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傅氏文化,共建繁榮傅氏。功在千秋,福澤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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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
文
化
來源:傅氏祠堂
傅儒(1896-1963),字心畲,號西山逸士,義皇上人。為清宣宗曾孫,原姓愛新覺羅,後以名為姓。河北宛平(今北京市)人。自幼飽學,於經史子集,無所不窺。三十歲後 潛心習畫,窮研家藏書畫名跡。任教北平國立藝術專和學校。一九五零年赴臺灣, 書課徒為活,其後任國立參灣師範大學教授,又曾在香港大學及新亞畫院講學.溥氏擅畫山水、人物、花卉。其山水取法宋元,線條柔韌,又好用點苔,具文 人畫意,尤以小景山水為佳。所繪花卉,隨手揮就,若不經意,每得明人風骨.自 謂一生之學在經史,餘事為詩,其次書法,畫其次耳。著有《寒玉堂論畫》,作品收編成輯者以《溥心畲書畫全集》三冊為要。
傅鼐(1758-1811年),字重閹。順天府宛平縣(今屬北京)人。原籍浙江山陰。初為吏員,捐資為官,曾任寧洱知縣。乾隆末年,曾任直隸州同知。嘉慶初年,歷任湖南鳳凰廳同知(官名。明清時期為知府、知州的佐官,分掌督糧、輯捕、海防、江防、水利等,分駐指定地點。清代的同知,又稱州同,與通判又可為地方政權廳一級的行政長官)、辰沅水道員(官名。清朝設立分巡道、分守道,每道設道員一名。乾隆年間,道員多兼兵備衛,轄府、州,成為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級行政長官)、湖南按察使(官名。明代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長官,主管一省司法,又設按察分司,分道按察)等職。自清初改土歸流以後,清朝廷在苗族地區建立了府、廳、州、縣等行政機構和鎮、協、營、汛等軍事據點,對苗族人民進行直接統治。清朝各級大小官吏,爭相掠奪剝削苗族人民;滿、漢地方和高利貸商人也對苗族地區大肆盤剝。乾隆末年嘉慶初年,貴州、湖南苗民起義,提出「逐客民(即侵佔苗民土地和滿漢地主和高利貸商人)、復故土」的口號,義軍很快控制貴州、湖南、四川三省廣大地區。清廷派出雲貴總督福康安、四川總督和林等率雲、貴等七省十餘兵力進行圍剿,方將起義鎮壓下去。但苗民零星起義不斷,對朝廷充滿牴觸情緒。傅鼐曾隨福康安參加用兵苗疆之役,對苗民情況有些了解。他在苗民集中之地任職,採用「(圍)剿(安)撫」並重的策略,築碉堡,修邊牆。為籌劃善後事宜,他在苗民聚居區大興屯田,兵農合一;丈量、均分田地,撫恤難民;設立書院,興義學,發展教育,並在苗民地區推行科舉制度;他禁上官吏擅自役使苗民,改變苗民中的不良習慣。所有這些措施,都很見成效,苗民非常擁戴他。嘉慶十六年病故後,清仁宗非常惋惜,追贈他巡撫銜,下令在湖南苗民聚居區設立專祠,供人祭祀;傅鼐靈位入祀湖南賢良祠中。以府經歷仕雲南,以功擢寧洱知縣。乾隆末年,因參與苗疆平亂有功,晉秩同知直隸州,賜花翎。嘉慶元年(1796)冬授鳳凰廳同知,因鎮壓苗民起事,加知府銜,總理邊務。在苗疆10餘年,建碉堡千餘所,屯田12萬餘畝,收恤難民10萬餘戶,練兵8千人,收繳苗寨兵器4萬餘件,又多方化導,設書院6座,義學百所。傅鼐還在門上設木箱,訴者投牒其中,每夜親自閱之,天明即視事辦理,邊民感其盛德。十三年加按察使銜。明年擢湖南按察使。十五年兼署布政使。十六年卒於官。詔贈巡撫,賜祭葬,敕祀名宦祠。《清史稿》有傳。傅鼐,字重庵,順天宛平人,原籍浙江山陰.由吏員入貲為府經歷,發雲南,擢寧洱知縣.乾隆末,晉秩同知直隸州,賜花翎。列傳/卷三百六十一 列傳一百四十八/傅鼐
傅潢,字星北,號松眉,清朝貴州貴陽人。十三歲學詩,十六年工詩,十九歲補縣學生。學政洪亮吉教之以漢學,又從翟翔時學故學行,鹹有榘則。嘉慶三年(公元1798年)遊湖南,歷時四年,學益大進。八年(公元1803年)教授於貴定,作《詩義長篇》二十五卷。九年(公元1804年)應鄉試本已中舉,因用漢注義,黜置副榜。自有連歲客京師,結交當時諸多名士,遍覽載籍,作《條泉筆記》。十三年(公元1808年),充國史館謄錄。次年改充八旗教習官。十五年(公元1810年)在順天中舉人,十六年(公元1811年)蔣立鏞榜成進士。回籍主講正習書院八年。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選任直隸博野縣知縣,逢大水,監賑災民。繼又連任滿城、豐潤、宛平知縣。十一年(公元1831年)任廣西興安知縣。繼任蒼梧知縣,時蒼梧有冤案,株連數十人,數年不決,他到後,察知無辜,盡放之。十四年(公元1834年)任白色同知,次年充廣西同考官,升全州知州。十七年(公元1837年)調西隆州,未上,四月卒於桂林。著有《庭訓》四卷,有詩集十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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