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綠道可以說是江陰現在的網紅路了,最近天氣慢慢熱了起來,綠道上的人也漸漸變多了。
然而,原本為市民提供休閒、娛樂、健身的地方,一些不文明行為也隨之發生。有的人會在綠道上遛犬、有的狗狗甚至還隨地大小便......
2019年4月3日,《江陰市養犬管理實施辦法》發布。江陰39種犬類限養,並納入個人徵信!5月1日起實施!
針對近期市民投訴較多的綠道遛狗問題,江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江陰市公安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對攜犬進入江陰綠道行為開展整治的通告》。
為維護江陰綠道良好秩序,根據《無錫市養犬管理條例》、《江陰市養犬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現就對攜犬進入江陰綠道行為開展整治的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1.除盲人、肢體殘疾人攜帶導盲犬、扶助犬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攜犬進入江陰綠道。
2.違反規定攜犬進入江陰綠道的,城管部門依據《無錫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責令改正,並可以對單位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收繳其犬只,並由公安部門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回犬牌。公安、城管等執法部門依據《江陰市養犬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將養犬違法行為納入個人誠信記錄。
請養犬人自覺遵守江陰綠道管理規定,依法文明養犬,共同維護江陰綠道環境。
江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江陰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1日
細心的市民也能發現,從上個月起,城管部門就在每天的早晚鍛鍊高峰期,前往綠道進行巡查,發放溫馨提醒宣傳單,並勸導制止不文明行為。
同時,綠道出入口還設置了,溫馨提醒告示牌,明確綠道「六禁止」。
相 關 法 律 法 規
1、《無錫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養犬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攜犬進入機關、學校、幼兒園、少年兒童活動場所、醫療機構、賓館、車站候車室、金融經營場所、文化體育場館,以及設有犬只禁入標識的公共場所。」第二十四條規定,「各類城市綠地、商店、飯店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經營者有權禁止養犬人攜犬進入,但應當設立明顯標識。」第三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對單位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收繳其犬只,並由公安部門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回犬牌:(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攜犬進入公共場所的。」
2、《江陰市養犬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安部門應當建立犬類登記電子檔案,載明下列事項:(六)因養犬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而納入個人誠信記錄情況。」
(來源:江陰百姓城管 編輯: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