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們如果提到寵物的話題,無一例外地提到寵物狗,好像最有資格成為人類寵物的動物只有狗了。其實,我們都清楚,每個人對動物喜愛的品種是不同的,羅卜青菜各有所愛指就就是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權力。目前養寵物狗似乎成為人們養寵物的主流,而針對個人來講,寵物狗的作用是其它動物不具備的。
狗與人類共同生活幾千年,兩者之間已經形成了高度默契。狗對主人的忠誠和順從是不講任何條件的,它們機敏聰明,活潑好動,沒有任何條件地對主人不離不棄。它可以為人類做許多事情,於公有搜救犬或警犬等,於私有導盲犬。公正評價狗這種動物,它對人類來說絕對是利大於弊,而不是某些人眼裡的只有利沒有弊。世界上任何事物沒有單方面的好與壞,我們應該客觀看待而不是自欺欺人。
正因為我對狗這種動物有著深入了解,我才更不敢養狗的,我有養狗的經歷,但已經是過去時。
首先,城市養狗在個人心理上始終是禁區,即使前些年域區養狗基本沒人管的情況下,我也是把狗放到郊區親戚處代養,後來在郊區買了帶院子的樓房,但城鄉兩處跑也確實太費精力,其實金毛現在也不是禁養犬。但說實話,城區養狗說不會給他人帶來幹擾那是睜眼說瞎話,可現在許多養狗人卻理直氣壯說瞎話。細情不過多贅述,因為所有這一切,大家都清楚。
其次,狗是社會性動物,同時它需要高度自由,城區高層那三尺之地對它來說就是變相剝奪它的自由,所以,所有的城區寵物狗每天最渴望的就是外出遛狗的那點時間,而它最討厭的就是約束它的繩子,有的狗主人了解自由對它的可貴,乾脆散放而出。由此,許多糾紛發生了,許多寵物狗吃了不該吃的死去了。狗主人為糾紛而聲嘶力竭,為失去愛犬痛哭失聲。我只能說節哀順變了,我一天忙得要命,根本沒有遛狗的時間,所以不在城區養狗就少了這些煩惱。
第三,正因為狗身上有許多其它動物不可替代的優點,也正因為我對狗的了解,養了狗很容易使人對它產生感情,而沒有狗的日子裡會有如何感受,只有狗主人有體會。狗是非常通靈的動物,與主人生活時間越久,懂的事情也就越多,也就顯得更加聽話懂事。這時候,不光是狗高度依賴主人了,而是主人對它也產生了無限牽掛。上班的空閒時間經常會想,自己的愛犬在做什麼?這種感受我也替所有狗主人說出來吧,別人沒有這體會。但突然失去了它,那種無以言表的感傷會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影響情緒。這次家被盜狗也無,財產損失無算,情感傷人無價。即使沒有此事,狗的壽命有限,終將老去,就當提前一了百了,長痛變為短痛,也不失其為好。
第四,養狗是個人愛好,屬於個人自由,別人無權指責一二,但在城區的家中養狗,不可免救地要幹擾到他人(郊區的房正準備出手,不想為養狗兩地奔波)。本身無精力遛狗,即使帶狗外出也不可避免要與他人共乘電梯,要考慮他人感受,何況牽狗到外面也避免不了可能的紛擾,它的拉尿排便,你不可能處理得徹底,做人一世自然不會忽視他人的指指點點,以其被千夫所指,不如退求其次。因為城區養狗只是滿足了個人心願,還美其名曰有愛心,其實狗給城市發展帶來了什麼好處?又有什麼壞處?人人自知,我戴不起愛心和文明這個假面具,管不了別人管好自己還是可以的。
第五,人類文明發展靠什麼維護?靠的是包括你我在內的所有華夏子孫,靠的是我們自身文明素養的共同提高。而最無恥的就是拿狗當道具,把文類文明寄托在狗身上,這豈不是天大的笑話?對狗無限關愛甚至無視人的權益去道德綁架,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正是愛心至上的今天這樣大背景下,我決定不再養狗,我不想被別有用心的無形之手所推動,也不會使我的狗成為虛假文明的幫兇,活在當下做好自己才是每個人最應該做的。
最後,養狗規範如同一紙空文,不文明養狗甚囂塵上,人狗矛盾叢生,大有形成狗患之勢。在此情況下,變相鼓勵城區養狗,不願想也搞不懂。查了一下美國相關法律,略記一二:1.城區養狗要有獨立院落且要有標誌以示路人;2.犬吠聲被投訴罰款;3.對狗監控不力,狗被傷害,包括撞傷、撞死,主人要坐牢和終身禁養;4.流浪動物收容待領超過期限安樂處理等,但美國的動保人士比國內人士理性,任何原因阻撓執法隨時可能為狗殉葬,希望有些人士在國外不要如國內般衝動。涉及內容太多大家可以自查和翻譯。我想國家及相關人士一直支持同國際接軌的,嚴格完善的養狗法律遲早會出臺的,我還是不養為上,我可一直是守法的好公民,不能因狗違法。
鑑於以上種種原因,幾十年的養狗習慣只有遺憾終止,只好把對狗的愛埋在心裡吧。我養狗歷史不到三十年,對相關狗的方面還是比較了解的,那時沒有愛狗人士,但國人對狗的愛是默默的、深沉的!祝新時代的愛狗人真心理智愛狗,不要因為無底線的愛為狗埋下禍根,最簡單之法是不幹擾別人,這才是真正愛狗和弘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