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更加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農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能力和工作業績,培養高素質的農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我們結合全省農業技術人員隊伍發展狀況和專業特點,經與業務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對《《河南省農業系列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豫人社辦〔2018〕100號)和《河南省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豫人社辦〔2018〕101號)進行了修訂完善。現向社會各有關單位徵求修改意見,請各地、各有關單位結合實際提出意見建議,並於7月20日前反饋我們。
聯繫方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才評價開發處(職稱改革辦公室)(鄭州市正光路11號)、省農業農村廳人事處
聯繫電話:0371-69690198;0371-65918876
郵箱:hnszgb2@126.com
郵編:450018
2020年7月3日
河南省農業系列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試行)
(徵求意見稿)
總 則
一、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有關精神,更加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農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能力和工作業績,培養高素質的農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遵照職稱改革政策要求,結合我省農業技術人員隊伍發展狀況和專業特點,制定本條件。
二、本條件適用於在我省事業單位、涉農企業、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中從事農學、植物保護、園藝、土壤肥料、農村能源、畜牧、獸醫(含中獸醫)、水產、農業機械化等九個專業的初級、中級、副高級及正高級職稱的評審。
(一)農學專業包括農作物耕作與栽培,良種繁育,種子生產、加工與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農業信息(含農業遙感),新型農民職業培訓等。
(二)植物保護專業包括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預測預報和防治,植物檢疫,農藥開發、生產、推廣應用和管理,農藥質量檢驗、殘留檢測等。
(三)園藝專業包括園藝(經濟)作物(果樹、瓜蔬、茶葉、花草、食用菌、中藥材、蠶桑)栽培管理,種子(種苗)繁育,產品儲藏、加工等。
(四)土壤肥料專業包括土壤調查與評價,肥料研發、生產及推廣,土肥測試,土壤改良與應用,作物營養與施肥,旱作節水,農業廢棄物開發利用等。
(五)農村能源專業包括農村能源及農業生態資源管理、開發與利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環境監測,秸稈綜合利用等。
(六)畜牧專業包括畜、禽、蜂等動物的飼養管理,動物營養,品種改良,畜產品儲藏與加工,飼草選育、栽培,飼草飼料加工,畜產品質量監測與檢驗等。
(七)獸醫(含中獸醫)專業包括動物防疫與檢疫,動物疾病診斷、監測與治療,動物衛生監督與檢驗,動物屠宰監管,獸藥生產與質量檢驗,獸藥監察與管理等。
(八)水產專業包括水產增養殖,飼料加工,水產品貯藏與加工,水產病害測報與診斷,漁業水質與環境監測,漁業機械及漁業船舶檢驗等。
(九)農業機械化專業包括農業機械及使用技術研發、生產、推廣、管理、維修、檢驗及鑑定等。
三、農學、植物保護、園藝、土壤肥料、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化專業初級、中級、副高級職稱名稱分別為助理農藝師、農藝師、高級農藝師;畜牧、獸醫(含中獸醫)、水產專業初級、中級、副高級名稱分別為助理畜牧(獸醫、水產)師、畜牧(獸醫、水產)師、高級畜牧(獸醫、水產)師;正高級職稱名稱為正高級(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
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作為正高級職稱繼續保留。自2020年起,僅限於長期在縣以下及農村一線和各類涉農企業從事技術推廣工作,取得農業系列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
四、農業技術人員初級職稱實行初聘和考核認定等評價辦法,中級和副高級職稱採取專家評審的方式進行,正高級職稱採取面試答辯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破格參評職稱的人員需參加評委會組織的面試答辯。
五、按縣級及以下條件評審通過的農業系列職稱僅限於在基層聘用,取得此類職稱的農業技術人員從縣及縣以下單位流動到縣級以上單位時,需重新轉評。轉評通過的,任職年限累計計算。縣及縣以下農業技術人員在申報職稱時,可選擇按省轄市以上條件評審,取得的職稱資格全省通用。
分 則
一、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熱愛「三農」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勇於改革創新,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備從事農業技術相關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五)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符合我省有關政策規定。
(六)申報專業和所從事專業一致。
(七)學歷和任職年限,須分別符合以下要求:
1.申報助理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職稱,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4)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5)助理獸醫師職稱需通過國家執業獸醫師資格考試,且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
2.申報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職稱,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本系列初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本系列助理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4)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學歷,取得本系列初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3.申報高級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職稱,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本系列中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本系列中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3)具備專科學歷,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科技獎勵,擔任本系列中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4)在縣(市、區)及以下單位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大專畢業並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中專畢業並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5年,業績突出,擔任本系列中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
4.申報正高級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或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職稱:
需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擔任本系列副高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二、評審條件
(一)助理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評審條件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夠處理本專業範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能夠向群眾傳授本專業技術知識,進行一般性技術指導或技術諮詢服務工作。
(二)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評審條件
1.專業素養要求
熟練掌握並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理念、新方法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2.工作能力與經歷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並完成本專業較複雜技術工作的能力和經歷,能夠解決農業農村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2)參與農業農村科研或推廣項目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重大災害處置、技術標準和規程制(修)訂、重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技術諮詢報告撰寫、技術培訓教材編寫等;或能夠結合農業農村生產實際制定技術工作規劃、計劃,並參與推廣先進技術、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產率,增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方面做出成績。
(3)具有指導初級技術職稱人員工作的能力和經歷。
(4)具有從事新技術試驗研究、示範推廣的能力和經歷。
3.工作業績與成果要求
(1)省轄市以上農業技術人員
工作業績與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4條,其中①②③④⑤⑥中須符合2條:
①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轄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1項。
②參與完成省轄市(廳)級以上本專業科技計劃項目1項,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③參與完成省轄市(廳)級以上本專業農技推廣項目1項,並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本專業新技術試驗、示範自選項目2項,並通過上級業務部門的鑑定或驗收。
④參與編制本專業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省轄市以上地方標準1項,並正式發布實施。
⑤獨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CN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
⑥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或參與撰寫行業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方案、總結報告、實驗室管理體系文件、技術培訓教材等,本人撰寫2萬字。
⑦獲得本專業相關國家發明專利1項。
⑧參與研製開發新產品、新品種1項,獲得省(部)級以上註冊/登記/認定證書。
⑨獲得省轄市(廳)以上工作獎勵或技術榮譽稱號,或業內認可的省級以上業務部門的工作表彰。
(2)縣級及以下農業技術人員
工作業績與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4條,其中①②③④⑤⑥⑦中須符合2條:
①參與完成的項目,獲得省轄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1項。
②參與完成縣級以上本專業科技計劃項目1項,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③參與完成省轄市(廳)級以上本專業農技推廣項目1項,並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1項或參與完成2項本專業新技術試驗、示範自選項目,並通過上級業務部門的鑑定或驗收。
④參與編制本專業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縣級以上地方標準1項,並正式發布實施。
⑤在CN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或省級學術會議交流宣讀論文2篇。
⑥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或參與撰寫行業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方案、總結報告、實驗室管理體系文件、技術培訓教材等,本人撰寫1萬字。
⑦參與引進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新產品、新工藝等2項以上,經鄉鎮政府或縣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證明,技術推廣覆蓋率佔本區域適宜推廣面積的20%以上,或累計推廣應用5萬畝以上。
⑧獲得本專業相關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2項。
⑨參與研製開發新產品、新品種1項,獲得省(部)級以上註冊/登記/認定證書。
⑩獲得縣級以上工作獎勵或技術榮譽稱號,或業內認可的省轄市以上業務部門的工作表彰。
(三)高級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評審條件
1.專業素養要求
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有較豐富的農業農村生產實踐經驗,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的能力。
2.工作能力與經歷要求
(1)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解決農業農村生產中的複雜問題或重大技術問題。
(2)作為技術骨幹,參與的農業農村重大工程、計劃、項目等在本領域被廣泛認可,或在重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任務、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重大災害處置等工作中發揮了重要技術支撐作用,或作為主要編寫者,參與編寫的農業農村重大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諮詢報告、技術培訓教材等在本領域被廣泛認可。
(3)在指導培養中級職稱技術人員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4)省轄市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到基層開展技術指導的時間不少於30天。
3.工作業績與成果要求
(1)省轄市以上農業技術人員
工作業績與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4條,其中①②③④⑤⑥中須符合2條:
①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1項。
②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10名),完成省(部)級以上本專業科技計劃項目1項,或省轄市(廳)級本專業科技計劃項目2項,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③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10名),完成省(部)級以上本專業農技推廣項目2項,或省轄市(廳)級本專業農技推廣項目3項,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本專業新技術試驗、示範自選項目4項,通過上級業務部門的鑑定或驗收。
④獨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CI收錄期刊或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或者在CN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
⑤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3萬字或圖冊1.5萬字。
⑥作為主要起草人,編制本專業相關國家標準1項,或行業標準1項,或省級地方標準2項,並正式發布實施。
⑦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10名),獲本專業相關國家發明專利1項。
⑧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研製開發新產品、新品種1項,獲省(部)級以上註冊/登記/認定證書。
⑨獲得省級以上工作獎勵或技術榮譽稱號,或業內認可的省級以上業務部門的工作表彰。
(2)縣級及以下農業技術人員
工作業績與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4條,其中①②③④⑤⑥⑦⑧中須符合2條:
①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1項。
②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級以上本專業科技計劃項目1項,或省轄市(廳)級本專業科技計劃項目2項,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③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級以上本專業農技推廣項目1項,或省轄市(廳)級本專業農技推廣項目2項,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④獨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CI收錄期刊或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或者在CN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或省級學術會議交流宣讀論文4篇。
⑤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2萬字或圖冊1萬字;或獨著(或第一作者)編寫本專業培訓教材或技術手冊2部,本人撰寫不低於3萬字。
⑥作為主要起草人,編制本專業相關國家標準1項,或行業標準1項,或省轄市以上地方標準2項,並正式發布實施。
⑦作為主要完成人,獲本專業相關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4項。
⑧作為主要完成人,研製開發新產品、新品種1項,獲得省(部)級以上註冊/登記/認定證書。
⑨在實驗室工作中,作為主要撰稿人,編寫實驗室程序文件、質量手冊、資源手冊、作業指導書等,該實驗室通過省級認證或被評為省(部)級標準化實驗室。
⑩主持引進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新產品、新工藝等3項以上,經鄉鎮政府或縣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證明,技術推廣覆蓋率佔本區域適宜推廣面積的20%以上,或累計推廣應用10萬畝以上。
⑪獲得省轄市以上工作獎勵或技術榮譽稱號,或業內認可的省級以上業務部門的工作表彰。
(四)正高級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評審條件
1.專業素養要求
具有深厚的專業理論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高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的能力。
2.工作能力與經歷要求
(1)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解決農業農村生產中的複雜問題或重大技術問題,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顯著。
(2)主持的農業農村重大工程、計劃、項目等在本領域被廣泛認可,或在重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任務、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重大災害處置等工作中發揮了關鍵性技術支撐作用,或主持編寫的農業農村重大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諮詢報告、技術培訓教材等在本領域被廣泛認可。
(3)在指導培養副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4)每年到基層指導時間不少於60天。
3.業績與成果要求
工作業績與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4條,其中①②③④⑤⑥中須符合2條:
①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
②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級以上本專業科技計劃項目2項(限前10名),或省轄市(廳)級本專業科技計劃項目3項(限前5名),具有重要科技創新和良好應用前景,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③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級以上本專業農技推廣項目3項(限前5名),或省轄市(廳)級本專業農技推廣項目4項(限前3名),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④獨著、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CI收錄期刊或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或在CN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4篇(含全國中文核心期刊論文1篇),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⑤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在本領域獲普遍好評,本人撰寫5萬字或圖冊3萬字。
⑥作為主要起草人(限前7名),編制本專業相關國家標準1項,或行業標準1項,或省級地方標準2項,並正式發布實施,在本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⑦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10名),獲得本專業相關國家發明專利2項,在農業生產中得到實際應用。
⑧作為主要完成人,研製開發新產品、新品種2項,獲得省(部)級以上註冊/登記/認定證書,得到較大規模推廣應用。
⑨獲得省(部)級以上工作獎勵或技術榮譽稱號。
(五)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1)長期在縣鄉及以下農業農村一線和各類涉農企業、事業單位從事技術推廣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較為全面系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掌握本領域前沿發展動態,能夠創造性地解決農業技術推廣中的疑難問題。
2.工作能力和經歷要求
(1)在農業農村經濟建設中,能創造性地解決重大的、關鍵性的技術問題,起到學術帶頭人作用。
(2)主持推廣的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等得到大規模應用,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
(3)指導實施的農業農村技術推廣重大工程、計劃、項目或主持編寫的技術推廣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諮詢報告、技術培訓教材等在本領域被廣泛認可;或在重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重大災害處置、重要農業遺傳資源保護利用等工作中發揮了關鍵性技術支撐作用;在農業轉型升級、農村發展振興、農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4)能夠指導副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完成較高水平的研究推廣工作。
3.業績與成果要求
工作業績與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4條,其中①②③④⑤⑥中須符合2條:
①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或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2項。
②作為主要完成人,參加完成省(部)級以上本專業重大科技項目1項以上或省轄市(廳)級本專業重大科技項目2項以上,具有明顯科技創新和良好應用前景,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③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級本專業推廣開發項目2項,或省轄市(廳)級本專業推廣開發項目3項,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鑑定或驗收。
④獨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CI期刊、國家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或在CN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發表不少於1篇),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⑤作為主要撰稿人,公開出版發行本專業論著(教材),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或編製圖冊不少於2萬字。
⑥作為主要完成人,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1項或省級地方標準2項,並正式頒布實施。
⑦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國家發明專利2項,在實際工作中應用,並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⑧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3項新產品、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等勘察、設計、研發,獲省(部)級以上註冊/登記/認定證書,並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⑨主持引進、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新產品、新工藝等4項,技術推廣覆蓋率佔本區域適宜推廣面積的20%以上或累計面積10萬畝以上,增產或增收達5%以上。
⑩任現職期間,工作業績突出,受到省級以上工作表彰或省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授予的技術榮譽稱號。
三、破格評審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業績特別突出或做出重要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申報評審中、高級職稱(中級職稱原則上只能破學歷申報)。資歷破格人員需由2名以上同行專家聯名推薦參評,副高職稱可提前1年申報,正高職稱可提前1-2年申報。破格申報人員在符合正常評審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相應條件:
(一)破格評審中級、副高級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
1.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業績與成果條件須具備評審條件5條以上,且省轄市以上農業技術人員須符合評審條件①②③④⑤⑥中的3條,縣以下農業技術人員須符合評審條件①②③④⑤⑥⑦中的3條,其中,副高級職稱資歷破格人員,還須取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獎或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限前3名)以上;
2.新型職業農民、返鄉創業大學生、退伍軍人等,從事農業農村生產經營和技術推廣應用工作8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
(1)獲得本專業省(部)級二等獎1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獲得本專業相關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編制省級以上標準2項,或研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品種、新設備等2項(有省(部)級以上註冊/登記/認定證書)。
(3)作為法人,所經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被認定為省級以上示範社,所經營的家庭農場被認定為省級以上示範場。
(4)獲得全國或省勞動模範、全國或省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十佳農民、河南省十大「三農」新聞人物等榮譽稱號,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授予的技術榮譽稱號。
(二)破格評審正高級農藝(畜牧、獸醫、水產)師、農業推廣研究員
破學歷、資歷申報評審者,業績與成果須符合評審條件5條以上,且符合①②③④⑤⑥中的3條;其中,資歷破格人員,還須取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獎或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限前3名)或2項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限前3名)的主要完成人。
附 則
一、本條件規定的適用範圍、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的要求,必須同時具備。
二、專業素養、能力與經歷、業績與成果均為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的情況。從行政機關交流或從部隊轉業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一步到位申報人員,為近五年來的業績材料。
三、論文是指獨著(或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有ISSN、CN刊號)上發表的本專業研究性學術文章、試驗研究報告、專業綜述性文章等。不含以筆名、單位名義發表的論文。本條件所列期刊不含增刊、專刊、特刊等。
四、著作是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本專業學術專著。著作、培訓教材等所要求撰寫的字數,以編寫說明為準或以所有撰寫人員的平均撰寫工作量為準。不含以筆名、單位名義出版、印發的著作、培訓教材或圖冊。
五、國家級科技獎勵是指國家發明獎、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合作獎;省(部)級、市(廳)級科技獎勵是指科技進步獎、農牧漁業豐收獎、中華農業科技獎、農業技術推廣獎。科技獎勵一律含相當級別的獎勵,以獎勵證書為依據(不含項目主持單位頒發的二級證書、證明等)。科技獎勵的主要完成人要有成果獎勵證書,參與完成者應在科技成果鑑定證書上有記錄。同一項目多次獲獎,以最高獎項計,不能重複使用。以單位名義獲得的科技獎勵不得作為個人業績材料上報。
六、研究、推廣及開發項目級別的認定,以科技計劃文件、項目合同任務書、項目實施方案為依據。項目的子課題,按降一級對待。要求完成或通過鑑定、驗收的項目還應提交鑑定(評價)證書或驗收證書原件。
七、農業農村技術人員到基層指導,需提供工作單位和服務對象的證明,以及開展工作相關文字圖像等佐證資料。
八、工作獎勵指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先進工作者等。技術榮譽稱號指國務院及省、市、縣人民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授予的政府特殊津貼、優秀專家、傑出專業技術人才、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等。
九、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農業系列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豫人社辦〔2018〕100號)和《河南省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豫人社辦〔2018〕10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