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政府網站發布關於徵求《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擬規定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居民只能飼養一隻小型犬,飼養第一年需繳納500元管理服務費。同時,濟南擬對多項養犬違規行為明確處罰,如未及時清除犬糞擬罰500元;兩年內累計受行政處罰三次以上的,由公安部門沒收其犬只,五年內不得養犬。
近十年發生2萬餘起犬只傷人案件
據濟南市公安局,截止到2020年9月,濟南市重點管理區內居民個人飼養犬只約為12萬隻,辦理養犬登記的約為8.4萬隻,辦證率70%;2020年全市辦理養犬初始登記6800隻,年度登記15000隻;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巡查捕獲流浪犬1117隻,其中烈性犬20隻,開展流動辦證進社區活動15次。近十年發生犬只傷人案件2萬餘起,因犬咬傷注射狂犬疫苗10萬餘人次,濟南養犬管理工作任務依然艱巨。
與此同時,濟南市民對不文明養犬、違規養犬行為的投訴多年持續較高,投訴案(事)件數量始終居高不下,以12345市民服務熱線接報投訴為例,其中2017年8883件,2018年10200件,2019年12340件,2020年至今,接到熱線訴求9596件。養犬人遛犬不牽繩、犬吠擾民、犬糞便清理不及時、犬主攜犬乘電梯進公共場所擾民、流浪犬擾民等不文明、違法養犬行為仍持續比較突出。
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只能養一隻小型犬
另據濟南市公安局,濟南擬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高養犬管理社會化管理的程度,賦予寵物診療機構承擔養犬登記、年度檢驗、強制免疫等職責,建立養犬登記、年度檢驗管理社會化參與管理的新模式。賦予動保組織等社會團體承擔「犬只留檢所」職能,改變「犬只留檢所」由市級公安機關設立的政府直接管理的方式,公安部門、畜牧獸醫只承擔指導、監督社會團體參與管理的職責,實行社會化參與管理的新方式。
濟南擬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分區域養犬管理。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的區域劃分具體範圍由區、縣人民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布。在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對犬只均實行狂犬病免疫制度,在重點管理區內還實行養犬登記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重點管理區內不得飼養未經登記和免疫的犬只,在一般管理區內不得飼養未經免疫的犬只。
個人和單位只能在其獨自佔有或者獨自使用的住宅、區域範圍內飼養犬只,但在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的辦公和生產服務區以及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和學生宿舍區內不得飼養犬只。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居民只能飼養一隻小型犬;禁止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殘的殘疾人飼養扶助犬的除外。
飼養小型犬第一年擬繳納500元
濟南擬規定,在重點管理區內養犬的,應當自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初始登記、免疫手續。養犬登記有效期一年,養犬人應當在有效期內辦理下一年度登記。
對登記的犬只新產的幼犬,養犬人應當自幼犬出生之日起六十日內自行處理,無法自行處理的可以送犬類留檢所按棄犬處理。養犬人對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犬屍,應當送交農業農村部門作無害化處理。
徵求意見稿提出,外地人員攜犬來本市逗留的,必須持犬只原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籤署的動物檢疫和免疫證明,在重點管理區內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需按照本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同時,重點管理區飼養犬只需要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擬調整為:飼養小型犬只的,第一年為500元,第二年以後為300元;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等其他犬只的,第一年每隻1000元,第二年以後每年每隻為500元。養犬人飼養的犬只實行絕育的,或者養犬人從公安機關或其指定的救助機構領養犬只的,可以適當減免管理服務費。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殘的殘疾人飼養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務費。
束犬鏈(繩)最長不超1.5米
濟南擬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養犬均應當依法養犬、文明養犬,不得虐待、遺棄所養犬只。
在重點管理區內飼養犬只的,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犬只系掛號牌,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用束犬鏈(繩)牽領,主動避讓他人和車輛。束犬鏈(繩)最長不得超過一點五米。
同時,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尖峰時間,並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不得攜犬乘坐除客運計程車以外的公共運輸工具。不得攜犬或者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內洗澡、遊泳。
養犬人所養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傷者送至醫療衛生機構診治並先行墊付醫療費,將傷人犬只立即送交犬類留檢所由農業農村部門進行檢測,不得隱匿、轉移。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醫療費、檢測費和其他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環境衛生保潔人員發現攜犬人未清除犬糞的,有權要求其立即清除;對不予清除的予以舉報,有關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對無法查明相應責任人的,由環境衛生責任單位按照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分工負責及時清理。
攜犬出戶不清除犬糞擬罰500元
濟南擬規定,重點管理區內,違反本規定被處罰申請下一年度登記前,需要重新通過養犬知識測試並至少參加文明養犬志願服務活動一次;
因違反本規定在兩年內累計受到行政處罰三次以上的,由公安部門沒收其犬只,其在五年內不得飼養犬只。
養犬行為還將納入市社會信用體系管理。
根據徵求意見稿,在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和學生宿舍區等區域內飼養犬只;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居民飼養超過一隻小型犬;在重點管理區內養犬未按規定辦理登記等情況的,將責令限期改正,並按每隻犬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只。
違反規定遺棄所養犬只,或者所養犬只傷人後隱匿、轉移傷人犬只的,按每隻犬處以二千元罰款。違反規定未對犬只進行免疫的或者犬只死亡未將犬屍送交農業農村部門處理的,由農業農村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農業農村部門依法代作處理,處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徵求意見稿提出,攜犬出戶時,攜犬人應當隨身攜帶清除犬糞的物品,及時清除犬糞。違反規定的,將責令清除,並對養犬人處以五百元罰款。違反規定在城市道路、廣場上從事犬類交易的,沒收犬只和違法所得,並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公告,本次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月30日。市民相關意見、建議可發送郵件至郵箱jnsgajzazdmscmsk@jn.shandong.cn,還可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濟南市市中區玉函路48號濟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郵政編碼250000,聯繫電話為0531-85081494。
濟南這些養狗新規
你咋看?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劉建宇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編輯 董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並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