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一名初三學生,在10月16日學校組織的體能測試一千米跑中,剛跑了一會就倒在地上起不來。老師們趕過去,同時也喊來了校醫,最終將學生送往醫院,卻宣告不治身亡。據家長反映,在等待救護車趕到的23分鐘裡,學校沒有提供任何急救措施,所謂的「校醫」也不能提供相應資質,同時校醫來的時候,沒有帶任何醫療設備。
另外,家長說,孩子倒在地上時,校醫來了,卻稱自己「不會急救」,只能等待醫院的救護車來。校方也承認,「校醫」並非醫生,只是一位衛生老師。事情發生後,家長痛心之際發出質疑:為什麼學校沒有基本的急救預案?如果能抓住那關鍵的20幾分鐘,說不定能保住孩子。
說實話,發生這樣的悲劇,每個人都很難過。究竟孩子是什麼原因導致的猝死,不得而知。但是,這種事情的發生,是不是應該讓學校來擔責?這一點,要思考一下。我也是一名教師,多年在學校工作。當然,好在我所在的學校還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最多就是學生有個頭疼腦熱,然後讓校醫看一看,校醫其實真的也不是專業的醫生,最終也只能喊家長來,讓家長帶孩子到醫院去。
因此,發生學生關乎生死的大事情,學校真的無能為力解決。這並不是推卸責任。目前,我國的中小學,對於校醫的配備,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很多學校因為種種原因,並不能完全實現,達到規定的要求。況且,學校的主業是教育,是教書育人,其他的事情,讓學校樣樣都能去做,也是不現實的。
一所學校,就是一個小社會,可能會發生各種各樣的事情。比如,學生發生身體上的病痛等意外,就要配備有資質的醫生,能急救;學校要是闖進了壞人,威脅到學生的生命安全,就要配備專職的保安,保安要能打,會使用防禦器械,最好會武功;學校要是不小心失火了,也要配備專業的消防員,能迅速滅火,保障學校人身財產安全;還有最近大家很關注的校園欺凌,如果發生了欺凌事件,那學校豈不是還要配民警、公安……還有其他各類事情的發生,那豈不是要學校把什麼都配齊嗎?這也不是很現實吧。
因此,個人覺得,學校就是學校,是一個學習的地方。讓老師們十八般武藝樣樣都會,顯然不可能。老師只要盡到本分,好好教課,其他的事情不屬於教師該做的範疇。當然,如果校醫會急救,是最好不過的了,畢竟人命關天。但是,只要發現了問題,及時撥打求助電話,讓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情,學校就不該承擔責任。純屬個人觀點,歡迎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