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5月29日訊(記者 李成輝)5月29日,農業農村部官網發布的《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根據專家研究論證意見,對於目前存在交叉管理、養殖歷史較長、人工繁育規模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等相關蛙類(簡稱「相關蛙類」),由漁業主管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這意味著,黑斑蛙,也就是俗稱的青蛙,可以人工養殖了。
加強養殖管理,強化苗種生產審批和監管
《通知》中明確,對其他蛙類,農業農村部和國家林草局將本著科學性優先和兼顧管理可操作性的總體原則,共同確定分類劃分方案,適時調整相關名錄。各地漁業主管部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推進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調整。
《通知》要求,要加大相關蛙類野生資源保護力度,利用活動僅限於增養殖群體。除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撈相關蛙類野生資源;確需捕撈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報經相關漁業主管部門批准,在指定的區域和時間內,按照限額捕撈。
《通知》要求,各地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相關蛙類的養殖管理,強化苗種生產審批和監管。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頒布的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確定的養殖區和限養區內從事養殖生產的,要依法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各地漁業主管部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相互配合,科學合理安排蛙類野外增殖放流,擴大種群規模,保護種質資源。
《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公布,蛙類未列入其中
同日,農業農村部官網還公布了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簡稱《目錄》)。在農業農村部負責人就《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答記者問中也有「在徵求意見過程中,還有一些建議將黑斑蛙、棘胸蛙、林蛙、虎紋蛙等蛙類列入《目錄》,請問下一步蛙類管理有什麼考慮?」等問題。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對此表示,蛙類是兩棲動物,不屬於家畜家禽範疇,不能列入《目錄》。在《目錄》徵求意見過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類存在交叉管理問題,要求明確蛙類管理劃分。為此,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多次組織專家研究論證,聯合印發上述《通知》,明確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由農業農村(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將根據發展實際,適時調整相關名錄
下一步,兩部門將根據上述劃分適時調整相關名錄,並指導各地主管部門推進地方相關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關於虎紋蛙,農業農村部將和林草局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時予以明確。這裡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對部分蛙類管理劃分進行明確,將有利於進一步加強蛙類資源保護。兩部門通知中明確要求,除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撈相關蛙類野生資源;從事人工增養殖生產活動要嚴格按照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還表示,這個《目錄》不是一成不變的,是可以調整的。在畜牧業發展和生產實踐中,如果確有必要列入《目錄》的,我部將按照《畜牧法》規定,根據發展實際,經過科學認真評估論證後,依照法定程序對《目錄》進行調整。
[責編:胡元媛]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