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村幹部的紀律和規矩意識,天台縣坦頭鎮出臺《村幹部履職行為「15字標準」》,即「講政治、聽安排、敢擔當、願服務、樹形象」。規範幹部履職行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不斷推動「清廉村居」建設。
日前,坦頭鎮溪南村辦公樓裡召開了一場財務通報會,溪南村支部書記裴顯秀正在向各位村民代表通報村集體經濟的收支情況,「村裡用的每一筆錢都會公開公示,大家有問題的,可以直接來找我們了解。」
今年,溪南村爭取到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試點項目,要修建一幢出租房公寓大樓,安置淘寶村眾多的外來人員。
「從方案制定、到招投標、再到開工建造,村幹部真的是幹了不少事。」裴顯秀說,修建出租房公寓能順利進行,離不開村幹部的率先垂範。村裡這幾年發展特別快,汽車用品產業也跟著進一步壯大。
「清廉為民表達的不僅僅是不吃、拿、卡、要,更要求我們真心真意為老百姓謀實事。」裴顯秀說,「15字標準」讓村幹部作風更嚴實,更願意為群眾服務好,無形中帶領村民轉變村風、民風,實現創業增收。不僅是溪南村,鎮裡也是卯足了勁,想方設法幫助全鎮各村壯大集體經濟。
而在五百村,村民們也發現了村幹部們的一個變化。「找村幹部反映問題,村幹部也會盡全力解決,而不會像以前那樣,大事小情都推到村長、書記那裡去。」五百村村民徐福榮覺得,村幹部不相互推諉扯皮,就是負責任的表現。
對於「15字標準」出臺後,各村幹部身上發生的細微變換,坦頭鎮黨委書記梅安虎有很深的感觸:「簡簡單單幾個字,卻對規範我們每一名農村幹部履職行為、提升農村幹部的履職狀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我們將把『15字標準』作為村幹部選拔任用的條件之一,選好人,用好人。」梅安虎表示,「接下來,將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的規範化管理監督,重點查處扶貧領域資金方面的違紀違法行為,讓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生根,夯實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鞏固全鎮想幹事、肯幹事、不出事的勤廉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