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鼎鼎說歷史(文章原創 ,版權歸本人所有,歡迎個人轉發分享)
熊貓作為我國的國寶,其憨態可掬,自帶萌點不僅俘獲了萬千中華兒女的心,也迷倒了一片外國人,以亞洲為中心,影響力輻射到東南亞、歐美地區,其外交能力稱得上是萬中無一的,在中國就引申出來了一個「熊貓外交」名詞,望文生義,其實就是通過贈送或者租借熊貓來提升兩國的友好關係。
「熊貓外交」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武則天時期,據日本《皇家年鑑》記載,早在武后垂拱元年,就曾送給日本天武天皇兩隻「白熊」和70張「白熊」毛皮作為禮物跟隨日本使者跨越重洋。而這裡的「白熊」就是今天所說的熊貓。只能說那時候熊貓還比較多,隨便送。
到了近代,1936年到1945年期間,中國民國政府向西方國家贈送了14隻熊貓。1941年,蔣介石、宋氏姐妹和國民黨諸多高官正式向美國聯合救濟中國難民協會捐獻了一對熊貓。而熊貓正式作為國之重禮是1946年,民國政府向英國政府贈送了一隻大熊貓。
新中國成立後,家徒四壁,一窮二白,要發展要科技要物資,只能用熊貓來換,不過這也受到了國際環境的影響,五六十年代的熊貓受到冷落,只有少數周邊國家得到了贈送,如蘇聯。不過此時的熊貓待遇並不好,由於生存環境的不同還有飲食上的不適應,走出國門的熊貓經常出現「死亡年份不詳」的記錄資料。
進入70年代後,熊貓開始在西方走紅,在1972年到1978年,包括美國、日本、英國、西班牙等7個國家都先後獲贈了大熊貓。80年代後,由於國內的大熊貓生態環境惡化導致數量急劇減少,恰在此時中國改革開放使得經濟快速發展,國際地位和影響力也開始發生改變,「熊貓外交」也從原來的贈送轉為租借模式。
曾經有人戲稱,當今世界最不平等的條約就是我國的熊貓租借條約,主要內容有,租借每隻大熊貓每年需向中國支付50-100萬美元租金;租借大熊貓之前要先制定能使野生熊貓受益的研究計劃,還要協助中國熊貓保護項目獲得資金;想要租借大熊貓必須要先有自證飼養能力;出國的大熊貓每產下一隻幼崽,租借方需要支付中方60萬美元,且3歲以後必須回國;租借大熊貓如果非正常死亡,就必須支付50萬美元的賠款。還要籤訂各種協議等等,面對如此「霸道」的條約,其他國家是迎難而上,對滾滾的熱愛達到了極致。
比如蘇格蘭為了租借熊貓就和中國籤下了貿易協議,其中包括三文魚、可替代能源技術、汽車、總價值高達26億英鎊。法國為了租借熊貓,承諾向中國提供核能原料的氧化鈾。而租借到熊貓的這些國家也是費盡心思給滾滾營造一個最優質的生存環境。
荷蘭為了租養到大熊貓不惜下血本,花了5100萬人民幣為兩隻熊貓寶寶「星雅」和「武雯」建造了一個大約9000平方米的熊貓館,而且為了讓熊貓更好適應環境,熊貓館的建造特地以中國寺廟為基礎,建築材料都是從中國進口。同時以接到國家元首的超高禮儀,專門派了一支代表團前來迎接,專機護送,數十輛警車為其保駕護航。在飲食上更是不用說了,都是從四川空運最新鮮的竹子。
不過大熊貓也給他們本國帶來的超高的經濟收益,人民幸福指數暴漲。誰能抵抗住滾滾的魅力呢?不過這自然也是源自中國不斷強大,越來越具有國際影響力,所謂弱國無外交就是這個道理,只有自身強大了才能立足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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