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兵役法》審議時間明確了。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將於12月22日至26日在京舉行。
距離上一次信息的公開是在7月9日,國務院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公布。其中《兵役法》就是其中2020年需要完成的之一。(具體可參考公眾號前期發表的文章。)
從近期政策制訂情況看,不到半年時間,相續的出臺《武警法》、《退保法》,現在又將對《國防法》和《兵役法》進行修訂和審議,可見職業化政策正在快馬加鞭中,呼之欲出,將會開創中國職業化歷史的先河!
一是將現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志願兵役制士兵稱軍士。
通過延長士官服役的時間,能夠滿足逐月領取退役金「服役時間較長」的要求,也符合之前官方所講的「延長軍士服役年限」的表述。二是正式將徵集時間變成一年兩徵兩退。現行《兵役法》第十二條規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應修訂為:每年三月或九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即兩徵兩退,並將體檢標準進行了修改,使之更合理。
三是對現役軍官的人員補充進行明確。對現役軍官來源增加: 「雙一流」在校大學生士兵中免除文化考試選拔生長軍官學員。直接選拔招錄為現役軍官。應當刪除:選拔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國防生和其他應屆優秀畢業生。(國防生15年前後正式宣布,不再招收國防生)四是完善徵兵制度。應當增加:建立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聯席會議由國防部部長擔任召集人,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部長和國務院聯繫相關工作的副秘書長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徵兵制度由原來的接兵制,改為領兵制,部隊接兵幹部不再參與徵兵過程,這是軍改中最為成功的制度改革之一。不但消除以往徵兵中存在的大部分弊端,通過雙向體檢,提高了兵員的質量。
五是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大大減少計劃安置這種計劃經濟時代留下的產物。《退保法》明確國家健全以扶持就業為主,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士兵退出現役安置制度。改革後計劃安置肯定會大大減少,除特殊貢獻外,一般不會安置,一般都以自主就業為主。達到一定年限和一定貢獻的逐月領取退役金。但《安置條例》還在修改中,沒有公布具體年限和具體標準。近期吹風情況來看,15年和25年是時間節點。具體金額以年限和貢獻為基數。
六是軍官退役安置方式,以逐月、安置、復員、退休為主。現行《兵役法》規定軍官退出現役,國家採取轉業、復員、退休等辦法予以妥善安置。但期中計劃安置明顯不符合時代要求,與現行經濟模式不相符,也與政府定編定崗和壓縮編制改革任務產生衝突,因此前期的《退保法》明確無論是幹部還是士兵退役後統一稱退役軍人,不再區分幹部和士兵。
此次修訂:軍官退出現役,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辦法予以妥善安置。預計明年逐月領取退役金政策將會明確,這對軍士來說是一個利好,但對幹部來說,很多人還沒做好思想準備。這也是為什麼有『軍士笑,幹部哭』的說法。按現在的逐月說法,如幹部和軍士不進行明顯的區分,很明顯逐月對軍士是非常有利,因為即使地方安置工作,工資也不會太高,大多數地方,特別是中西部也就兩三千,還不如逐月高。而對於幹部而言,無論是思想上還是收入上,都不佔優勢,希望此次修訂後,能解決軍士笑,幹部哭』的現狀。
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招錄或者招聘人員時,對退役軍人的年齡和學歷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退役的軍士和義務兵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總之,新修訂的《兵役法》也要再上一個臺階,期待早一點到來,畢竟這是做好徵兵工作的法理和政策基礎。
隨著營以下政策出臺,全體幹部的銜職對應都將釐清,職業軍人的發展脈絡也將緩緩呈現。結合退保法各類草案的審議,事實告訴我們:新的軍人職業化的時代,已然來到!1、關於2021年年底「張公子」的?到!(大家關注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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