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南京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相關情況(以下簡稱「《辦法》」)。
鳳凰網江蘇了解到,2014年6月,物價、公安、城管部門聯合出臺了《南京市停車收費管理規定》,停車收費政策實施3年多以來,對緩解中心城區停車壓力,調節停車供求,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促進城市管理,發揮了較好地價格槓桿的調節作用。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處處長毛悍琪介紹,目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達266萬輛,其中主城六區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150萬輛,而路內泊位僅39411個,加上路外停車泊位仍遠遠無法滿足停車需求。
同時,南京市物價局收費管理處處長王酈萍也說,近年來,一方面,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另一方面,公共停車泊位嚴重短缺,南京主城車位缺口較大,停車泊位尚不能滿足停車需求,尤其是中心區域停車矛盾突出。
由於原《規定》中部分條款現已不適用,出臺的《南京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就是對原有規定進行了修訂完善。
社會民營停車場將實行市場調節價
為了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設施,緩解停車矛盾,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以及社會資本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收費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國有資金投資建設的以及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的停車設施收費仍然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調整小區停車收費政策
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佔用業主共用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車需要收費的,業主大會成立前,普通住宅的停放費標準應當按照政府指導價範圍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非普通住宅的停放費標準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業主大會成立後,應當根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的決定確定是否停放、是否收取停放費,停放費標準應根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的決定確定。
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出租,其租金由建設單位在規定的政府指導價範圍內與使用人合同約定。業主大會成立前,其汽車停放費在規定的政府指導價範圍內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取;業主大會成立後,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並通過合同約定。
違停成本高於規範停車成本的差別價格
公共停車設施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實行城市中心區域高於非中心區域、道路高於非道路、幹道高於支路、住宅區外高於住宅區內、白天高於夜間、長時間高於短時間、大型車高於小型車、違停成本高於規範停車成本的差別價格政策以及停車設施區域劃分、收費標準等政策繼續保留。
針對機動車違停,公安交管和城管部門已形成齊抓共管、長效治理的聯動機制,嚴格落實主次幹道「100元記3分」的處罰措施。
鳳凰網江蘇了解到,同時,《辦法》中納入了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山陵園風景區停車收費政策。(潘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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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設施區域劃分
核心區域:
洪武路、洪武北路、北門橋、丹鳳街、安仁街、高樓門、傅厚崗、中央路、湖南路、山西路、江蘇路、大方巷、雲南路、上海路、莫愁路、秣陵路、洪公祠、三元巷、程閣老巷所圍合的區域;平江府路、建康路、昇州路、中山南路、長樂路所圍合的區域。
一級區域:
核心區域外,模範中路、新模範馬路、玄武湖隧道、九華山隧道、西安門隧道、通濟門隧道、龍蟠中路、龍蟠南路、應天大街、鳳臺路、虎踞南路、虎踞路、虎踞北路所圍合的區域內;夢都大街、廬山路、奧體大街、江東中路所圍合的區域內。
二級區域:
一級區域外,鄭和北路、幕府西路、幕府東路、棲霞大道、經五路、營苑北路、網板路、華電東路、華電西路、紅山路、龍蟠路、北安門街、後宰門街、清溪路、中山東路、滬寧連接線、苜蓿園大街、光華路、中和橋路、大明路、永樂路、雨花南路、鳳臺南路、河西大街、揚子江大道、鄭和中路所
圍合的區域內,以及4A級和5A級旅遊景區。
三級區域:
二級區域外,江南六區範圍內。
中山陵園風景區停車設施區域劃分
核心區域:
太平門路、明城牆、明陵路、梅花谷路、陵園路、景區綠道(十朝文化園、博愛園)、博愛路、博愛東路、郵局西路、郵局東路、靈谷寺路、靈谷寺景區、青年路、頭陀嶺景區、紫金山索道、天文臺路、索道下站口所圍合的區域內。
外圍區域:
中山陵園風景區內核心區域以外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