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南昌11月14日電 近日,江西省南昌縣檢察院受理一起非法狩獵的案件,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龔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執行,並處罰金1000元。
今年5月至8月間,龔某在南昌縣向塘鎮黃田村的一處水稻田內搞青蛙養殖,從湖南益陽地區青蛙養殖基地人處得知,會有好多小鳥吃冬眠以後出來的青蛙,為了保護青蛙免遭鳥類吞食,龔某使用尼龍網在養殖區上架設成防護網。
在此過程中,因為網格間隔的設置,使得當地常見的鳥類「八哥」會被防護網捕獲而無法逃脫,最終在防護網上死亡。案發時民警在現場查獲37隻鳥,其中活體八哥鳥1隻、死亡八哥鳥36隻,經鑑定為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認為:雖然龔某主觀是為了保護養殖的青蛙,但後來其發現該網會捕獲八哥,且存在八哥無法逃脫導致死亡的情況,在發現該情況後,龔某並沒有採取措施放飛或施救八哥,而是任其死亡。且南昌縣全境屬于禁獵區,在每年4月至11月為非重點保護的鳥類、獸類野生動物的禁獵期。因此,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對其提起公訴。
(原題為《養殖老闆為避免青蛙被鳥捕食布防護網 致30餘只八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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