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9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導,全國掃黑辦今天(9日)上午首次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開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四個辦理掃黑除惡刑事案件的意見,對「惡勢力」「套路貸」「軟暴力」等刑事案件的認定標準和「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問題」作出進一步明確。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表示,四個意見是具體落實黨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部署要求,完善專項鬥爭向縱深推進的法律政策保障的重要舉措。他介紹,據統計,到今年3月底,全國起訴涉黑涉惡犯罪案件14226件79018人,依法審判涉黑涉惡案件成為當前專項鬥爭極為重要的工作。
辦理惡勢力案件意見強調,要毫不動搖地堅持依法嚴懲惡勢力犯罪的方針,堅持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姜偉表示,要確保「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打早打小」與「打準打實」相一致。
辦理「套路貸」案件意見重點從主客觀兩方面揭示了「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行非法佔有之實的本來面目。姜偉說,明確將實施包括所謂「中介」等在內的七類「幫助」「支持」行為的人員作為「套路貸」共同犯罪人處理的條件,實現了對「套路貸」犯罪的全鏈條打擊。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陳國慶介紹,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的意見明確堅持依法全面查清黑惡勢力涉案財產、利益鏈條原則,實現執法辦案與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相統一。對涉黑惡勢力組織和人員的涉案財產採取先行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避免「黑財」被轉移、隱匿。
何為「軟暴力」犯罪,公安部副部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杜航偉介紹,將「軟暴力」界定為「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
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律師共代理涉黑涉惡案件28000多件;將進一步健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制度機制,維護律師在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中會見、閱卷等各項訴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