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許疃煤礦「10·27」高溫中暑事故調查報告》在網絡上公布。報告透露,2020年10月27日12時30分,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軍事化救護大隊許疃中隊(以下簡稱許疃救護中隊)兩名救護隊員在啟封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許疃煤礦82下採區二中巖石集中巷及7228機聯巷查看巷道情況過程中因高溫中暑,經搶救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71.01萬元。
經調查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據調查組介紹,2020年10月25日,礦通風副總工程師江海主持會審《82下採區二中巖石集中巷啟封、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決定10月27日6時開始啟封82下採區二中巖石集中巷、排放瓦斯,礦總工程師王慶永為地面總指揮,江海為井下現場指揮,許疃救護中隊負責現場實施。
10月26日,礦召開專題會議,對啟封工作進行安排和措施貫徹。10月26日許疃救護中隊主管技術員劉勇根據《82下採區二中巖石集中巷啟封、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了《許疃救護中隊關於許疃礦82下採區二中巖石集中巷啟封、排放瓦斯的行動計劃及安全措施》,許疃救護中隊黨支部書記梁永峰審批,並組織了貫徹。
10月27日5時,許疃救護中隊梁永峰、劉勇、劉軍(副中隊長)和一小隊李浩(副小隊長)、呂巖松、陳繼承等11名救護指戰員從駐地出發。6時,參加啟封、排放瓦斯人員在副井下口集合,江海再次對措施進行了貫徹。6時37分到達密閉牆啟封處,救護隊員開始啟封密閉作業;10時,密閉牆被扒開2.2㎡。救護隊員將新延接的風筒與原巷道內預留的風筒連接後進行限量排放。10時45分,梁永峰安排劉軍升井。11時5分,梁永峰、李浩佩用正壓氧氣呼吸器、攜帶多功能氣體參數測定儀進入啟封巷道查看情況。
由於梁永峰、李浩長時間未返回,13時25分,劉勇、呂巖松進入巷道內尋找。行至7228機聯巷撥門口向上100m處,呂巖松在巷道中間偏左位置突然發現李浩倒在前方1m的巷道右幫(上山方向,下同),全身赤裸。劉勇、呂巖松隨即對李浩進行搶救,李浩無反應。兩人不具備繼續施救條件,返回尋求支援。14時3分,劉勇返回密閉牆啟封處,安排陳繼承等6名救護隊員進入救援。14時30分,陳繼承等人在7228機聯巷撥門口向上130m處巷道左幫發現梁永峰。16時51分、17時5分梁永峰、李浩分別被抬到地面送往皖北煤電集團總醫院搶救,18時57分兩人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
事故調查組稱,人員定位系統顯示,梁永峰、李浩2020年10月27日11時5分進入啟封巷道內,分別於16時10分、20分被抬出密閉牆。救援期間測量事故地點溫度高達44℃;10月28日9時現場勘查測量事故地點溫度36℃;10月29日15時現場勘查測量事故地點溫度33℃,距7228機聯巷撥門口向上240m處溫度38.7℃,測量巷道空氣溼度80%~90%。李浩被發現時全身赤裸,氧氣呼吸器和衣服在距7228機聯巷撥門口向上200m的積水淤泥內。醫生診斷梁永峰、李浩為中暑症狀,參與救援的呂巖松也出現中暑症狀。經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事故發生時,事故地點溫度高於44℃,溼度高於90%,梁永峰、李浩長時間處於高溫高溼環境中暑,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密閉的7228機聯巷受鄰近採空區、巷道煤體氧化和圍巖溫度影響,巷道內溫度高、溼度大;梁永峰、李浩進入巷道查看過程中,違規進入溫度超過40℃的高溫區,未及時撤出,中暑導致死亡。間接原因包括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技術管理不到位、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救護工作管理不到位。
此次,調查組公布了對於15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其中,鑑於李浩、梁永峰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淮北礦業救護大隊許疃中隊主管技術員劉勇、淮北礦業救護大隊許疃中隊中隊長蔡保華被建議撤職,淮北礦業救護大隊戰訓部部長江丙濤被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
調查報告還指出,許疃煤礦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建議處50萬元罰款。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責成向淮北礦業集團做出檢查。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0年11月,安徽省能源局已向淮北礦業集團發出通知:2020年10月27日,許疃煤礦82下二中巖石集中巷啟封排放瓦斯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兩名救護隊員中暑死亡。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的通知》(煤安監行管〔2020〕1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許疃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等級由一級降為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