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孩朝小狗扔甩炮被咬傷 狗主人賠償4000元

2020-11-25 中國新聞網

10歲男孩朝小狗扔甩炮被咬傷 狗主人賠償4000元

丘天/漫畫

  昨天中午12時許,家住泉州市區豐澤街道的小軍(化名),放學回到小區,碰上小區業主張女士在遛狗。

  10歲的小軍出於好玩,就朝小狗身上扔甩炮,甩炮炸響,受到驚嚇的小狗猛地躍起,撲向小軍,在小軍的臉上咬了一口,頓時鮮血直流。

  小軍的母親聞訊趕來後,向張女士索賠,但張女士以小軍扔甩炮致小狗受驚咬人為由,不肯賠償,小軍母親報警。

  豐澤派出所民警協調時說,此事雖然是小軍逗狗引發,但張女士遛狗時,沒給狗系上韁繩,也存在過錯,小孩傷及臉部,傷情比較重,張女士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經協調,張女士賠償給小軍4000元,由小軍父母自行帶他到泉州市疾病控制中心犬傷門診部注射疫苗。

  律師說法

  逗狗被咬責任如何認定?

  小孩逗狗被咬傷的新聞,時有發生,那麼,究竟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記者在網上查詢眾多媒體的報導,在諸多案例中,律師或法官給出的見解是,依照法律規定,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對動物應當嚴加約束和管理,防止動物對人造成損害,否則就要承擔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記者諮詢律師得知,張女士在小區遛狗時沒有對狗採取約束措施,導致事件發生時,無法採取有效阻止措施,有一定過錯。小軍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意識到劇烈的爆炸聲會刺激小狗,他被咬傷與自身的行為及父母未盡到監護責任有一定關係,此事以協商解決是好事。

  民警稱,不少市民喜歡將狗帶到廣場、公園和小區等公共場所,卻對狗的監管工作做不到位,由於小孩喜歡逗狗,狗傷人極易發生。因此,養狗的市民有責任看管好狗,遛狗時要給狗系上韁繩,切勿讓狗傷人。

  另外,諸多案例中,醫生均有提醒,春夏季節是貓狗等寵物的發情期,情緒不穩定,挑逗很容易惹怒它們,且寵物都帶有一定的野性,不宜過度挑逗,因此,家長要提升自己的責任心,做好防禦措施,再讓孩子與寵物接觸。(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俞志村 通訊員 林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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