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簡稱上海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上海法院服務保障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若干意見》(簡稱《意見》)主要內容。證券時報記者獲悉,此次發布的《意見》為中英文版,共24條,從建立健全與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相適應的司法體制機制、加強相關糾紛案件審判執行工作等方面,服務保障金融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會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吳弘表示,隨著我國不斷加大開放力度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基本建成,跨境資金、資本活動十分活躍頻繁,相應涉外金融糾紛案件也逐漸增多,《意見》的發布與實施,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高水平建設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上海金融司法的影響力和公信力不斷提升和擴大,有條件建成與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涉外金融司法高地,並以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建設為契機,逐步打造成國際金融爭議解決中心。
完善管轄機制 打造與國際規則銜接的金融司法體系
「 服務保障金融業對外開放工作中,上海法院將進一步健全完善涉外金融案件的管轄機制、專業審判機制、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以及與國際金融規則銜接機制,全方位打造與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相適應的金融司法體系。」上海高院副院長茆榮華在發布會上表示。
在涉外金融案件管轄方面,《意見》提出,要尊重當事人選擇糾紛解決方式和適用法律的權利,合理認定管轄依據,依法支持當事人協議選擇上海法院審理涉跨境、離岸金融交易的金融糾紛案件。除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外,在立案和審理階段通常不依職權主動審查當事人選擇管轄法院與爭議是否有實際聯繫。對於境外金融活動擾亂境內金融秩序,損害境內金融消費者、投資者合法權益所引發的糾紛,依法行使司法管轄權。
在建立健全涉外金融案件專業審判機制方面,上海法院發揮自身金融審判專項組織體系優勢,探索吸納具有國際金融法律知識背景的專家學者作為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提升審判專業化水平,同時,還推動設立金融審判諮詢專家庫,探索聘請國際金融、法律專家參與涉外金融審判諮詢,完善人員選任條件、案件適用標準、專家參與程序等機制,在審理具有規則創設意義的涉外金融糾紛中提供專業諮詢或論證意見。
鑑於涉外金融審判中經常涉及國際條約、國際慣例等,《意見》特別指出,在涉跨境金融糾紛案件中,要正確適用國際條約、合理採納國際市場交易規則、清算規則、自律規則和慣例,如《國際掉期及衍生工具協會主協議》(ISDA主協議)《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NAFMII主協議)《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等,積極推動建立與國際金融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
此外,上海法院還關注國際金融司法前沿,加強對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規則的研究把握。據悉,上海高院與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復旦大學等單位正在共同發起設立中國金融法治研究院,將系統性地翻譯、研究國際金融規則和案例。上海法院正在與倫敦金融法庭建立金融典型判決互換機制,促進與國際金融司法的規則銜接。
打造金融審判創新試驗區 支持開放創新
除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外,《意見》還從打造金融審判創新試驗區、支持金融科技開放創新、防範化解跨境金融風險等方面提出工作舉措。
根據《意見》,上海將依託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和臨港新片區打造金融審判創新試驗區,建立健全與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特殊制度體系相適應的審判制度體系,用好用足支持政策,支持金融集聚區建設,保障各項金融創新舉措的順利實施。
金融與科技的融合發展是當前金融創新的重要方向。為保障金融科技創新,《意見》提出,支持監管部門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依法處理因創新試點引發的金融糾紛,兼顧鼓勵創新、風險防範和金融消費者及投資者權益保護;增強金融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促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5G等新興關鍵技術研發,保障金融科技市場公平競爭,推動技術創新與金融創新融合發展;加強金融數據安全保護,促進完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機制。
在防範化解跨境金融風險方面,上海法院高度關注金融風險的源頭治理,對以金融創新為名掩蓋金融風險、規避金融監管、進行制度套利的金融產品及交易模式,依法否定其法律效力;支持在滬金融基礎設施建立健全跨境金融風險防範機制,維護跨境人民幣結算系統等交易、結算系統安全。
摩根大通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法律部表示,近年來中國金融市場持續開放的環境給摩根大通帶來了極大的鼓舞,公司非常歡迎《意見》的出臺,以建立健全與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相適應的司法體制機制,使金融機構能夠更好地全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加強協同治理 營造金融業健康發展法治環境
加大執行力度,提高執行效率,對保障金融安全有著重要意義。對此,《意見》指出,要加強國際金融司法協助力度,嚴格按照有關國際條約和互惠原則辦理承認與執行外國民商事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等司法協助請求;提升與仲裁相關的非訴金融糾紛的保全、執行實效性,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當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等臨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等。
自確立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目標以來,上海法院在審判組織專業化、金融糾紛專業審判機制、法律和金融複合型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2018年上海成立全國首家金融法院,2019年設立中國法院金融審判國際交流(上海)基地,標誌著上海金融審判工作不斷向高水平、高層次、國際化發展。
茆榮華表示,在服務保障金融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工作中,上海法院將進一步發揮司法服務大局職能,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建立健全專業化金融審判機制,公正高效化解涉外金融糾紛,規範引導金融創新,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擴大金融司法國際影響力,為金融業健康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