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

2021-01-16 瀟湘晨報

各區縣(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相關功能園區醫療保障、財政、衛生健康部門,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各相關定點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根據《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DRGs點數付費暫行辦法》(浙醫保聯發〔2019〕21號)精神,結合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際,市醫療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制定了《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DRGs點數付費辦法實施意見(暫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寧波市醫療保障局 寧波市財政局 寧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2月25日

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DRGs點數付費辦法實施意見(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DRGs點數付費暫行辦法》(浙醫保聯發〔2019〕21號)精神,結合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二條 開展住院醫療服務的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適用本辦法。寧波市及市內異地參保人員在上述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不含家庭病床、急診留觀)納入本實施意見管理,省內異地和跨省異地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逐步納入本實施意見管理。

第三條 本實施意見所稱醫保基金是指統籌區用於支付住院醫療費用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職工基本醫保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分別核算。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受此實施意見影響。

第二章 總額預算

第四條 寧波市各統籌區以上年度住院醫保基金決算為基數,綜合考慮當年收入預算、重大政策調整、參保人數和醫療服務數量、質量、能力等因素,由各統籌區醫保行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衛生健康部門,分別確定職工和城鄉居民住院醫保基金支出增長率並報市醫保行政部門備案,增長率原則不超過10%。市區2021年度職工醫保基金增長率為8%,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增長率為3.5%。

各統籌區經辦機構根據醫保基金支出增長率、上年度住院醫保基金決算總額(含結餘分享部分,不含超支分擔及因疾病爆發等臨時追加的預算部分)核定本統籌區當年住院醫保基金年度預算總額。

住院醫保基金年度預算總額=統籌區上年度住院醫保基金決算總額×(1+住院醫保基金支出增長率)

住院醫保基金年度預算總額包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地和異地住院的醫保基金支出總額。

第五條 住院醫保基金年度預算總額確定後原則上不做調整。確因發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醫保政策調整、參保人數變化等,導致住院醫保基金支出發生重大變動的,可給予適當調整。調整額度由各統籌區經辦機構測算後報同級醫保行政部門會同財政、衛生健康部門協商確定。

第六條 建立「結餘留用、超支分擔」的責任共擔機制。統籌區住院醫保基金年度預算總額與參保人員住院醫保基金按項目結算總額相比,出現結餘或超支的,由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基金按一定比例分享或分擔。住院醫保基金分享(分擔)比例根據醫保基金管理績效等情況進行動態調整。2021年度醫保基金結餘部分的85%由定點醫療機構分享;超支部分的85%由定點醫療機構分擔。

第三章 DRG管理運用

第七條 醫療機構住院服務量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結合點數法計算。

第八條 DRGs分組標準按照《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浙江省醫療保障疾病診斷相關分組(ZJ—DRG)細分組目錄(1.0版)的通知》執行,原則上疾病分組組內變異係數CV<1,總體變異減小係數RIV≥ 70%。

第九條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從DRGs管理專家庫抽選專家成立專家組,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開展有關評估、評審、評議等工作。專家組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做出評估意見。

市及各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需要,共同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專家庫管理按照《寧波市醫療保障專家庫管理辦法(暫行)》(甬醫保發2020年〔35〕號)執行。

第十條 市級醫保經辦機構負責制定全市基準點數、差異係數及高低倍率界值,報市醫保行政部門並會同同級財政、衛生健康部門商議確定。實施首年的基準點數、差異係數及高低倍率界值,根據寧波市歷史住院病例數據確定。基準點數、差異係數及高低倍率界值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第十一條 對精神病、安寧療護、慢性病、康復治療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逐步推行按床日DRGs點數管理。床日費用標準及有關辦法根據對醫療機構歷史住院病例數據分析測算後確定、公布。

第四章 點數管理

第十二條 寧波市各統籌區實行統一病組管理、統一病組點數,統一差異係數,統一高低倍率界值。對費用差異不大的病組,可逐步取消差異係數,實現同病同價。根據中醫藥服務特點,探索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

第十三條 為優化分組效能,更多保留病例數據樣本,選取裁剪率較小的方法對每組病例數據樣本進行裁剪。實施首年的上限裁剪倍率為2.5,下限裁剪倍率為0.35,上限裁剪倍率、下限裁剪倍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第十四條 病組分為穩定病組和非穩定病組。

病組內例數達到5例以上且CV<1的病組為穩定病組。

病組內例數≤5例的病組為非穩定病組。

病組內例數>5且CV≥1的病組經再次裁剪後,組內例數>5且CV<1的納入穩定病組,反之納入非穩定病組。

第十五條 穩定病組內病例分為高倍率病例、低倍率病例和正常病例。

(一)高倍率病例是指能入組,但住院總費用高於全市該病組均次費用一定倍數的病例。高倍率病例按以下規則分檔設置:

1.基準點數小於等於100點的病組中,住院總費用大於等於全市該病組均次費用3倍的病例;

2.基準點數大於100點且小於等於300點的病組中,住院總費用大於等於全市該病組均次費用2倍的病例;

3.基準點數大於300點的病組中,住院總費用大於等於全市該病組均次費用1.5倍的病例。

(二)低倍率病例是指能入組,但是住院總費用低於全市該病組均次費用0.4倍及以下的費用過低病例。

(三)正常病例為除高倍率、低倍率病例以外的病例。

第十六條 基準點數

(一)穩定病組基準點數=該病組住院均次費用÷全市所有病組住院均次費用×100(計算結果保留4位小數)。

(二)非穩定病組基準點數=該病組的中位住院費用÷全市所有病組住院均次費用×100(計算結果保留4位小數)。

(三)床日病組的基準點數=該病組床日費用標準÷全市所有病組住院均次費用×100(計算結果保留4位小數)。

第十七條 差異係數

(一)DRGs點數付費實施首年,差異係數按以下公式計算:

差異係數=醫院係數×80%+等級係數×20%。

逐步調整差異係數構成,至2023年將醫院係數調整至40%、等級係數調整至60%。探索引入人次人頭比、個人負擔水平、歷史發生費用、CMI值等,不斷完善差異係數設定。

醫院係數=該醫療機構該病組住院均次費用÷全市該病組住院均次費用。

等級係數=該等級醫療機構該病組住院均次費用÷全市該病組住院均次費用。

醫院等級按照三甲、三乙、二級、一級及其他進行劃分,各醫療機構的醫院等級由各統籌區醫保行政部門會同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核定。定點醫療機構醫院等級發生變更的,年度內差異係數不予調整。新增定點醫療機構各病組和醫療機構新發生病組的差異係數,原則上參照同等級醫療機構的等級係數確定。

醫院係數和等級係數上限均為1.6,下限均為0.4,各統籌區可在上述範圍內按照醫療機構等級細化設定閾值。

第十八條 病例點數

(一)正常病例的點數=病組基準點數×差異係數;

(二)低倍率病例的點數=病例實際發生醫療費用÷全市所有病組住院均次費用×100;

(三)高倍率病例的點數=病組基準點數×差異係數+高倍率病例核准追加點數;

高倍率病例核准追加點數=該病組基準點數×追加倍數;

追加倍數=(該病例總費用-不合理醫療費用)÷全市該病組住院均次費用-病組高倍率界值。

醫療機構對高倍率病例核准追加點數有異議的,醫療機構可向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特病單議,醫保經辦機構應組織DRGs專家組進行評定。

(四)對於非穩定病組的病例、無法分入已有病組的病例,醫保經辦機構應組織DRGs專家組進行評定,按以下公式確定相應點數:

特病單議核准點數=(該病例總費用-不合理醫療費用)÷全市所有病組住院均次費用×100。

(五)床日病例總點數=床日病組基準點數×病例住院天數;

(六)對於參保人員在出院後15日內,再次以同一病組住院的且無合理理由的,前一次住院獲得的點數減半計算(惡性腫瘤、放化療、納入床日付費管理等情況除外)。

(七)支持醫療機構開展新技術和提升重點扶持專科服務能力。醫療機構開展符合衛生行政相關規定且為我市首次施行的醫療新技術時,經DRGs專家組評議,按合理醫療服務費用確定點數。

新技術病例點數=該病例合理住院費用÷全市所有病組住院均次費用×100。

第五章 醫保基金結算

第十九條 月度費用預撥管理

統籌區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醫療費用納入DRGs付費管理,含異地參保人員在本統籌區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直接結算費用。本統籌區參保人在統籌區外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實結算,相應的住院醫保基金支出從年度住院醫保基金總額預算中扣減。

各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進行醫保基金月度預付、年度清算。

(一)病例分組

醫療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月住院病例的病案上傳工作。逾期未上傳或者上傳不完整的,將不予撥付。醫療機構收到醫保經辦機構下發的入組結果後,應及時完成病案數據的反饋工作,反饋結果納入年度清算進行調整。

(二)月度點值計算

各統籌區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分別納入各就醫地統籌區職工醫保基金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計算點值。

月度點值=(月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地住院總費用-月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地住院按項目結算的醫保基金總額+月度住院醫保基金預算支出總額-月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異地住院醫保基金支出總額+月度異地參保人員在本統籌區住院直接結算總費用)÷月度總點數。

月度總點數=統籌區所有醫療機構月度總點數(含異地)+追加總點數(含特病單議追加)±獎懲點數。

月度住院醫保基金預算支出總額:取月度住院醫保基金支出預算額(扣除月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異地住院醫保基金支出總額,下同)和月度住院按項目結算的醫保基金總額這兩個數值中較小的值(結餘滾存到年度清算)。

月度住院醫保基金支出預算額:按年度本統籌區住院醫保基金支出預算結合上年度每月本統籌區住院醫保基金支出佔上年度本統籌住院醫保基金總支出比例確定。

(三)月度住院醫保基金預撥

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和異地參保人員在本統籌區住院的醫保基金,由醫保經辦機構每月按95%預撥給各定點醫療機構。

各醫療機構月度預撥住院醫保基金金額=[醫療機構月度總點數×月度點值-(月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院住院的總費用-月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院住院按項目結算的醫保基金總額)-(月度異地參保人員在本院住院直接結算總費用-月度異地參保人員在本院住院按項目結算的醫保基金總額)]×95%-月度審核扣款。

第二十條 年終清算

(一)年度住院醫保基金決算總額

年度住院醫保基金決算總額=住院醫保基金年度預算總額+預算調整額±統籌區住院醫保基金分擔(分享)金額。

統籌區住院醫保基金分擔(分享)金額=〔統籌區參保人員住院按項目結算的醫保基金總額(含本統籌區參保人員異地就醫部分)-(住院醫保基金年度總額預算+預算調整額)〕×分擔(分享)比例(計算結果取絕對值)。

(二)年度總點數

年度總點數=統籌區所有醫療機構累計年度總點數+追加總點數(含特病單議)±獎懲點數。

(三)統籌區年度點值

年度點值=(年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地住院的總費用-年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地住院按項目結算的醫保基金總額+年度住院醫保基金決算總額-年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異地住院的醫保基金支出總額+年度異地參保人員在本統籌區住院直接結算總費用)÷年度總點數。

(四)各醫療機構的年度住院醫保基金清算

各醫療機構年度住院醫保基金清算總額=醫療機構年度總點數×年度點值-(年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院住院的總費用-年度本統籌區參保人員在本院住院按項目結算的醫保基金總額)-(年度異地參保人員在本院住院直接結算總費用-年度異地參保人員在本院住院按項目結算的醫保基金總額)-月度已預付總額-醫療機構全年審核扣款總額。

第二十一條 除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外,個人帳戶等其他基金仍按原方式撥付。醫保經辦機構的手工結算費用未納入DRGs點數法實施範圍前,將從月度預算、總額預算中提前扣除。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嚴格掌握出入院標準,不得推諉病人,不得降低收治住院病人的標準,不得誘導病人住院和手術,嚴禁「掛名住院」和「分解住院」;應根據臨床治療需要,確保參保人員住院期間藥品、耗材的合理配備使用,不得將住院期間費用分解至門診、零售藥店或讓病人單獨自費結算;按「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不斷提高參保人員直接結算率。

第二十三條 定點醫療機構對已住院的病人,應堅持因病施治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不得減少必要的醫療服務而影響醫療質量。病人住院期間實施的各項檢查和治療,應與病人的病情及病程記載相符合,不應提供與本次住院治療無關的醫療服務。

第二十四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做好病案的匹配、上傳工作,配合醫保經辦機構整理、核對手工報銷單據。應合理控制住院病人自費的藥物、耗材和診療項目費用,個人政策範圍外費用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以內。

第二十五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加強病案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疾病診斷標準規範填寫疾病名稱、手術操作名稱,規範名稱按省醫保局規定統一執行國家頒布的《醫療保障疾病診斷分類及代碼(ICD-10)》和《醫療保障手術操作分類與編碼(ICD-9- CM-3)》填寫,出院診斷按病人就診住院時的主要疾病、合併症、次要疾病正確選擇主要診斷及相關的主要手術操作,並依次填寫,避免和防止人為的疾病診斷升級。

第二十六條 醫保經辦機構應不斷加強智能審核,提高對醫保大數據的挖掘分析能力,切實提升醫保智慧監管水平。定期組織DRGs管理專家和定點醫療機構有關人員,對病案進行交叉抽樣檢查,抽樣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醫保經辦機構應分析抽樣檢查情況並報同級醫保行政部門。

第二十七條 醫保經辦機構應加強對DRGs點數考核的管理,對查實存在「高套點數」、「分解住院」、「掛名住院」、「體檢住院」,「推諉病人」、將住院治療費用分解至門診、零售藥店或讓病人單獨自費結算等違規行為,將不予結算病例點數;情節嚴重的,扣除相應病例點數的2-5倍,並予以通報。加強對醫療機構住院人次人頭比、重點保障藥外配量等指標的統計分析,對不合理增長的,相應核減定點醫療機構的病例總點數。具體辦法由各統籌區結合實際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實施過程中涉及責任共擔機制等重大事項,由市醫保經辦機構報醫保行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衛生健康部門共同研究決定。

第二十九條 經醫保經辦部門核准的超標床位費用、其他非醫療費用(夥食費、躺椅費等)不納入住院總費用。

第三十條 本實施意見自2020年12月28日起實施,《關於印發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56號)停止執行。原有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按本實施意見規定執行。

【來源:寧波市醫保局】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蚌埠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
    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蚌埠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蚌埠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 關於調整北京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現就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城鄉居民困難人員大病保險起付線和報銷比例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 2018年《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按病種分值付費工作的...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開展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按病種分值付費工作的通知各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社會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根據省人社廳《關於全面開展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分值付費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17〕
  • 煙臺市實行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診間結算」
    原標題:煙臺市實行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診間結算」來源:膠東在線膠東在線11月1日訊(通訊員 衣寶萱)
  •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湖南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支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湘人社發〔2016〕27號HNPR—2016—13006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為進一步落實特殊藥品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了《湖南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支付管理辦法
  • ...會關於印發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門診特定病種費用...
    參保病人在非選定醫院就醫發生的門診特定病種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三、參保病人按規定就醫發生的門診特定病種基本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按以下標準確定:  (一)急診留院觀察起付標準按參保病人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確定,每一保險年度計算1次。
  • 健康中國在路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整個法律的著力點或亮點,一是保基本,二是強基層,三是促健康,四是促改革。[引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法規司司長趙寧在新聞發布會上的解讀意見。]其中,關於藥品分類採購的內容在《衛健法》二審稿中首次出現,結合國家藥品「兩票制」及「4+7」藥品帶量採購的相關政策規定,至此,國家已從不同的法律法規效力層級針對藥品採購制定了系統化的體系規範,由此結合《衛健法》關於「基本藥物按照規定優先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規定,可以窺見國家通過壓縮藥品生產流通環節利潤,緩解醫保壓力的深層次意圖。
  • 市政府關於印發《南通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三條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間,因產前檢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產、引產,所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其中,分娩住院期間診治生育引起的併發症、合併症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其他期間產生的上述費用,按照職工醫療保險規定,由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 河北省調整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3日訊 日前,河北省醫療保障局與河北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調整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1年1月1日開始,將執行通知內容。
  • 保險+醫療健康生態的大勢所趨 ——人保財險「安家雲醫·百萬住院...
    按照銀保監會牽頭13部委聯合制定的《關於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的意見》,到2025年,健康險市場規模應超過2萬億元——上有政策明確力挺,下有需求嗷嗷待哺,健康險大時代已經到來。人保財險安家雲醫·百萬住院醫療險向健康人群、向罹患小病人群提供保障和服務,所展示的,正是整合健康生態後,險企的競爭壁壘優勢。人保財險多年持續探索綜合金融、網際網路科技後,」健康險+健康生態」閉環威力初顯。安家雲醫,無疑正是「保險+醫療健康生態」的一次試水之作。
  • 國務院解釋為何由商業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制約醫療費用
    2015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國務院醫改辦負責人接受了記者採訪。負責人表示,從試點實踐看,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較好地發揮了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加大了對醫療機構和醫療費用的制約力度,進一步放大基本醫保的保障效應。 一、為什麼要出臺《意見》?
  • 《寧波市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農業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農業農村部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農業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農業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18號)等文件精神,經公開徵求意見,制定了《寧波市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農業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寧波市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農業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一、《寧波市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農業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
  • 哈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異地住院費用可網上預約報銷
    7日,哈爾濱市醫保局下發「哈爾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異地住院費用報銷須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異地(不含境外)急診一次性住院或因其他情形異地住院,發生的統籌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 哈爾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異地住院費用可網上預約報銷
    7日,哈爾濱市醫保局下發「哈爾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異地住院費用報銷須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異地(不含境外)急診一次性住院或因其他情形異地住院,發生的統籌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正式實施將給醫療健康領域帶來什麼...
    2020年6月1日,《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正式實施,作為我國衛生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實施對於健康中國戰略和醫療衛生領域具有重要意義。這部醫療健康領域裡程碑式的法律中不僅僅有「強基礎」、「推動分級診療」、「鼓勵社會辦醫」等趨勢性變化,還有更多關於醫療衛生領域具體規定的改變。
  •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寧波市蔬菜育繁推一體化示範項目初步設計和...
    鄞州區農業農村局:你單位《關於上報寧波市蔬菜育繁推一體化示範項目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寧波市蔬菜育繁推一體化示範項目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現批覆如下:一、建設地點研發加工中心位於寧波市鄞州區邱隘鎮寧波市農業實驗場;科研育種基地位於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新汪村和蔡郎橋村。
  • 哈爾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異地住院費用可網上預約報銷
    7日,哈爾濱市醫保局下發「哈爾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異地住院費用報銷須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異地(不含境外)急診一次性住院或因其他情形異地住院,發生的統籌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 小額住院醫療保險怎麼選,這篇文章給你講清楚!
    小新對保額只有幾千、1萬不等的小額住院醫療險很感興趣。雖然保額低,達不到轉移財產風險的目的,但對日常小毛小病的風險卻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加之最近天氣變化大,有不少用戶詢問小新關於小額住院醫療險的事情。針對此,今天小新就給大家聊聊住院醫療險,主要內容如下:1.小額住院醫療險的適用人群?2.該如何選擇小額住院醫療險?
  • 重大疾病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的區別和關係
    從大的類別上來講,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而人身保險又分為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而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都屬於健康保險的範疇。健康保險可以分為給付型、報銷型和津貼型。如下圖: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呢?
  • 職工醫保報銷最高支付額提高至45萬 長沙市基本醫療保險迎利好政策
    星辰在線1月11日訊(通訊員 李曄 曹錦)為進一步提升長沙市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近日,長沙市醫療保障局、長沙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稅務局聯合出臺了《關於調整我市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政策的通知》(長醫保發〔2020〕70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