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賓槍,原本為騎兵乘騎作戰使用槍械,後來成為步兵的主要槍械,就是一把短槍管的步槍。卡賓,是英文carbine的中文音譯,卡賓槍名稱,由此而來。
M-1卡賓槍,當初研發的目的,本身是用來裝備美軍士官、基層指揮官,以及二線的炮兵、通訊兵、勤務保障兵等,作為自衛武器使用。
槍長0.904米,空槍重2.36公斤,採用15發彈匣供彈,有效射程約200餘米,有固定槍託的標準型,衍生型的摺疊槍託的M-1A1型,主要用於裝備傘兵。
M-1卡賓槍,採用半自動發射模式,對外火力輸出,要勝過美軍大量裝備的採用8發漏夾供彈的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
後期出現的M-2卡賓槍,則採用了30發彈匣供彈,可通用15發彈匣,具備了連發射射擊能力,因此,對外輸出火力較為猛烈,與美軍裝備的M-1系列衝鋒鎗相當了。
二戰時期,M-1卡賓槍,除了裝備二線人員外,還大量裝備了步兵、空降兵、海軍陸戰隊,成為一把妥妥的二戰名槍。
M-1卡賓槍,在越戰時期,美軍包括南越軍隊還在大量使用;截至當下,在全球範圍內,仍然有許多國家的軍隊,特別是眾多的警察包括美國警察,還在大量使用這把二戰的步兵槍械,可見這把槍械的生命力之旺盛。
生命力旺盛,就是M-1卡賓槍的優點,其他諸如槍身短、重量輕、動作可靠、對外輸出火力猛、易於攜行等。
此外,卡賓槍彈重量約13克,同為7.62mm美國使用的步槍彈重量26克,要相差整整一半,同樣1噸7.62mm彈,卡賓槍彈能多出4000發,提高了士兵的攜彈量,士兵攜彈量的多少,關鍵時刻,是能影響戰局態勢的。
這些都較好地詮釋了M-1卡賓槍的性能,終成為一代名槍。也是M-1卡賓槍迄今為止,仍然被許多國家軍警使用的重要原因。
M-1卡賓槍的優點明顯,其不足之處也同樣明顯,那就是專門研製的卡賓槍彈,初速較低,僅為396m/s,導致卡賓槍彈對目標的打擊威力,遠不如二戰時期美軍裝備7.62mm的M-1903「斯普林菲爾德」步槍、7.62mm的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
.30卡賓槍彈,即7.62X33mm彈,採用直筒形半底緣彈殼,圓弧形平底鉛芯被甲彈頭,其槍口動能大約相當於M1906斯普林菲爾德0.30-06步槍彈,即7.62X63mm步槍彈1/3。
M-1卡賓槍彈,其威力勉強稱得上是中間型威力步槍彈,卻遠遜于越戰時AK-47步槍發射的M43型7.62X39mm中間威力步槍彈,這點美軍在越戰時,早就有了結論。
在戰場上,M-1卡賓槍的威力,勝過手槍和衝鋒鎗,卻遜色於步槍,威力介於步槍和衝鋒鎗之間,以至於在朝鮮戰場上,有美軍士兵報告稱M-1卡賓槍彈無法穿透厚棉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