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胰腺手術 病人毫不知情被切除脾臟
「我做的是胰腺手術,醫生卻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我的脾臟切除了。我作為一名患者,知情權何在?」從法院走出來的王某心情沉重,為了治療慢性胰腺炎,他失去了脾臟。昨日(2月25日),這起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在五華區法院正式立案。
王某今年28歲,兩年前的一次手術,讓他到現在也還想不明白:「我看的是胰腺,為何切除的是脾臟,而且是在複查的時候才知道的。」在起訴狀中,王某談到這樣一件事:2006年2月24日,我因腹痛到昆明某醫院看病,經診斷,病情為胰管結石、慢性胰腺炎。3月10日,醫院告知了我手術的名稱和手術風險,該手術稱「膽道胰管探查取石術」,在風險告知中對切除脾臟隻字未提。3月13日,我做完手術。之後,在去複查的時候,一名醫生卻告訴我,我必須馬上進行手術。這時,我才知道,醫生在給我做手術的過程中,擅自改變手術方案,將我的脾臟切除了。
之後,王某多次找到醫院,要求醫院作出解釋,並對其進行經濟賠償。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王某一紙訴狀將醫院告上法庭,醫院遂委託了司法鑑定中心對此次醫療行為進行鑑定。然而,經雲南鼎豐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損害結果與治療過程無因果關係。面對這樣的鑑定結果,王某在納悶中撤訴。「無緣無故脾臟被切除,鑑定中心認定為無因果關係卻沒有說明原因,我一定要為這件事情討個說法,討回患者的知情權。」王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索賠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8萬餘元。「我的病沒醫好,反而脾臟沒了,現在去其他地方看病,知道這個情況後,醫生都不願幫我看,讓我到原來的醫院去治,我現在連打官司的錢都沒有,進退兩難。」王某無奈地說。
這究竟是治病使然還是醫療失誤?醫院是否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權?昨天,五華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在庭審中,這些謎團將一一解開。(洪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