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焱) 入秋以後,蚊蠅猖獗,不少人開始購買驅蚊產品。「對人和動物完全無害」的廣告語頻頻出現在蚊香盒和殺蟲劑外包裝上,中國室內環境監測委員會對此發布警示稱,此類產品不可能做到「完全無害」。
該警示稱,蚊香的有效成分之一是一種殺蟲劑,雖然其毒性經過國家衛生部門的檢測,但燃燒後產生的煙霧對人體仍有一定的危害。
使用蚊香和殺蟲劑時一定要注意通風,在一間16平方米左右的標準居室內,不要同時點燃1盤以上的蚊香,蚊香不宜靠近人體頭部,睡覺應將其熄滅。
相關調查:
「無害」宣傳很普遍
記者今天上午調查某商品資源網站的產品信息後發現,傳統蚊香類產品共有48項,其中有18項明確標示著「對人畜無害」,另有6項標明「使用安全」,而這48項產品中,沒有一項向消費者明示其有毒成分和可能造成的有害影響。
相關解讀:
其成分損害神經系統
目前世界各國普遍把殺蟲劑的毒性分為劇毒、中毒、低毒和微毒四個等級,環境毒理學家實驗證實,即使是被世界各國一致公認安全的殺蟲劑成分溴氰菊酯,也對機體的神經系統有明顯毒性,長期接觸會引起頭痛等神經症狀。
中國室內環境監測委員會宋廣生主任介紹,市場上流行的電蚊香片,成分也和傳統蚊香一樣,仍然有害。
特別提醒:
勿選購劣質蚊香
我國一些非法窩點生產的劣質蚊香對人體健康更加有害。買蚊香一定要買標誌齊全的正規產品。選購盤式蚊香時,應首選植物成分或低毒級的「擬除蟲菊酯」類化學劑製成的正規產品。專家支招:
不用蚊香也能驅蚊
宋廣生主任建議,家中應儘量使用物理方法滅蚊,如保持室內環境的整潔和衛生,及時清除積水和不用的花盆、瓶罐。
律師說法:
虛假宣傳應叫停
元坤律師事務所吳鵬律師告訴記者,如蚊香確實有害,而廠商宣傳「對人畜無害」,那麼這種宣傳就是虛假宣傳,應該叫停。蚊香、殺蟲劑等產品應在產品說明中寫明其成分和有害程度,否則,一旦消費者產生不良反應,可依法向廠商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