站

作者:2002

在談及退役安置保障時,自主的和安置的軍轉幹部似乎都不服氣對方,總覺得自己的安置方式吃虧,覺得對方佔了便宜。

 

 選擇安置的說,雖然自己有了一個工作,但是不自由,而且工資待遇不高。

選擇自主的說,雖然我們有退役金作保障,但是卻是「沒人管的人」,除了錢之外找不到任何價值和地位。比如自主就業的士兵,覺得能在現在的形勢下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即使薪酬不是很豐厚也很不錯值得羨慕了;而安置的退役士兵,覺得自主就業的士兵可以拿著一大筆退役金自己就業創業,比自己有前途有錢途,也不錯。正如「盲人摸象」的感覺一樣,由於站立的出發點不同,關注點也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同。但是大家的關注點,其實也代表著各種不同安置方式的工作重點。由於退役軍人的各類資源及人員有限,不可能做到所有的安置方式都能面面俱到,所有的權益都能兼顧,必須有所取捨有所側重。這就導致了很多戰友感覺自己這一方面似乎有優勢,但是似乎那一方面很吃虧不佔便宜的感覺。

那麼,各種安置方式的工作重點是什麼?其實《退役軍人保障法》已經有了明確。

《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條 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轉業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德才條件以及服現役期間的職務、等級、所做貢獻、專長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職級。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可以看出,退休的軍官,主要工作是服務保障,保障其待遇,服務管理是重點和中心;安置工作的軍官,工作安排、確定職級保障待遇是重點和中心;逐月的軍官,確保退役金的領取發放是重點和中心;復員,則是以領取復員費為主。總而言之,退休是服務,轉業是安排工作,逐月和復員則是相關費用的發放。

《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二條 對退役的軍士,國家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服現役不滿規定年限,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可以看出,軍士安置的重點和中心,和幹部基本一致,只不過在工作安排方面,除了確保工作待遇之外,沒有對於職務崗位的保障相關內容。筆者認為,這可能是軍士工作安排時,黨政機關較少,事業單位以工勤崗為主的實際情況有關。因為大家都崗位是基本一致的,區別不大,所以沒必要再進行累述和強調。
從保障法對安置方式的表述中,我們已經可以知道各類安置方式主要是在幹什麼,重點要開展哪方面的工作,重點保障的是什麼方面的權益。而現實中,各類安置方式開展工作中,也是這麼做的,大家關注的重點也是這些。安置工作的退役軍人,重點看的是工作安排的如何,是在哪個單位,會是什麼崗位,編制屬性是什麼。而對於工資薪酬等方面的內容,一來是有配套的規定,二來也不是安置部門的職責和關注點,所以大家關注的少,保障服務的力度也小。這也是很多戰友吐槽的原因所在。而逐月的幹部,其重點和中心,是退役金的發放工作,是退役金的發放標準、發放時間等。而對於就業創業,雖然也有一定的政策給與支持,但是無論是退役軍人還是相關部門,關注度和工作力度都明顯不足,自然在就業創業方面的獲得感也不足。

對於安置方式工作側重點的明確和區分,我們應該怎麼看?
安置方式的不同,自然工作側重點不同。如果每種方式都一個樣,恐怕也體現不出不同安置方式的價值。所以有所側重,有所區別,才讓安置方式價值得到體現,讓安置待遇和服役表現掛鈎的原則得到體現。
選擇不同安置方式的退役軍人,其訴求是不同的,其期盼也是不同的。根據不同的需求和訴求,有針對性開展工作,才更好得貼近大家的實際,提升工作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退役軍人涉及的領域較多,但是力量、資源也比較有限。如果撒胡椒麵那樣開展工作,似乎都有但是其實都沒有。所以結合有限的資源力量,科學統籌,合理分配,讓有限資源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也是更好服務保障退役軍人的需要。
所以,對於廣大的退役軍人來說,我們要從保障法中關於安置方式的表述中明白這些事情:工作的重點,就是今後安置過程中自己關注的重點,也是個人準備的重點。比如自主就業發放退役金,扶持就業不安排工作,我們就需要把精力放在項目選擇、技能準備等方面,而不是和安排工作的人比工作,研究那個單位好。
因為有側重,自然就有優勢和不足,有收穫和失去。很多時候,我們都希望好事均沾,別人有的自己也要有,這是不對的。我們要正確認識不同安置方式的特點,看到自己的獲得,也正視存在的不足。用良好的心態去看待和對待,讓自己的退役之路更坦然開心一些。
工作的重點,必然是投入力量最多的方面。我們要讀懂相關的表述,找到背後要說的話。同時,順勢而為,藉助國家的幫助和支持,無論是安排工作還是自主就業創業,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天空。

相關焦點

  • 達齡退役和調控退役的,應是未來轉業安置的重點
    比如申請作復員安置的自願退役,就不能轉業。但如果是傷病殘和家庭特殊困難的,就可以選擇轉業。 事實上,符合達齡退役和調控退役條件的,不但是部隊安排退役的重點,同時也是地方安排轉業安置的重點。或者可以更簡單地說,只要是達齡退役和調控退役的,都可以選擇轉業。部隊不會強迫你做安置方式的選擇,沒這麼不近人情,也沒這個必要。而地方無一例外地沒有理由不安置工作,區別只在於好與壞。
  • 2021年下半年逐月退役金、接收安置改革、優待證等,將是最期待的重點工作!
    這是退役軍人事務系統組建以來的第一個五年規劃,明確未來五年的發展目標,部署重點任務,提出行動方案,布局工程項目,是推進退役軍人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指南。「十四五」期間,國家層面將在優撫醫院、光榮院、烈士紀念設施、軍人公墓建設方面予以重點支持。
  • 2018退役士兵安置新政,來了!
    旨在讓退役士兵工作生活更加有保障、讓軍人更加受到社會尊崇的明確導向,對做好新時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意見》從今年八一起施行,適用於8月1日後退出現役的士兵。新政策信息含量很大,哨位君為你劃出了下面七大重點。
  • 服役年限、晉升、待遇、安置!明確!
    突出政治標準和打仗能力,細化明確軍官晉升任用的基本資格,以及優先晉升、提前晉升、越級晉升、破格任用條件,切實發揮能力、實績等客觀因素在選人用人中的主導作用。 三、完善晉升任用程序辦法。系統梳理分析軍隊幹部選拔任用易發多發問題及原因癥結,明確「十個不得」紀律要求,壓實黨委和有關部門等在軍官晉升任用工作中的責任,立起選人用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構建立體監督、全程監督的運行機制。 一、規範待遇保障內容,明確軍官依法享受相應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
  • 涉軍|一文讀懂計劃分配安置方式,一文讀懂退役士兵移交安置
    一文讀懂退役士兵移交安置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本文梳理了《通知》要點,以便讀者了解。  文∣競雄  《通知》重點對5個具體問題作出了明確和規範,並統一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書》等6種文書式樣。
  • 退役軍人安置四大模式詳解!
    一前段時間,事務部組織新聞通氣會,在談及安置條例的時候,有關負責人曾經這樣表示:事務部正在研究《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將會探索實施分類安置、對口安置、精準安置,積極推廣轉業軍官「直通車」安置模式,要求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主動聯繫當地駐軍,準確掌握即將退役軍人實際需求
  • 軍官的退役安置,新變化!
    ,今天我們聚焦很多朋友都關心的問題——軍官的退役安置「退役安置」是保障法中單獨的一個章節,也是一個極為重要、備受關注的章節。之所以如此,還是因為「退役安置」這件事本身的重要和重大。畢竟,為國執戈戍守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脫下軍裝後、如何安置、安置效果如何,關乎著人生下半場的幸福感、獲得感以及安全感。
  • 退役安置待遇,與服役掛鈎!
    我對他說,現役的事情自己考慮,但是不妨參考一下退役的政策。綜合考量他的年紀和軍齡,現在考慮是否退役也算合適。而退役時本人所處的職務職級,也和未來接受相應的退役安置有著重要關係。戰友想了很久,說他心裡已經有了基本的方向。他說的方向,就是基層的教導員。
  • 4種安置方式,柳暗花明!
    新的軍官制度、《退役軍人保障法》涉及到軍官和軍士的多種退役安置,已經明確了,算是起了一個頭,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上篇」有了定調,最關鍵的就是「下篇章」如何開展落實。就目前的現狀來看,《退役軍人安置條例》是關聯到軍官、軍士多種退役安置的具體體現。《退役軍人安置條例》涉及到軍官、軍士共有的一套政策,已在起草中,現有可參考的安置法規,也就是《退役軍人保障法》。
  • 退役軍人安置四大模式詳解!
    事實上,這部法規的存在意義,也絕不是「逐月」的載體和細則,而是退役軍人安置工作的一個細化和升級,是為了讓退役軍人安置更有準心,更有方向,更有獲得感。其實說出了未來退役軍人安置中的四種模式,如果真的這樣實施,未來退役軍人安置的模式和效果將會升級,必然能給退役軍人帶來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這四種模式就是分類安置、對口安置、精準安置、「直通車」安置。
  • 《退役軍官安置暫行辦法》分析與預判,真準!
    將退休、逐月領取退役金和復員等內容,擴充到安置辦法當中,分別進行明確,而不是僅僅是過去的轉業和自主擇業相關內容的升級,這樣使安置的內容更為寬泛,也更為全面,不再出臺相應的辦法便可,針對不同的安置方式,作出相應的保障標準,使法規更加系統化、全面化和法規化。在新的「十三章經」當中,只是簡單的對退役的標準和條件進行了明確,對於具體的安置細則沒有過多的說明和明確。
  • 關於職業化後軍人工資待遇及退役安置
    應結合實際情況,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考評內容,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享受獎勵工資軍官的範圍和具體標準。如,可將「稱職」標準進一步細化為「合格」、「良好」與「優秀」,不同標準發放不同比例的獎勵工資。四是要著力改善軍官福利待遇。以法律形式明確軍官享有「特殊」的福利待遇,如低息貸款購房(或福利分房)、家屬隨軍隨調、子女就近入學、優惠醫療等。著力做好退役安置體系。
  • 軍人職業化後工資待遇及退役安置!
    目前不好說,但可以假想一下,如果取消了,是否可以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合同軍官以退役安置為主,一種是職業軍官以退休安置為主。 一是明確軍官退休的法理內涵。在現役軍官法中,將軍官退休提升至與軍官任免同一層次,單列一章,並就退休概念做出明確規定,包括退休具體對象、年齡、專業範疇及特殊性的標準、條件與要求等基本要素,使軍官退休在法律中有明確依據。
  • 關於《退役軍人安置條例》的分析、預測和建議
    【第二條 本法所稱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軍士和義務兵等人員。】這一條主要是明確《退役軍人安置條例》的適用範圍。(4)今後如因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涉及到整建製成批次的軍人退役安置,將參照慣例,由中央軍委政工部會同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另行研究辦理。【第三條 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這一條主要是明確退役軍人安置的去向渠道。
  • 優待證、逐月、退役安置條例……這些重磅話題全解答了
    退役軍人優待證,功能強大!保障法第十五條明確: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在接收退役軍人時,向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事務部明確:《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即將公開徵求意見。這就意味著,「退役軍人優待證」將會有一個專門的文件規定,明確其管理辦法、使用場景、具體功能等。更進一步表明:國家級的退役軍人優待證,非常值得期待!
  • 逐月、安置、自主就業......退役方式選擇太重要!
    《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三章22條明確:對退役的軍士,國家採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
  • 退役士兵安置,2分鐘完結.
    然而這真的是事實,升級版的退役士兵服務保障來了!根據相關報導,9月20日10點,列車抵達南京站,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秦淮區人民武裝部工作人員早已在此等候,為32名退役大學生士兵舉行歡迎儀式。「車站式」服務讓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跑腿,這在南京是首創。
  • 退役軍人優待目錄清單,有地方明確了!
    2020年12月30日,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15個部門聯合頒布出臺《關於印發山東省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基本優待目錄實施辦法的通知》,這是全國首個公開的省級退役軍人等優待目錄清單。內容涉及榮譽激勵、生活保障、養老服務、醫療住房、退役安置、就業創業、教育培訓等各個方面,退役軍人基本優待目錄清單達到41項。
  • 消防員退出怎麼安置?辦法來了!
    今年年初,全國退役軍人事務廳(局)長會議對2020年退役軍人工作進行了部署,明確了研究制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退出和移交安置政策制度等多項重點工作,相關日程明確了:研究制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退出和移交安置政策制度。
  • 退役軍人事務部:2019年工作怎麼做?退伍軍人工作內容重點有9項
    因為長期呆在部隊,跟地方的的交流較少,很多老兵退役之後,都會出現生活困難,工作不適應等難題,為了增強退伍軍人的自信心,解決他們的生活難題,去年我們國家成立了退役軍人事務部部。2019年是退役軍人事務部部工作起步的第二年,萬事開頭難,但有著中國軍隊精神的事務部表示:2019年工作怎麼做?退伍軍人工作內容重點有9項,福利要要深入到每一位退伍軍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