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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網訊 提到鱷魚,人們會想到它的血盆大口、密布的尖利牙齒、全身堅硬的盔甲,吃人的神態……很難想像有人會把它當成寵物來飼養。蒼南縣炎亭鎮東沙村村民彭某就把鱷魚當成寵物飼養,聽起來真駭人!
據悉,由於鱷魚是國家級保護動物,市民要飼養需取得林業部門頒發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否則視為違法。因此,彭某的鱷魚被當地公安部門收繳了,並交給了溫州綠眼睛環保組織。
發現彭某非法飼養鱷魚的是蒼南炎亭邊防派出所教導員陳警官。昨天早上9點許,陳警官到轄區東沙村走訪,發現村民彭某家居然養了條鱷魚。「鱷魚養在一個長約一米、寬30釐米、高60釐米的玻璃缸裡。鱷魚還是幼體,看上去很溫順。」陳警官說。彭某自稱喜歡養小動物,兩個月前,他在龍港鎮公路旁,見有人販賣這隻鱷魚,就花800元買了它,帶回家當寵物養。
彭某說,鱷魚買回來後,每天要花10多元給它買魚吃,食量很大。他也知道鱷魚是國家級保護動物,不能養著玩。因此,當陳警官提出把鱷魚帶走時,彭某也沒有反對。
「這條小傢伙看上去很溫順,當它受到侵犯時,兇性就露出來了。」陳警官介紹,還沒接觸它,小傢伙便張開了大嘴,露出鋒利的小牙,咬向陳警官的手,他躲過了。但小鱷魚的力量還是太小了,三兩下後,鱷魚的脖子被陳警官捏住,裝進袋子帶回派出所。
隨後,陳警官聯繫了溫州綠眼睛環保組織。昨天下午,溫州「綠眼睛」工作人員將它接到了救助中心。經初步檢定,這是一隻幼體灣鱷,體重448克,身長59.6釐米。
綠眼睛環保組織工作人員發林說,鱷魚是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非原產我國的均按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進行管理。灣鱷不是原產,屬引進。「鱷魚對環境要求很高,兩三年後會具有很強的破壞性,甩動尾巴時,有可能將玻璃缸撞破,對人的安全造成威脅。」他認為,鱷魚並不適合用來當寵物養。
由於這隻灣鱷屬外來物種,並且是幼體,不能隨便放生。因此,溫州綠眼睛環保組織將聯繫有關部門討論後再決定它的歸屬。記者郭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