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秋天,賣菜歸家的李萬才看見,外甥沈洪友和他的妻子打在一起,便衝了過去,與沈洪友廝打在一起,致對方死亡。案發後,李萬才逃亡了20年,今年被捕。據李萬才的妻子回憶,案發前,沈洪友曾將其強姦,案發當天,更是持刀相逼。
12月8日下午,此案在黑龍江省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黑河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追究李萬才刑事責任,庭審中,律師殷清利為李萬才做無罪辯護,認為此案系典型的正當防衛。案件未當庭宣判。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孫倩
殺人
今年5月30日,潛逃了20年的李萬才被捕。回想當日,李萬才的妻子曹某梅哭得撕心裂肺,「就在我眼皮底下,我恨死自己了,把我家的給害了。」
李萬才一家是黑龍江依安縣人,時年,他們日子過得清苦,堂姐的兒子沈洪友在嫩江市生活,「說是縣城好賺錢」。於是,1999年,一家人來投奔沈洪友。到當地後,李萬才依靠賣菜、打零工為生。
2000年6月22日,在集市上賣菜歸家的李萬才看見,外甥沈洪友和妻子打在了一起,便衝了過去,操起一根木棒,打在了外甥的腦袋上,沈洪友爬起來後,雙方繼續廝打。最終,沈洪友躺在地上不動了,李萬才扔掉了木棒。
曹某梅回憶,當日,年過五旬的鄰居李富正來家中收帳,他們等李萬才回家。不多時,沈洪友突然來到家中,「當時我就在炕上坐著,他讓我跟他走,要和我發生關係。」被拒後,沈洪友拿起李萬才家中的一把刀,一邊抵著曹某梅胸口,一邊用力把她拽下炕。
見勢,李富攔在中間,將沈洪友手中的刀搶了下來,隨手扔在一邊。曹某梅說,李富耳朵不好使,他們稱他為「老聾頭」。
李富稱,曹某梅從地上起來以後又回到炕上躺著,沈洪友又一把將她拽到地上,並拿刀對著她心口窩,但沒有刺到。
曹某梅說,隨後,沈洪友一直在拉扯甚至毆打自己,「他把我裙子拽破了,讓我跟他走。」廝打持續了一陣,曹某梅說,丈夫回了家,她向丈夫求救,「他強姦我」。
雙方打了起來,沈洪友被送到醫院後的第二天,因「頭部等多處受到鈍性物體暴力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並大失血死亡。」
害怕
案發時,李萬才36歲,沈洪友和曹某梅同為34歲,沈洪友未婚。
曹某梅告訴記者,案發前幾日,沈洪友曾對她進行過強姦,「自那以後,他經常來我家鬧,一次比一次厲害,就是要和我發生關係。」
據曹某梅二女兒講述,當時,母親和沈洪友在當地筷子廠打工,工資每隔幾日統一發放,「他來我家,騙我媽媽,說是要發工資了,結果在路上,把我媽拉進了一個空樓裡強姦。」
曹某梅說,此前她並沒有發現沈洪友有異常,他們一心賺錢,撫養三個孩子長大成人。事發後,曹某梅不敢報警,「他說,我要是報警,就殺了我全家。」
曹某梅說,論私心,她一邊擔心孩子的安全問題,同時覺得一個女人,遇到這種事很「磕磣」,更怕影響夫妻感情。
但她沒想到,沈洪友變本加厲,經常來家中糾纏打鬧,且一次比一次厲害。當年,大女兒已經15歲了,對沈洪友隔三差五來「鬧事」非常不解。曹某梅說,她生活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能將事情告訴大女兒,「我讓她看見沈,就帶著兩個妹妹走,小心他殺了你們。」
後來,家中莫名其妙起火,「倒騎驢」軲轆被偷,她都有所懷疑。
逃亡
事發後,李萬才潛逃在外,一直給人打零工,後來,曹某梅追上丈夫,輾轉多地後,一家人「團圓」。直至今年5月30日,李萬才在東寧市被抓獲。
潛逃的日子並不好過,李萬才兩人都沒有身份證,只靠打零工為生。雙方很默契,基本誰也不提當年的事。她曾勸過丈夫自首,可孩子年幼,她一個人無力撫養,等到孩子長大了,想著「能藏一天是一天吧。」
曹某梅說,丈夫被捕當日,是她一輩子的痛。她有三幕忘不了,「第一幕是丈夫被按在床上,第二幕是讓他在走廊裡穿鞋,第三幕是他被戴上腳鏈帶上警車。」
直至警察叫二女兒前去問話,她才知道多年前家裡發生的事。她們記得,每次單獨出門,每隔一會兒母親就會打電話催。曹某梅說,「每五分鐘我就打兩個電話,孩子說我瘋了。她們談戀愛也耽誤了,我總怕她們出去就被殺,一家人的生活被毀了。」
被強姦後,曹某梅留下了深深的羞恥感,鄰居去跳舞,她卻都不敢和陌生人說話。丈夫被捕後,她更焦慮了,眼淚不停地流,「走廊裡有聲音都會膽戰心驚」。
記者了解到,9月23日,沈洪友父母和李萬才籤訂了一份刑事諒解書。諒解書顯示,李萬才家屬已替其賠償沈父沈母人民幣9萬元,交通費2千元,沈父沈母對李萬才表示諒解,請求對李萬才從輕、減輕處罰。
審判
根據黑河市檢察院起訴書,「沈洪友看到只有李富與曹某梅在屋內,遂懷疑兩人有不正當關係,便從李萬才家中找出一把尖刀與曹某梅發生廝打。李富上前拉架並將尖刀奪下,沈洪友與曹某梅繼續發生廝打。此時李萬才回到家中,見此情形上前與沈洪友發生廝打。在廝打過程中,李萬才持一根木棒擊打沈洪友頭面部、背部、四肢等處。沈洪友懇求李萬才不要再打他,但李萬才仍繼續持木棒向其頭面部擊打十餘下,將其打倒在地,隨後逃離現場。」
記者發現,檢方在起訴書中並未對曹某梅所說的沈洪友強行要求自己與其發生性關係一事進行認定。曹某梅說,「我怎麼拿出證據,我死的心都有了。」
據報導,沈洪友弟弟接受採訪時表示,哥哥是正經人,當時給別人扛麻袋打工,「強姦曹某梅的說法是她自己編造的,公安局調查了沒有這個事,啥矛盾也沒有」。
根據警方當年的《立案信息報告表》中記錄,事發當晚,沈洪友拽其舅母,要求「到樹林發生性關係」,被拒後,雙方發生爭執。
記者了解到,9月24日,黑河檢察院依法對李萬才提起公訴,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12月8日,黑河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律師殷清利為李萬才做無罪辯護,認為此案系典型的正當防衛。
據了解,李萬才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是本案庭審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庭審中,黑河檢方認定曹某梅稱自己曾被沈洪友強姦,沒有證據支持。此外,檢方認為,案發時,李萬才只看到曹某梅和沈洪友廝打,刀已被奪,並不知道妻子當天面臨強姦的情況,因此李萬才持木棒打死沈洪友不構成正當防衛。
殷清利認為,李萬才回家時,不法侵害顯然還在進行,對此所實施的防衛反擊行為完全屬於特殊防衛,致對方死亡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檢方在庭審中提出量刑建議,建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萬才無期徒刑以上。近五小時庭審後,案件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