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一些同學說「我要勇敢面對……」,但鮮見有效果的,也不明所以。
近日看有同學轉了這樣一段話,「我有一件事情還蠻強的:我會假裝勇敢。然後在假裝勇敢的過程裡面,我試著學習勇敢。我覺得很難得,有一點點的勇氣就可以鼓勵你做很多的事情。——《不怕和世界不一樣》」看完這段話,對「勇敢」的事,有了些思路。但也覺得挺幽默,在部隊17年,「假裝勇敢」,還真不知道是個什麼東東。
看《動物世界》,發現裡面沒有假裝勇敢的,真正的猛獸,如獅子、老虎,更多的是假裝「不勇敢」,以接近獵物。看中外的軍事書,發現裡面也沒有假裝勇敢的,即便是虎狼之師,更多的也是假裝「不勇敢」,以麻痺敵人。甚至再推而廣之,好像動物界與人類社會裡,非但「假裝」勇敢的少見,甚至真的「勇敢」都不多見,或者說,猛人、狠人、牛人基本上都不勇敢,甚至在危險面前比絕大多數普通人「躥」的都要快,他們更多的是靠心性、智慧、技能、算計與謹慎,以及數量對比的絕對優勢。
因此上面一段文字的誤區,可能是以為人、社會,以及人與社會的範疇裡很多事情的應對要靠所謂的「勇敢」,尤其是所謂「勇敢的面對」。其實有這種「勇敢的面對」的想法,是由於缺乏必要的處理人際關係與事務的能力與經驗,而受困於當前的環境。既然無力解決,只能寄希望於勇敢了。
而缺乏必要的處理人際關係與事務的能力與經驗,主要是由於被「不當教育與觀念灌輸」影響,對人與社會的本質缺乏正確的認知,並在成長過程中缺乏這種訓練,因此長大後無法適應這個社會,或者把正常的事做好。
說到這裡,想起了前段時間媒體報導的香港發生的一起人質綁架案。女人質被綁架後勒索2800萬港幣贖金,最後家屬交付贖金後人質被放回,向警方提供了重要線索後,綁匪被全部抓獲。辦案的檢察官是這樣說的。
「受害人羅女士可以說在整個過程中,都表現得非常冷靜、清醒與沉穩。」
檢察官介紹,在犯罪嫌疑人實施搶劫、綁架等過程中,受害人羅女士都並未採取任何硬碰硬的魯莽舉措,反而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比如雖然犯罪嫌疑人都戴著頭套,但羅女士悄悄記下了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相關特徵。在山洞的數天時間內,受害人羅女士以打發時間為由,多次與犯罪嫌疑人聊天,不僅暫時穩住犯罪嫌疑人,還從側面獲取了犯罪嫌疑人諸多信息,為該案的辦理提供了諸多線索。在山洞期間,羅女士通過聽取犯罪嫌疑人攜帶的收音機,還了解了外界對該案的報導信息等。
「從中可以看出受害人受到的良好教育與較高的個人素質。」
從中可以看出羅女士沒有絲毫假裝勇敢,甚至沒有勇敢,而是沉著、沉靜、智慧與處事能力。
因此面對需要「假裝勇敢」的問題與困境,解決之道不是「假裝勇敢」,甚至也不是真勇敢,而是先認識到「不當教育與觀念灌輸」之如何「不當」,再認識到正常人、正常社會,以及正常人與社會關係之如何「正常」,再提高自己的處世能力,才可能達到原先想通過「假裝勇敢」來達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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