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杰 攝
打著「東城採供站」中藥飲片部的名義,長期生產中藥飲片並銷往藥房、醫院。昨日,陝西華遠醫藥集團公司東城採供站法人代表任某等8人生產銷售假藥案在西安中院開庭。
銷售假藥達1204萬餘元
西安市檢察院起訴稱,東城採供站系陝西華遠醫藥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被告人任某系「東城採供站」法人代表。自2014年7月以來,任某組織其兄任某軍、其嫂趙某,以及張某等人在新城區東站路58號院內,以東城採供站中藥飲片部的名義生產標有「渭源縣濟仁堂」和「龍力」兩個品牌的中藥飲片,銷往陝西百家藥廚、兒童醫院、正康大藥房、城東大藥房等處。
後由於百家藥廚銷售假藥一事被查處,為躲避打擊,任某、任某軍、趙某等人又將生產窩點搬至幸福北路79號院內,繼續生產銷售中藥飲片。
2016年6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將該生產窩點查處,現場查扣大量標有渭源縣濟仁堂牌的中藥飲片和大量散裝中藥飲片、包裝袋等物品。經省食藥監局認定,查扣的中藥飲片系假藥。
在該窩點被查處後,任某指使其單位信息部主管郭某刪除「東城採供站」所使用的藥品銷售軟體內的中藥飲片銷售數據。經對銷售軟體伺服器進行勘驗,對銷售數據進行恢復和統計,任某等人共計銷售假藥達1204萬餘元,其中「百家藥廚」法人代表劉某通過「百家藥廚」銷售假藥630萬餘元。
檢察機關認為,任某等8名被告人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假藥而進行生產、銷售,任某等7人應當以生產、銷售假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應當以銷售假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承認不能生產中藥飲片
5月4日,西安中院開庭審理該案。
44歲的任某系陝西華遠醫藥集團公司東城採供站法人代表。庭審中任某稱,東城採供站沒有中藥飲片部,其他7名被告人不是該採供站的人員,屬於掛靠性質,其中就有銷售中藥飲片的。公訴人問其每年中藥飲片銷售數額及銷路,她稱自己並不清楚。「能否自己製作中藥飲片?」「生產肯定是不行的……」任某說,她沒有收過哥哥的掛靠費用。
據了解,這起生產、銷售假藥案是因百家藥廚銷售假藥引發,作為百家藥廚的法定代表人,劉某於2016年1月即被刑拘,其他7人則是在同年6月底幸福北路79號院內窩點被查後先後被刑拘。
因被告人數較多,庭審整整持續了一天,並未當庭宣判。(華商報 寧軍 張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