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臺灣「衛福部」部長陳時中(中)率「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右)及「食藥署」署長吳秀梅(左)召開記者會,公布開放6項細胞治療。鄭鬱蓁攝影
據我國臺灣媒體《中國時報》網站(中時電子報)前日(9月4日)報導,我國臺灣「衛生福利部(衛福部)」近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衛福部」於9月6日正式開放細胞治療,並擴大適用範圍。「衛福部」表示,細胞治療將擴大於癌症1至3期經標準治療無效,以及嚴重燒傷等非癌症患者,預估受惠癌症患者多達數萬人以上。
據了解,我國臺灣今日正式開放可以應用於臨床的細胞治療共計6項:自體周邊血幹細胞移植、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包括CIK、NK、DC、DC-CIK、TIL、gamma-delta T之adaptive T細胞輸入療法)、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自體間充質幹細胞移植、自體軟骨細胞移植術。今年6月,我國臺灣「衛福部」公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草案,將開放上述6項有初步療效的細胞治療。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特管辦法經2個月預告期,並由專家學者討論,公告新制將有3大修正,首先在自體免疫細胞治療部分,原先適用對象僅限於實體癌症末期患者,但新制將開放至1至3期經標準治療無效的實體癌症患者,以及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的患者。另外,自體外周血幹細胞移植可用於血液惡性腫瘤、慢性缺血性腦中風、嚴重下肢缺血症。
至於受惠人數目前無法估計,但以原先實體癌症末期受惠患者約有2萬人推估,僅癌症受惠患者應達數萬人以上。
石崇良指出,幾年前八仙塵爆發生大量嚴重大面積燒燙傷患者,曾經遭遇植皮困難等情況,當時部分醫療機構採用日本自體細胞培養技術修補患者受損皮膚,此次特管辦法也進行了開放,包含: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可用於慢性未癒合的困難傷口、大面積燒傷、皮下或軟組織缺損;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用於皮膚缺陷(皺紋、凹洞及疤痕修補);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可用於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慢性缺血性腦中風、脊髓損傷。
目前我國臺灣各大醫學中心幾乎都有能力進行細胞治療,但細胞治療價格不菲,「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說,今後醫療機構收費鼓勵採取「治療結果導向」的方式,如細胞治療費用約為200萬元,治療後讓患者延續生命,價錢就算值得。但若治療後患者還是不幸去世,費用就可能降低,「對醫療機構及患者都比較公平」。
由於細胞治療將正式應用於臨床,「食藥署」已完成研擬「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並進入「行政院」審議階段,將建立捐贈者合適性評估、有條件期限許可制度及加強上市後安全監控等規範。
我國臺灣的細胞治療已經上路了,可以正式應用於臨床,我們大陸的患者還需要等多久才能在臨床上獲得細胞治療呢?
今年早些時候,有關媒體報導稱,據世界衛生組織國際臨床試驗註冊平臺一級註冊機構「中國臨床試驗註冊中心」註冊信息查詢顯示,我國大陸臍帶間充質幹細胞相關註冊臨床研究已達29項。截至 2018 年 5 月,我國大陸有 14 家企業的 19 個免疫細胞治療 CAR-T 項目臨床申請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受理。
最近,《新快報》報導,我國大陸臍帶間充質幹細胞治療脊髓損傷項目有望 5 年內完成臨床試驗。該項目正在公示,等徹底通過、經費到位後,大約5年內完成臨床試驗,有希望形成標準化的幹細胞產品申報、標準化的治療方案。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院長、骨科主任戎利民教授表示,未來「鞘內注射人同種異體臍帶間充質幹細胞治療脊髓損傷的臨床試驗及機制研究」的成果,將造福於該類疾病患者。另外,廣東萬海集團與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合作的幹細胞治療骨關節炎項目,目前也進入臨床試驗階段。
2017年10月23日,國家藥監局發文,允許將細胞治療類產品按藥品進行註冊上市,此後陸續發布多個文件推進完善細胞類新藥的審評審批體系。通過對這些藥物的優先審評,我國創新藥、臨床急需用藥上市時間從改革前的7到8年縮短到2到3年。也就是說,臨床急需的細胞藥物可在2到3年內上市。
綜上所述,預計未來 3-5 年,我國大陸患者可以正式在臨床上獲得細胞治療,屆時廣大患者將享受細胞治療發展帶來的紅利,打敗病魔,開啟嶄新的人生!
歐洲首款CAR-T療法昨日獲批上市,我國CAR-T療法上市還有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