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 陳蕾 通訊員 沈張黎
有人聚眾鬥毆?2分鐘後民警趕到並沒有發現打架。
民警正在找報警人,她又報警說被親生的哥哥強姦了!但已經又換了一個地址。
這麼聳人聽聞?民警雖然覺得蹊蹺,但還是追了過去。
8月15日的這兩個警,真是坑人啊。
一開始,報警的姑娘匆匆一句「打架」,只說了個小區地址。民警火速趕到這個小區,轉了一圈,並沒有打架的跡象,此時卻無法通過電話聯繫到報警人了!
俞警官不放心,一邊繼續電話聯繫報警人,一邊在小區附近排查。
這時,俞警官又接到了指令,有人報強姦案。俞警官一看聯繫電話,可不就是先前報警的妹子麼!
這回她提供了具體地址,但她說被自己的親哥哥強姦。
考慮到報警人還有那麼一種受到脅迫的可能,俞警官覺得必須查明情況。
他立即趕到報警人所在位置,但「受害人」表情淡定、神情放鬆,沒有一點被侵犯的跡象。
為了搞清楚來龍去脈,俞警官仔細詢問了報警女子。
我們給她化名叫小麗吧。小麗說,自己報警是為了逃避家人。
為什麼要逃避家人?
原來,小麗今年29歲了,一直沒有談到合意的對象。
因為哥哥早就成婚了,她就成了父母天天念叨的對象。
小麗一家人來自湖北,原本住在杭州市蕭山區,平時勤勤懇懇做早點生意。
就是由於家人嘮叨,什麼「年齡不小了,該找個了」,什麼「眼光不要太高」,什麼「什麼時候帶回來一個讓我們瞧瞧」……小麗覺得好煩,她恐懼回家、恐懼相親。
小麗不顧家人的反對,從原本與父母、哥哥同住的家裡搬了出來,搬到了公司附近,住在杭州市濱江區。
但是呢小麗這個妹子,畢竟,通過這些事我們也能發現她做事情欠考慮,不是那麼周到,容易胡來。確實,前段時間,老闆因為小麗一來工作不得力,二來和同事關係不好,讓小麗回家了。
小麗這下想不通了,為什麼自己男朋友找不到,工作也丟了?她每天就躺在出租屋裡,越想越氣,越想越鬱悶,和室友也鬧了矛盾。
小麗打電話給哥哥,讓哥哥幫自己搬家。
父母、哥哥都過來了,他們看見小麗住在這麼亂糟糟的出租屋裡,十分心疼,想帶她回家。
小麗不肯回家,只想搬家,她就要一個人住外頭。
哥哥把小麗的物品往車上搬好,等小麗上了車,就直接往蕭山的方向駛去。
小麗一看情況不對,打算中途跳車,被哥哥強行攔住,於是她就報警說有人聚眾鬥毆。
這就是騙得俞警官第一次跑空的假警。
車子距離蕭山的家越來越近,小麗想起家人對她各種嘮叨,心一橫再次報警說自己被親哥哥強姦!
這就是騙了俞警官追趕過去的第二個假警。
最後民警也沒什麼好說的了!一個好好的姑娘,怎麼能為了不回到父母身邊,寧可污衊自己的哥哥?怎麼能汙名化自己說被強姦了?小麗確實需要好好地反省一下呀,畢竟是已經工作的人了。一要把工作做好,二要學會跟身邊的人相處,不論是家人、同事還是合租室友,第三才談得上吸引一個戀人,經營好愛情和婚姻關係呀。不然,只會矛盾越來越多!
真相查明後,小麗因涉嫌謊報警情被杭州市濱江警方行政拘留並處罰款200元。
學點法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運輸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張琳(EN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