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動物檢疫工作,規範動物檢疫證明填寫,提升動物檢疫信息數據省、部平臺共享質量,我中心組織修訂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數據詞典》,現印發各地。
請各地於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詞典內容的更新,並進一步規範檢疫證明填寫。一是規範填寫種類名稱。「家畜」中的豬、牛、羊,「家禽」中的雞、鴨、鵝,「實驗動物」中的鼠、「特種畜禽」中的鹿等要填寫至三級名稱,犬、貓僅需填寫一級名稱,其餘動物均填寫至二級名稱;動物產品均需填寫至二級名稱。二是做好種類與用途的協同。「種豬」「種公牛」「種羊」「種雞」「種鴨」「種鵝」在用途一欄僅限於填寫「種用」;「仔豬」「雛雞」「雛鴨」「雛鵝」在用途一欄僅限於填寫「飼養」;用於屠宰的豬、牛、雞、鴨、鵝在填寫種類時僅限於填寫「商品豬」「肉牛」「肉雞」「肉鴨」「肉鵝」。
【來源: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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