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在古代作為一種重要的交通工具。
在馴馬手的眼中沒有他馴服不了的野馬,越是野的馬它的能力就越是優秀。
但是世界上有著這麼一種龐大的野馬群體,但卻非常鮮聞有此馬被馴服的案例發生。
這些野馬就是來自非洲大草原的——斑馬。
斑馬是一種只生活在非洲大草原之上的一種馬類。
斑馬(英文名稱:zebra):是現存的奇蹄目馬科馬屬3種獸類的通稱。
斑馬的名稱也正是因為身體上奇特的黑白相間條紋而得名,每隻斑馬身上的條紋都是獨一無二的。
就像是人類的指紋一般,世界上找不到兩個相同條紋的斑馬。
斑馬也是非洲的特產,斑馬對於環境的適應能力極強,即使在食物缺乏的情況下,也能通過吃樹根、樹皮等頑強的生活下來。
作為時尚界的大咖,斑馬身上的黑白條紋可不僅僅是好看,還有著許多的妙用。
在非洲大草原之上一望無際,幾乎沒有藏身之處。
大多數的動物都會將自己的毛髮進化與周圍的環境相同。
斑馬卻非同一般,將自己的毛髮顏色進化成為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的黑白相間條紋顏色。
這樣的黑白條紋卻有著大學問。
在野外免不了蚊蟲的叮咬,這也是令許多苦惱的事,斑馬的黑白條紋就能「防蚊蟲」。
蚊蟲看到了斑馬的黑白條紋,會極為難以分清目標。
本就是複眼的昆蟲,看到了黑白相間的條紋更是頭暈眼花。
黑白條紋使斑馬倖免於蚊蟲的叮咬。
斑馬黑白相間的條紋對視覺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對於獅子、花豹等掠食者在潛伏狩獵斑馬時,無法分清與斑馬距離的遠近,還會令掠食者眼花繚亂。
往往這些掠食者太早發起突擊,不然就是靠的太近被斑馬發覺。
從而令斑馬倖免於難
大家都知道黑色吸熱,白色能夠散熱,這樣黑白相間的條紋,令斑馬在炎熱的非洲大陸上能夠經受住毒辣的陽光。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斑馬的條紋十分的酷炫,騎出去一定十分的威風,但斑馬鮮有人騎這是為何?
世界上有許多被人類所馴服的動物,貓、狗、馬、羊、牛等,而現在還沒有被馴服的動物則是需要花費大代價、許多的精力,還必須與人類相適合,這樣才能夠擁有被人類馴服的價值。
首先來說說斑馬的性格,膽小、暴躁。
生活在非洲的大草原之上,有著許多虎視眈眈的掠食者。
斑馬等食草動物為了保命,練就了一有風吹草動就逃跑的習慣,畢竟打不過還跑不過嗎?
這樣膽小的性格,一有風吹草動就有可能丟下主人,一走了之極為的不穩定。
在莊重的場合,一旦受驚後果不堪設想。
雖然膽小、但是也是極為的暴躁,一旦令斑馬生氣了,斑馬就會開啟追趕模式。
將兩隻公斑馬放在一起,非常容易就打起來了。
在發情期的斑馬會更為的暴躁,躁動難以控制。
斑馬的暴躁還體現在,每隔幾分鐘就會進行一次嘶鳴。
斑馬的叫聲並不像馬兒的長嘯,而是像驢叫一般難聽,每隔幾分鐘一次,令人不勝其擾。
如果作為戰馬,在偷襲敵人時就容易因為叫聲而暴露。
斑馬的野還體現在非常容易傷人。
在馬戲團之中,傷人最多的並不是獅子、老虎,而是斑馬。
像馬、驢、牛等有蹄類動物都會使用自己的後腿作為武器。
哪怕是站在馬兒的身後,有些馬也會有應激反應。
斑馬可是每天生活在掠食者虎視眈眈之下。
不僅四肢極為的強壯,招牌動作前蹄直立,然後蓄力抬起後退使用踢擊。
可別小看斑馬的這一踢,這可是令草原之王獅子也極為的忌憚。
一旦被踢中,輕則下巴被踢脫臼,踢斷無法享用食物而餓死。
要是準確的被踢中臉部,則可能當場死亡。
連草原之王都承受不住的威力,更別提人類了,稍有不慎就去見耶穌了。
不但如此,斑馬還「野」在十分的喜歡咬人,沒有理由沒有目的,而且一旦咬住就不鬆口了。
這樣的行為令斑馬身邊的人都退避三舍,誰也不想無端的遭罪啊。
特別是在那些醫療條件不發達的年代。
被斑馬咬傷之後,極為可能被感染而死亡,誰也不想家裡養著一個死神吧。
不乏有些人帶著好奇心,馴服斑馬,大多都失敗了,但還是有極少數成功的案例。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沃爾特·羅斯柴爾德男爵。
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精力、財力,終於從小馴服了幾隻斑馬作為拉車馬使用。
1907年,一位醫生羅森多·裡貝羅,也馴服了一匹斑馬作為代步工具使用。
雖然這二人都馴服了斑馬,但花費了極大的代價,還是從小訓練到大的斑馬。
斑馬的馴化並沒有多大的作用,在全世界除了非洲之外有著更好品種的馬可以作為馴養對象。
當人們登上了非洲大陸時,已經產生了汽車等交通工具,相比於斑馬更安全。
斑馬的耐力和體力都不如其他品種的馬,作為代步工具有些勉強。
這就是為什麼斑馬沒有被人類馴化,不適合,需要花費代價極大,價值極小。
所以還是讓這「非洲野馬」待在非洲大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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