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日,一則黑客在網上兜售病毒軟體的消息引發軒然大波,這款名為「手機肉雞」的軟體可以遠程控制他人手機,並從中竊取個人信息,購買者只需花10元。還有黑客在QQ群中專門傳授「『抓雞』和攻擊手機的技術」,只需花300元,一臺電腦、一根網線,普通用戶即可成為攻擊他人手機的黑客。
「手機肉雞」利益鏈廣
除盜取信息、遠程控制手機之外,不法分子在機主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控制「肉雞」做很多事情,獲取手機內的所有信息。比如悄無聲息地轉走用戶網銀或第三方支付帳號的資金,默默刪除簡訊、發送簡訊、下載APP、「偷話費」、「偷流量」等等。「肉雞」機主還可能接到廣告推銷電話、垃圾郵件、詐騙信息和電話等。不法分子獲得的機主個人信息、通訊錄等還有可能被轉賣,造成信息的進一步洩露。
正是由於「手機肉雞」用途很廣,傳播得也就飛快。網絡上存在大量可以購買的「手機肉雞」攻擊服務,僅僅只需花300元即可學會全套「抓雞」技術。在搜尋引擎和QQ群搜索服務中能搜出大量提供黑客服務的網站、論壇和QQ群號碼,這些QQ群有的規模上千人,都是專門「收費帶徒」、傳授「抓雞」技術的,只要付費學習,一般人很快便能掌握「抓雞」技術。
據調查,「手機肉雞」可以成為重要的廣告發布渠道,一些公司購買海量的「手機肉雞」自動向機主推送各種廣告,控制「手機肉雞」刷廣告、刷網站流量。病毒製造者使用惡意推廣、點擊欺詐等手段,可以騙取大量廣告商的廣告費和推廣費,輕鬆實現月收入達數十萬元的收益。在2015年2月朝陽區法院審理的一個案件中,涉案信息公司運營部門就是通過後臺服務端操控「手機肉雞」,截至案發被植入靜默插件的用戶達到40餘萬,推送廣告獲利20餘萬元。
「手機肉雞」涉及的利益鏈條十分廣泛,從病毒製造者到黑客、到徒弟,再到廣告商、網絡服務提供者,都能從「手機肉雞」的利益鏈中分得一杯羹。黑客在抓取「肉雞」後,還可進行出售轉讓,盜取「肉雞」的信息資料轉售給他人,控制「肉雞」點擊廣告網站、下載APP,甚至偷拍「肉雞」主人的隱私照片來實施敲詐勒索。而且,「抓雞」技術初學者安裝的軟體也可能存在木馬,學徒手機淪為黑客「師傅」的「傀儡機」。
「抓雞」環節均涉及刑事犯罪
「手機肉雞」如此猖獗,難道就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嗎?在「手機肉雞」的利益鏈中,每一環節都應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的《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具備自動處理數據功能的系統,包括計算機、網絡設備、通信設備和自動化設備等。所以,上述成為「手機肉雞」的智慧型手機理應屬於「計算機信息系統」。那麼,對於「手機肉雞」進行侵入、非法控制乃至破壞,或者為侵入、非法控制提供程序、工具的行為,就會分別構成相應的罪名。
首先,對於「手機肉雞」進行非法控制、非法獲取數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就會構成刑法第285條第2款規定的「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有五種情形,比如,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20臺以上的,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都屬於「情節嚴重」;5倍於以上數據則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其次,如果對象特殊,侵入的是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則不需要達到「情節嚴重」,即可構成刑法第285條第1款規定的「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再次,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構成刑法第285條第3款規定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罪」,處罰同前述第一項罪名。
在散播「手機肉雞」軟體過程中,如果是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到了計算機系統的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後果的,可構成刑法第286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公司、企業等單位犯以上四項罪的,要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自的罪名進行處罰。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應當依照相應的罪名定罪處罰。
此外,對於「帶徒弟」的黑客,還可能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最高處五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若不法分子同時構成了傳授犯罪方法罪和其他計算機犯罪,則依照較重的犯罪論處。
網絡服務提供者最高判三年
我國的網絡立法進入了全面推進階段。2015年11月1日剛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進一步完善了網絡安全相關罪名的規定,對於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犯罪進行了更嚴厲的打擊,增設了「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三項罪名,並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主體大大擴展。
「手機肉雞」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可構成「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致使用戶信息洩露造成嚴重後果的,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均構成此罪,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利用網站、論壇、QQ群等傳播「抓雞」技術的人,可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利用信息網絡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發布有關違法犯罪信息的,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只要達到情節嚴重的,均構成此罪,最高處三年有期徒刑。
明知其從事犯罪活動而為黑客提供網絡技術支持的,可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最高處三年有期徒刑。
此外,利用「抓雞」技術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可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重新設立和定義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將犯罪主體擴展為一般主體。只要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或者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不管是誰,均構成此罪,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延伸閱讀
教你預防手機被「抓」
「手機肉雞」是伴隨智慧型手機的興起開始出現的,「手機肉雞」是被植入了病毒或者有安全漏洞的個人手機,如何防止手機被「抓」?一是手機在收到不明來歷的簡訊、彩信、圖片、網址連結時,不要輕易打開。二是下載應用時要去官方網站或值得信賴的第三方應用商店下載;管理自啟APP,手機下載APP時要注意關閉與所下載應用無關的管理權限,保護隱私安全。三是不要將手機隨便借給別人使用,防止被裝惡意軟體;維修時最好把SIM卡拔出。四是不要隨意連接不需要密碼的WiFi;藍牙等功能不用時最好關掉。五是安裝可靠的防病毒軟體,定期進行升級;經常查看手機流量使用情況是否異常。(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