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張先生向我蘇網反映,前兩天他和妻子帶孩子去棲霞區盒馬鮮生超市購物,結果孩子在超市門口被一隻寵物狗給咬了,目前沒有人願意為此承擔責任。
張先生說,當時他正在收營臺結帳,妻子帶著兩歲的兒子在超市門外等候,沒一會,兒子被拴在超市門口的一隻寵物狗咬傷了手。「一開始,孩子的媽媽是蹲在地上抱著孩子看狗,後來在走動過程中,孩子突然跑到玻璃門那邊,但孩子並沒有去摸狗,這一切孩子媽媽都是看在眼裡的,但是沒有反應過來。」張先生說。
事後,張先生聯繫超市方,並找到了狗的主人,希望能先帶孩子去醫院,但都遭到了拒絕。盒馬鮮生超市表示,這是狗主人的責任,但狗主人說是超市方的責任。無奈之下,張先生報了警,並帶兒子去醫院注射了狂犬疫苗。張先生認為,狗主人沒有把狗放在籠子裡,本身這個做法就是錯的,盒馬鮮生超市也應該嚴格管理,不能讓顧客直接把狗放在門口,把狗帶到公共場合,主人還不在旁邊,存在很大的隱患。狗主人對此卻表示,雖然她沒有把狗放進籠子裡,但已經拴住了,拴住的的目就是為了防止它咬人。
昨天(9月16日)下午,記者陪同張先生來到盒馬鮮生超市,超市工作人員介紹,因為一些顧客會帶寵物到超市,但根據超市規定,寵物是不可以進入的,所以他們特地在超市門口擺放了一個臨時存放寵物的籠子。 事發當天,狗的主人牽了一條小泰迪犬,來了以後,就把狗栓在門口玻璃門的把手上,這時候保安主動上來跟她說,「這裡有籠子,把籠子打開,把狗放進去,但是客戶拒絕了。」狗的主人稱,這個籠子關不住她家狗,她家狗脾氣很差,然後就自己去超市了。 超市工作人員稱,對待這樣的顧客,他們也只能勸阻,不聽勸他們也沒有辦法,至於孩子當時為什麼會被咬傷,他們也不是很清楚。「從監控上看,就感覺小朋友靠近狗了,因為隔著玻璃和帘子,具體動作看不清楚。」但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事情發生後,他們當場給小朋友做了消毒處理,並配合警方做工作,對於顧客遭遇的意外,超市方說,他們會進行慰問關懷,希望小朋友早日恢復健康。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動物的飼養人對動物具有管理責任,如果因動物的原因,導致他人受傷,主人要承擔賠償責任。超市方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的責任,在門口擺放了籠子,也進行了勸導,但是因為狗的主人把寵物狗帶到了公共場合,既不聽勸,也拒絕配合,導致小朋友受傷的結果,主人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至於孩子,如果有證據證明孩子主動去逗狗導致被咬,那麼家長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否則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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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零距離》記者/孫豔 編輯/趙夢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