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國家海洋科學委員會(NMSC)於2021年11月發布了《國家海洋科學計劃2015—2025:中期計劃》(National Marine Science Plan 2015—2025:The Midway Point),該報告評估了2015-2020年期間8項建議的研究進展,並強調下一步行動。8項建議中,有2項處於早期階段,4項正在進行中,2項已經成熟。
建議1:在整個海洋科學系統中明確關注藍色經濟
目前澳大利亞大多數海洋科學機構的戰略都涉及了藍色經濟。2018年,藍色經濟為澳大利亞貢獻了338974個就業崗位和692億美元GDP產值,約佔3.7%。同年,藍色經濟產業產值為812億美元,較2016年的636億美元大幅增長。為了確認其對澳大利亞的價值,澳大利亞政府於2019年資助了藍色經濟合作研究中心。
下一步的關鍵措施:利用科學技術支撐未來糧食和近海能源開發、運輸、海事安全和沿海城市旅遊業開發;開發綜合系統,通過使用社會文化信息,將藍色經濟的重點擴大到社區福利;認識藍色經濟是新冠疫情後經濟復甦和恢復力建設的重要支柱;繼續履行巴黎協定,利用聯合國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來指導並推動澳大利亞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建議2:建立並支持國家海洋基線和長期監測計劃,加強全面評估
基線進展包括對另外15%的大陸專屬經濟區(EEZ)海床和10%的澳大利亞南極領土進行高解析度測繪。它包括澳大利亞海底倡議,以協調將來行動措施;IMOS通過《澳大利亞海洋狀況和趨勢報告》,製作了27個過去10年來測量的關鍵海洋變量時間序列數據集;澳大利亞-紐西蘭國際海洋發現計劃聯合會(ANZIC)促成了八次國際海洋發現計劃考察,加深了對澳大利亞重要區域自然災害、氣候和資源演變研究;通過國家環境科學計劃(NESP)、AusSeabed和IMOS發布的國家指南,目前正在進行國家綜合數據的統一收集和發布;西澳大利亞海洋調查指數評估項目的啟動將公開更多的行業數據,並為全國範圍的實施提供案例研究;2016年澳大利亞環境狀況(SoE)報告將公布澳大利亞海洋系統的最新數據。國家海洋監測委員會完成了對海洋基線和監測項目的國家審計。
下一步的關鍵措施:確定基線和監測項目的資助和協調優先事項,包括託雷斯海峽島嶼土著居民和科學家參與的機會;建立包括相關州和地區政府機構、大學、土著組織和行業在內的治理框架,以推進國家海洋基線和監測方法的制定。包括制定和執行關於數據收集、管理、共享和交付的國家準則;在已有的區域、國家和國際監測方案的基礎上,建立具有適當監督和協調機制的國家管理條例。
建議3:加強海洋系統過程和恢復力研究,了解氣候變化對海洋產業的影響
NMSC制定了海洋系統實驗和過程研究國家框架的指南,這對於理解全系統流程和影響至關重要;該方法首次通過珊瑚礁恢復和適應計劃(RRAP)在區域層面實施。然而,在適當規模的國家綜合研究的資源和交付方面仍然存在挑戰。
下一步的關鍵措施:在RRAP和GABRP成功的基礎上,為其他沿海系統(如海帶森林和牡蠣礁)和關鍵的近海生態系統(如珀斯峽谷、卡彭塔裡亞灣、塔斯馬尼德海山鏈和珊瑚海)實施協調的實驗計劃;對於沿海系統,解決制約項目實施的政治和管轄權問題,以確保在地方、區域和國家範圍內建立協調管理的多管轄權生態系統;建立國家和國際政策框架,對海洋生態系統的恢復力和動態的累積影響進行評估。
建議4:建立國家海洋建模系統,為國防、工業和政府提供準確、詳細的海洋預測數據
已成立澳大利亞海岸和海洋建模和觀測工作組,解決綜合建模系統的各種困難。澳大利亞多個機構(包括高等教育部門)具備強大的海洋建模能力,例如Bluelink建模系統提供免費的每日海洋預報。目前,已有一些海岸系統模型定期運行,例如大堡礁的EREEF。然而,其中大多數不包括海洋觀測資料,也沒有生物地球化學數據,也無法免費開源獲取。
下一步的關鍵措施:確定資助,以完善國家沿海建模能力;促進多個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協調合作,共同設計國家海岸建模系統的商業案例,關注重點終端用戶需求;確定海岸觀測方法。
建議5:制定專門的科學計劃,為政策制定者和行業提供決策依據
NMSC正在評估澳大利亞綜合生態系統評估(IEA)方法的使用情況,該方法被認為是世界上最佳資源分配方案,將支持更好的決策過程;這一全系統框架包括生態系統的自然部分以及社會、文化和經濟因素;
下一步的關鍵措施:設置一個國家試點項目,在四個試驗地點(新南威爾斯州海域、維多利亞外海岸、斯賓塞海灣和新界北部海域)應用IEA方法;促進開發海洋科學知識傳播新機制,供澳大利亞決策者使用;建立該計劃對決策者和行業決策影響的評估機制。
建議6:維持和擴大國際海洋觀測系統,以支持關鍵氣候變化和包括河口系統在內的沿海系統研究
IMOS由澳大利亞國家合作研究基礎設施戰略(NCRIS)資助,確保了海洋基礎設施決策者投資的合理時間和良好的回報率,IMOS已將其重點擴展到海洋生態監測;該計劃更加專注於向利益相關者提供相關信息,這包括漁業研究與發展公司(FRDC)交付,以及建立業務海洋學論壇(FOO);這些關係正在推動行業、政府和研究界之間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下一步的關鍵措施:將IMOS擴展到沿海和河口系統;繼續擴大生態監測,探索降低觀測成本的傳感器技術。
建議7:開展更定量、跨學科、符合行業和政府需求的海洋科學培訓研究
NMSC完成了澳大利亞大學研究生培訓計劃以及海洋行業評估;該報告提供了評估結果,改進了澳大利亞海洋科學研究生培訓體系;報告包括一系列結果和建議;它還提供跨學科碩士課程。
下一步的關鍵措施:就報告的結果與學術界和工業界的重要機構進行溝通;實施建議,包括確定滿足行業需求的制約因素;通過澳大利亞海洋科學協會和其他機構建立溝通和推廣活動,以確保在2025年之前根據建議進行更改。
建議8:為國家研究船提供資助
由於澳大利亞政府資助和NMSC的協調努力,澳大利亞的研究船有所增加,主要包括建立一艘新的國家破冰船RSV Nuyina。
下一步的關鍵措施:確保繼續獲得資助,以維持科考船每年300天內的持續運營,並確保其成為最先進的研究平臺;建立國家海岸研究艦隊;建立國家研究船協調委員會。
自2015年以來,氣候變化、汙染、人口變化、生物多樣性和棲息地的喪失、老化或過時的海洋和沿海基礎設施以及生物安全威脅給海洋產業的發展帶來了很大影響,因此《國家海洋科學計劃2015—2025:中期計劃》在提出的八條建議的基礎之上,新增了三項新的建議:
建議9:制定國家協調辦法,將傳統所有者的知識、權利、能力和願望納入常規海洋科學研究中
建議10:制定開放獲取的政府資助或監管數據的政策指南,提供歷史數據訪問,並擴大澳大利亞海洋數據網絡(AODN)
建議11:制定一種以積極利用自然環境為基礎的海岸恢復力建設方法
(張燦影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