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部近日公布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共列入33種畜禽,包括傳統畜禽17種、特種畜禽16種。為規範做好目錄所列畜禽的檢疫工作,農業農村部6月12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強化動物檢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和動物檢疫規程要求,規範做好檢疫工作。對於水貂、銀狐、北極狐、貉等非食用動物,我部經過充分調研論證,制定了《水貂等非食用動物檢疫規程(試行)》(見附件),請各地嚴格貫徹執行。羊駝的產地檢疫,依照《反芻動物產地檢疫規程》執行,檢疫對象暫定為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炭疽、小反芻獸疫。馬、驢、駱駝、梅花鹿、馬鹿、羊駝的屠宰檢疫,依照《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範》(NY467-2001)執行。其他畜禽的產地檢疫、屠宰檢疫要按照現行規程規定嚴格實施。跨省調運乳用種用動物的檢疫繼續執行現行規程規定,暫不調整範圍。
各地要嚴格動物檢疫申報工作,對於畜禽收購販運單位和個人代為申報檢疫的,嚴格查驗畜禽養殖場(戶)的委託書;要嚴格動物檢疫操作,按照檢疫規程要求,認真查驗相關資料和畜禽標識,規範開展臨床檢查和實驗室檢測,規範填寫動物檢疫證明;要堅決查處「隔山開證」、買賣動物檢疫證明、開「人情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檢疫失職瀆職情況要嚴肅問責;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利用信息化手段,積極探索建立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的動物檢疫信息化監督管理模式,不斷提升動物檢疫監管效能。
各地要及時組織基層動物檢疫人員學習和掌握動物檢疫新的要求,確保有關工作有序落實到位;要做好動物檢疫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解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提高從事養殖、販運、交易、屠宰等各環節生產經營者的防疫主體責任意識;要積極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各種監督舉報渠道,推動形成動物檢疫監管合力。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張欽
【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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