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微信公眾號12月20日消息,近日,山西臨縣安業九年制學校校長任某飛,因懷疑校內初三一女生早戀,毆打該女生並要求其寫不雅檢討書的事情被媒體爆出,引發社會極大關注。
據山西省呂梁市臨縣新聞辦公室消息,針對此事,當地公安機關對任某飛作出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此前,被要求寫不雅檢討書的女生家屬曾對媒體稱:「任某飛的風評很差,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他妻子懷著孕然後就死了。」
12月19日津雲記者聯繫上任某飛亡妻劉某蘭的弟弟劉某立,對方證實了其姐姐早在2000年死亡,警方判定其姐姐是被殺害的事,表示:「案件至今未破,我們希望姐姐的案件最終能查明白。當年警方曾經懷疑過任某飛,但是抓走他後40天左右,就又把他放了,理由是沒有足夠證據。」
不雅檢討書事件牽出涉事校長妻子莫名死亡事件
因媒體報導任某飛毆打初三女生並要求其寫不雅檢討書,這位校長被輿論推上了風口浪尖。
12月18日,臨縣新聞辦公室在官方微信公眾號通報了此事,表示涉事女生劉某某、男生王某某,系該校初三125班學生,均住校。
發生過程為,2020年11月30日下午4時許,班主任向校長反映女生劉某某和男生王某某有早戀的情況後,校長當即組織班主任、教導主任等人調查了解得知,劉某某多次在晚上熄燈後11點左右主動開門或開窗讓王某某進入宿舍,並且在她床上停留較長時間。當晚11時許,校長讓生活老師把劉某某帶到校長辦公室核對情況,開始劉某某不說實話,情急之下,校長用地書筆筆桿打了劉某某臀部,讓其寫了事情發生的書面具體過程。12月2日晚,家長及其親屬得知後到學校要求校長給予經濟賠償,校長沒有答應。
2020年12月2日晚8時許,縣教科局接到學校報告,當即成立由分管安全與信訪工作的教育工委委員任組長的4人工作小組並聯繫安業派出所民警深入該校與學生劉某某和其母親分別進行談話了解。對其進行了心理安撫和思想教育;代表教科局向其母親道歉,就孩子教育問題進行了溝通交流。孩子母親表示,「即使孩子再犯什麼錯,校長也不能打,打了就要賠償」。隨後,孩子母親與其親屬協商後提出要求校長給予經濟賠償。後經安業派出所協調勸解無果,孩子母親及其親屬一行於2日晚12時離開學校。工作組對校長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向縣局作出深刻檢查,立即對學校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整頓,並向家長賠禮道歉,做好心理疏導工作。
12月9日,針對調查組了解的情況,教體局黨組決定充實調查力量,在原基礎上選派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系統紀檢監察組、教育局信訪室人員加入工作組開展工作。工作組向劉某某同宿舍的七名女生調查了解,證實王某某在晚上11點熄燈以後獨自一人多次進入109號女生宿舍找劉某某,劉某某主動為其開門、開窗,在一起時長1至2小時不等。
事情發生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責成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教科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駐調查。據山西省呂梁市臨縣新聞辦公室消息,針對此事,當地公安機關對任某飛作出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涉事女生的哥哥曾對媒體表示:「妹妹出了這個事後,原本活潑開朗的她,已經不願意和別人交流了。任某飛這個校長的風評很差,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他老婆懷著孕然後就死了。他那個老婆父母和我們是一個村的,已經七八十歲了,對此事我不想過多說,怕老人家們有個啥我承擔不起。」
涉事校長亡妻家屬「警方曾懷疑過任某飛」
針對涉事女生哥哥反映任某飛妻子早年懷孕期間死亡的事,12月19日,津雲記者聯繫上了任某飛亡妻的弟弟劉某立,他證實:「警方判定我姐姐是被殺害的,時間是2000年正月十八深夜。」
「警方至今沒有破案找到真兇,當年,警方曾經懷疑兇手是我姐姐的丈夫任某飛,但是把他抓走後40天左右,又放了回來,說是證據不足。」劉某立說,「至今我們這邊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真兇是誰,也因為沒有足夠證據,所以不能亂懷疑。」
2000年,任某飛妻子是在臨縣大禹鄉信用社工作崗位被害的,遺體在附近村莊一個涵洞裡被發現了。「當年姐姐33歲懷有七八個月身孕,孩子也和姐姐一起死了。警方調查,說姐姐是鈍器撞擊腦部致死,是被殺害了。」當年警方將懷疑目標放在了任某飛身上,「因為警方告訴我們,在此之前姐姐和任某飛要鬧離婚,任某飛有了外遇,但是最終沒有離婚。」
不過,劉某立也談到,姐姐和任某飛之間不和的事情,是警方說他們家人才知道的。「之前任某飛也經常來我們家裡吃飯,走動很頻繁,但是我們家人沒看出他們倆不和要鬧離婚,我姐姐和任某飛是自由戀愛然後結婚的,不是媒人介紹結婚的那種,他們應該是1993年前後結婚的,婚後有了一個大女兒,我姐姐死亡時肚子裡的是第二個孩子。現在,他們的大女兒已經出嫁了,我姐姐死後任某飛和我家基本不走動了。」
「我姐姐和任某飛戀愛、結婚那段時間,任某飛還在上大學,因為任某飛家庭條件不好,我姐姐這邊好一些,而且我姐姐當時已經上班了,所以,我姐姐還為任某飛上學出學費。」劉某立說,「我和姐姐感情很好,當年得知姐姐遇害的消息後,十分悲痛,至今公安機關也沒有給一個明確說法我姐姐是被誰害死的,一直說沒有足夠證據。」
12月19日,津雲記者也聯繫上了任某飛亡妻的父親劉某忠,劉某忠表示:「當年任某飛經常來我家吃飯,但是我們確實不知道女兒和任某飛之間鬧了矛盾,當年也覺得任某飛還是挺有禮貌的一個人,對他還算有好感的。這麼多年警方也沒有調查清楚我女兒的事情,希望警方最終可以查個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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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生被逼寫性行為檢討:校長沒動「刀子」,女孩卻成了「啞巴」
檢查書中,劉娟承認與男生發生關係,還有具體的動作描寫。近結尾處寫道,「待的一晚上最長時間是7 8小時,和我*了十幾次*。」根據報導,劉娟離開辦公室時,校長還警告她不能告訴家人,否則會被「關禁閉」。「我想像不到我妹妹那天晚上有多絕望。」劉娟哥哥說。
11月30日晚,劉娟在校長辦公室寫下了那份後來受到熱議的「發生性行為檢查書」。她今年13歲,是山西呂梁臨縣安業某九年制學校的初三學生。
事件的起因是,有男生晚上去過劉娟的宿舍。因此,校長斷定劉娟跟男生發生了性行為,且是多次。在校長逼迫之下,劉娟寫下「發生性行為檢查書」。回家後的劉娟,被發現頭部外傷,全身包括臀部有多處挫傷。
那份「發生性行為檢查書」,名為「檢查書」,實為「過程說明書」,裡面充滿了關於性行為的細節描寫。我這個成年人看後都覺不堪入目,而一字一字寫下它的只是一位13歲女孩。
劉娟寫的「發生性行為檢查書」
劉娟家長的質問,換來的是校長四個字:「敗壞門風」。為了自證清白,劉娟母親帶她去醫院做體檢,結果是「未婚未產,處女膜完整」。此時,輿論反問,劉娟與男生發生性行為的「指控」憑何做出?檢查書的細節,又由誰杜撰?
之後,校長託中間人表示想賠點錢私了此事,劉娟家人拒絕。
昨天(12月18日),呂梁臨縣發布了此事的情況說明。大意是:劉娟早戀,讓男生進了自己宿舍;校長發現後向劉娟核實情況,劉娟不承認,於是校長用地書筆筆桿打了劉娟臀部,並寫下了「檢查書」。事後,劉娟家屬向校長索賠20萬元,被拒絕。
目前,校長已被停職。00
12月18日,山西呂梁臨縣新聞辦通報女生遭校長毆打寫下 「性行為檢討書」詳情,涉事校長停職待查,同時聯合調查組進駐調查。11月30日,校長在辦公室核實女生劉某某和男生王某某的早戀情況時,因劉某某不說實話,情急之下,校長用地書筆筆桿打了劉某某臀部,讓其寫下事情發生具體過程。家屬得知後,到學校要求校長給予經濟賠償20萬元,校長沒有答應。通報稱,已對該學校管理進行全面整頓。
山西披露校長逼女生寫不雅檢查詳情,涉事校長停職待查(視頻來源:新京報我們視頻)
01
「檢查書」
根據報導,11月30日晚11時,劉娟被生活老師帶到校長辦公室。生活老師轉而離開,辦公室只有劉娟和校長二人,校長問了她男生進入宿舍後的事,還問道是否發生了性行為。
劉娟哥哥曾對《北京青年報》講述,詢問和毆打是同時進行的。劉娟剛進辦公室,就遭到校長手裡鐵棍擊打,她倒在沙發後,校長掐住她的後勃頸,巴掌落在她臉上,拳頭落在頭上。
劉娟身體多處挫傷
同時,校長問了劉娟很多隱私問題:「你看到那個男孩下面那個沒有?」「那個男的大不大?」劉娟說自己不知道,不懂。校長又問劉娟的例假啥時候沒有的,劉娟說現在還有。
一頓毆打後開始寫檢查。
在一個採訪視頻中,劉娟說道:「寫『檢查』的時,他說一句我寫一句,我害怕我不想寫,他就又拿棒子打我。」錄音裡,校長說:「打了,我就特別惱火。我先是敲了她,我記得是三下……就是用我寫毛筆字的板子。」
檢查書中,劉娟承認與男生發生關係,還有具體的動作描寫。近結尾處寫道,「待的一晚上最長時間是7 8小時,和我*了十幾次*。」根據報導,劉娟離開辦公室時,校長還警告她不能告訴家人,否則會被「關禁閉」。
「我想像不到我妹妹那天晚上有多絕望。」劉娟哥哥說。
第二天上完課,劉娟借宿管手機給母親打電話說自己被校長毆打。母親以為是劉娟做錯事被老師打了幾下,沒有太在意。等到12月2日,女兒放假回家,母親看到劉娟身上的淤傷時才察覺到不對勁。當晚,她跟一些親屬去學校理論,對方說是劉娟跟別人發生關係,做得不對。
次日,母親帶劉娟去做檢查,結果顯示處女膜完整。下午,哥哥又帶劉娟去做體檢,檢查出「頭部外傷、外傷性耳鳴、全身多處挫傷。」從醫院離開後,劉娟還發生過一次小便失禁。
劉娟做的處女膜鑑定
12月11日,哥哥又帶劉娟去太原做處女膜檢查,結果一樣。現在,劉娟住在太原的酒店,拒絕心理治療,拒絕和陌生人說話,看到外人就用被子蒙住頭。
02
又一個「小娟」?
前不久,譚維維發布的新專輯《3811》裡,一首《小娟(化名)》雖未引來全面的關注,但卻小範圍地引發了一場關於女性問題的討論。
這首歌匯集了諸多近年來的女性暴力慘案,這些受害者都大多被媒體化名為「小娟」。這首歌旨在「喚醒女性自我意識,希望更多人關注並聚焦真正的女性問題」。不知是巧合還是固化意識,事件中十三歲的女孩劉娟(化名)也被大多數媒體化名為「小娟」。
「社會新聞,聳動版面
雙眼打碼照片
夜鶯變啞巴,你們費好大功夫
誰敢不聽話,時時刻刻刻骨 」
這是「小娟」們的畫像。如果拿劉娟的事情往這裡套,似乎也能匹配上。
這是一起典型的社會新聞,「版面」的確聳動,前後4次登上熱搜,閱讀量破7億多。
劉娟露臉不多,僅有的幾個採訪視頻中,她的雙眼被打碼。13歲的初中女孩,理應是如夜鶯般歌唱生活,但經歷此事的劉娟,用被子蒙住頭,不願與陌生人說話。校長沒動「刀子」,但是劉娟卻變成了「啞巴」。
那「刻骨」有嗎?有的。
「初三了,字還這麼難看。讓男生進女生宿舍,要是能直接開除就好了……當媽的真牛逼,這種女兒還不能打,想要錢不好意思直說唄」
「遇到這麼不要臉的女同學及其家人,是其他同學的悲哀。」
微博底下關於此事的評論
新聞評論底下不難發現這樣的聲音,你無法理解他們的「驚人言論」,他們也無法理解別人遭受的傷害。「受害者原罪論」時刻存在於我們身邊,尤其是涉及「性」的事件和傷害中,女性從來就處於焦點的位置,不管是施害者還是受害者。
很難說這跟我們偏激的「貞潔觀念」不無關係。女性的清白,一直被定義在了生殖器官裡,所以劉娟家人不得不做了兩次處女膜鑑定,以自證清白。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嗎?
好像真沒有。見證寫下「檢查書」的只有校長,而校長又是同一行為的施令者。在沒有第三人和第三方客觀證據的支持下,「官方」信任會天然偏向權威,而校長就是那個權威。雖然從狹義「權力」角度而言,校長確實算不得什麼,但在學校那個場域內,學生跟校長間,後者擁有著絕對的「權力」。
涉事校長
我們把假設做到最壞,即校長的說法全部為真。那面對詢問,劉娟可以不回答嗎?可以。因為就算是犯罪嫌疑人,面對警方的審訊也有保持沉默的權力。一旦實施毆打,就是刑訊逼供,也就意味著違法。
但當時的劉娟沒法保持沉默,因為有棍棒,有耳光,有拳頭。刑訊逼供會出現冤假錯案,那麼校長「逼供」會產生什麼?
03
早戀的「原罪」
這件事情裡校長的各種行為,無外乎基於三個判斷:劉娟早戀、讓男生進自己宿舍、發生關係。這三個判斷也是校長邏輯推理的順序,因為早戀——所以男生跑去劉娟宿舍找她——劉娟讓他進去並讓他上了自己的床——所以他們發生了性行為。
這些情況是否全部屬實,仍然有待調查,其中男生進入女生宿舍的情節已被證實。
但這個推論的邏輯實在荒謬,僅憑男生進入宿舍並上過女生的床這一點,就直接推出發生性行為,很大程度只是靠想像。頗有點魯迅先生所言「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的意味。
當然,男生進入女生宿舍,比短袖子和白臂膊更容易引發想像,但結論依舊不能建立在想像之上。
何況已經有媒體採訪到同樣進過女生宿舍的男生,他們坦言去女生宿舍只是聊天玩遊戲,「大家在床上只是坐著,沒人睡覺」。宿舍是一個公共空間,通常是多位舍友在場,按照常理推論,很難會有人選擇在眾目睽睽之下發生性行為。
在校方和官方的認知裡,早戀是引發這一切的源頭。如果他們不談戀愛,這件事就不會發生。在我們的社會文化裡,早戀天生就帶著「原罪」,是一根高壓線。家長談早戀色變,學校明令禁止,甚至影視劇裡也規定不得肯定、鼓勵早戀行為。
作為一種現象和概念,早戀被賦予了負面和禁忌的性質。但我們的社會主流聲音依然熱衷於討論這個話題,只不過把方向幾乎統一調到負面頻道——早戀會造成個人危機和社會危機。有時,甚至以一種「診斷——治療」的模式和話語方式來進行言說和評論。
微博截圖
當然,我們不鼓勵早戀,但也不該以一種原罪論和汙名化的視角去看待它。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早戀」和「個人與社會危機」之間,到底誰是因,誰是果。
而且,整個事件當中缺乏那位平衡信息,也就是那位進入劉娟宿舍的男生聲音,女生還是全然聚焦在聚光燈下。為什麼長達一個月的時間裡,男生可以頻繁進出女生宿舍?就算是管理相對寬鬆的高校,大部分學校也實行嚴格的男女分樓分寢。但事件裡男生的自如出入,無疑是學校疏於管理的直接證據。
此外,就算劉娟跟那位男生真的發生了性行為,校方的第一反應也不該是毆打「逼供」,而是做心理引導,一味地採用暴力態度,只會讓事件往更加不可控的方向發展。
我們無法確定,一個農村中學初三的女生,被逼迫寫下沒發生過的性行為細節後,會對她的心理產生多大影響以及怎樣的影響。
可以確定的是,我們的教育和社會羞於甚至恥於教授性知識,但又覺得孩子們什麼都懂。
目前,涉事的校長已經停職待查,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教科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已經進駐調查。
(來源:南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