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匯"主犯張天明等人被依法逮捕 非法獲利22億餘元

2021-01-15 人民網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日前,經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永州市公安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對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天明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同時,經檢察機關批准,全國多地公安機關也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罪名對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天明等人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構建「新經濟生態模式」為名,故意歪曲國家「精準扶貧」等有關政策,在網際網路設立運行「善心匯眾扶互生大系統」,同時以高額回報引誘參與人變相繳納門檻費,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與人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善心匯」組織,騙取巨額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目前,已查明張天明等人非法獲利22億餘元。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傳銷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對傳銷等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請廣大群眾切實提高防範意識,不被「高額回報」誘惑,自覺抵制和遠離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最新!孕婦墜樓涉事醫院2人被停職,官方責成醫院整改


80後爸爸帶12歲兒子徒步川藏線:耗時50天 翻越12座山


震驚!約300噸病死豬被偷偷掩埋!更可恨的是……


(摘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主 編丨楊鴻光 編 輯丨蔡靜




相關焦點

  • 雲南多名基層黨員幹部參與或組織傳銷 「善心匯」在列
    通報指出,2016年5月至7月,屠志紅以「善心匯」網站為依託,以互助扶貧救濟為名,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結構,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通過買賣「善種子」「善心幣」賺取差價,通過布施與受贈獲得利益及抽成,並幫助其中2人墊付費用,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交費入會,2個月就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58人且層級在三層以上,非法獲利10.39萬元。
  • 「善心匯」傳銷涉案金額千億元 張天明家族齊上陣轉移資金超億元
    以下文章來源於鷹鑑 ,作者帆船人2016年5月28日,張天明組織開發的善心匯網站正式上線運行,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名義宣傳、推廣善心匯,並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吸收會員、發展下線並收取費用。截至案發,參與「善心匯」傳銷活動的人員共598萬餘人,涉案金額1046億餘元。
  • 山東德州也對「善心匯」傳銷案宣判了
    今年5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張天明、查某勝、宋某軍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期間,主犯張天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一億元,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金。
  • 涉案1046億、波及600萬人,主犯罰沒1億被判17年,三大傳銷套路曝光
    深圳善心匯假借慈善名義吹噓「共富神話」,以暴富引誘傳銷拉人,不到兩年涉案598萬餘人、涉案金額1046億餘元。如今,「共富神話」破滅,主犯張天明被判17年、罰沒1億。涉案金額1046億餘元 12月14日,湖南省雙牌縣人民法院稱,當天依法對被告人張天明等10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張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1億元;對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金,同時追繳各被告人違法所得。
  • 誘騙他人參與或組織傳銷,雲南多名基層幹部被通報,千億「善心匯...
    通報指出,2016年5月至7月,屠志紅以「善心匯」網站為依託,通過買賣「善種子」「善心幣」賺取差價,通過布施與受贈獲得利益及抽成,並幫助其中2人墊付費用,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交費入會,2個月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58人且層級在三層以上,非法獲利10.39萬元。屠志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11月,屠志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
  • 善心匯傳銷涉案1046億 龐氏騙局為何拉600萬人下水
    善心匯傳銷涉案1046億 主犯獲刑17年 龐氏騙局為何把近600萬人拉下水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去年5月,中國之聲連續報導了一個名為「善心匯」的組織。該組織以「精準扶貧」為名,以高收益為誘餌,採取「拉人頭」的方式大規模發展會員,涉嫌傳銷。
  • 善心匯真面目:五百多萬人參與的傳銷騙局,涉案金額數百億
    接著,他陸續把父母、妻子等親友7個人的身份證也拿去註冊,成為了善心匯會員,先後投資2萬多元。在推薦親友加入的過程中,彭先生還獲得了推薦費。彭先生沒有細思一個問題:善心匯平臺、會員都有收益,但收益由誰給,這個錢由誰出。「會員購買善種子、善心幣的錢,直接匯入張天明個人帳戶,目前張天明本人非法獲利10餘億元。
  • 善心匯傳銷案二審維持原判:涉案超千億 主犯獲刑17年
    2019年5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張天明、查方勝、宋文軍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3年5月,張天明註冊成立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心匯」公司)。
  • 復盤「善心匯」驚天騙局:什麼人容易上當?
    12月14日,涉案金額達1046億元、598萬餘人參與的「善心匯」傳銷案一審宣判,湖南省雙牌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張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一億元。事實上,早在2017年7月,公安機關就對「善心匯」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天明採取強制措施。雖然「善心匯」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它對普通百姓造成的財富損失和「洗腦」傷害卻難以在短時間彌補。
  • 石門一女子參與傳銷組織「善心匯」獲刑一年
    這意味著,被告人丁某參加「善心匯」傳銷活動,發展下線,騙取財物,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事實及罪名被最終確認,被告人丁某也因此獲刑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6年9月25日,被告人丁某經朱某(另案處理)介紹註冊成為「善心匯」的普通會員,在整個會員網絡中處於第14層。
  • 「善心匯」傳銷案
    案情簡介:2013年,張天明註冊成立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張天明陸續招募人員加入「善心匯」公司,開發了「善心匯眾扶互生系統」並上線運行。截至案發,參與「善心匯」傳銷活動的人員共598萬餘人,涉案金額達1046億餘元。  2018年12月,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張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1億元;判處其餘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2019年5月,二審維持原判。  汪海燕點評
  • 判決書:女子帶家人釀老鼠倉案獲利逾1億,丈夫被判三緩三
    12月2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王某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審刑事判決書,該案涉及股票188隻,累計成交金額29.96億元,非法獲利1.13餘億元。澎湃新聞查閱公開報導發現,這是國內目前已知又一成交金額巨大的「老鼠倉」案。「老鼠倉」是指股票操盤手等內部人士先用私有資金在低價買進股票(低位建倉),然後動用公有資金拉高股票價格,再賣出私人股票以獲利的非法手段。
  • 海南破獲「善心匯」非法特大組織、領導傳銷案!
    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了解到,近日,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海南公安機關依法對「善心匯」非法傳銷組織主要成員王某、祝某莉、李某、黃某等人涉嫌組織
  • 交易近30億,非法獲利1.1億,女基金經理獲刑五年!
    趨同交易近30億 非法獲利1.1億裁判文書顯示,本案的被告人蔣某,生於1971年,2010年7月3日她被聘為華寶興業基金旗下行業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行業精選基金」)的基金經理,2013年8月22日離任。實際上,根據公開資料,蔣某的投資履歷相當豐富。1995年,24歲的她就入職某大型券商從事證券研究工作。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93餘億元 4人被廣州白雲法院判刑
    一次性收取十年租金,面向社會非法吸收存款,共吸收463人資金1.93餘億元。12月17日上午,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對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刑。2018年5月起,伍某發等人不再向租戶返還租金。經審計,伍某發等人非法吸收社會不特定人員463人的資金共計1.93餘億元,返還租金約4.6千萬元,案發後和解退款約2.2千萬元,尚有1.25餘億元未償還。
  • 累計成交近30億,非法獲利1.1億!女基金經理因「老鼠倉」被判有期...
    非法獲利約1.1億元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蔣某自2010年7月3日至2013年8月22日間,擔任某基金公司發行的行業精選基金經理,對該基金買賣股票擁有決定權。期間,蔣某將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行業精選基金投資信息透露給其丈夫王某玉、其父親蔣某,由王某玉、蔣某等人控制使用他人證券帳戶,利用該信息先於、同期或稍晚於行業精選基金買賣相同股票188隻,累計成交金額約29.96億元,非法獲利約1.1億元。
  • 陽新非法採砂「地下執法隊」被一鍋端 以暴力手段管控採砂船 18名...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梁傳松 通訊員徐亞琳 楊李君)為了達到壟斷的目的,2014年,陽新有18人組織成立「地下執法隊」,採取暴力巡湖的方式對整個豬婆湖範圍及周邊實施非法控制。在嘗到了「甜頭」後,該組織遂盯上了長江盜採江砂的船隻,再次壟斷了長江陽新富池段,僅一年多時間非法獲利1248萬餘元。
  • 女基金經理因"老鼠倉"被判5年:累計成交近30億,非法獲利1.1億
    非法獲利約1.1億元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蔣某自2010年7月3日至2013年8月22日間,擔任某基金公司發行的行業精選基金經理,對該基金買賣股票擁有決定權。期間,蔣某將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行業精選基金投資信息透露給其丈夫王某玉、其父親蔣某,由王某玉、蔣某等人控制使用他人證券帳戶,利用該信息先於、同期或稍晚於行業精選基金買賣相同股票188隻,累計成交金額約29.96億元,非法獲利約1.1億元。
  • 非法生產銷售仿冒「樂高」玩具達3.3億餘元 9名被告人獲刑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供圖中新網上海9月2日電(記者李姝徵)非法生產銷售仿冒「樂高」玩具達3.3億餘元(人民幣,下同),9名被告人獲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三中院)2日公開開庭宣判銷售仿冒「樂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