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贛州11月30日電(通訊員黃海)近期,江西省定南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狩獵國家重點保護動物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最終被告人支付5萬元生態補償金。
據悉,2019年10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劉某在未經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審批並核發相關證件的情況下,私自在山場放置捕鳥網,共捕獲3隻「長尾鳥」(音)、1隻「班古」(音)和1隻「白頭公」(音)。經鑑定,該3隻「長尾鳥」為鷹科鷹屬的鳳頭鷹,系國家Ⅱ級重點保護動物,合計價值人民幣7.5萬元。案發時,3隻「長尾鳥」已有1隻被出售、1隻被食用,僅1隻被森林公安民警放生。
經審查認為,被告人劉某的行為涉嫌非法捕獵和殺害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且致使野生動物資源受到損害,破壞了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遂在對劉某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劉某對案發時已無法被放生的兩隻「長尾鳥」承擔生態補償金5萬元。在法院審理階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達成調解,劉某某在已繳納2萬元生態補償金的基礎上,再承擔3萬元的生態補償金。
今後,該院將繼續堅持「小切口、大作為」的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理念,緊緊圍繞涉及民生民利的公益事業,逐點突破,既懲治犯罪行為,又向社會做好維護生態環境的普法工作,促進形成群眾自覺、自發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態勢,為保護野生動物、維護生態安全貢獻檢察力量。
作者/來源: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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