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終將偷雞不成蝕把米
中國裁判文書網最近公布了一起案件,餓了嗎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餓了嗎」)侵權「餓了麼」,並賠償1萬元合理費用。調查發現,「餓了嗎」旗下部分公司名稱還包含有「花旗」「渣打」「阿里雲」等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標識。
類似的案件近幾年並不少見。比如前幾個月,海底撈就起訴了一家名為「河底撈」的餐館。海底撈的理由是,河底撈和海底撈兩個商標非常形似,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等。雖然最終海底撈沒有贏下官司,但是,河底撈也因不想惹麻煩改名為「河底鮮」。受此事件影響,海底撈則在此之後密集註冊了263個商標,包括「池底撈」「渠底撈」「清底撈」「淮底撈」「海底姥」等;再比如,也是幾個月前,一家位於河南鄭州賣油條的網紅店——「今日油條」在全網火了,不過官司也隨即而來。字節跳動以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為案由,將這家網紅店背後的3家運營公司告到了廣東省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
小馬飛刀以為,「傍名牌」對於很多中小企業來說,也算是一條迅速崛起的「捷徑」,但是這條「捷徑」現在是越來越難走了。因為我國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雖起步較晚,但發展較快,目前已經建立起了較為完備的保護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商標法》第4條「禁止囤積商標」條款、第7條「誠實信用」條款、第13條「馳名商標特別保護」條款、第32條「保護在先權利和禁止惡意搶註」條款,《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禁止混淆行為」條款等規定,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擔當起保護知名品牌、大品牌的重任。當然,現行法律在不同制度的銜接以及具體規則的適用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間,但是這並不影響前進的大方向。
需要指出的是,「傍名牌」具有違法行為的複雜性、法律適用的邊緣性和違法手段多變性的特點,既涉及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的問題,也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還涉及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規的問題。「傍名牌」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馳名商標和知名企業的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舉個例子,醫療行業「傍名牌」的行為也是層出不窮。從協和到同仁,從湘雅到華西,被「傍名牌」的知名醫院不止一家。有報導說,以協和為例,通過註冊信息查詢,全國有2000餘家協和醫院,而事實上只有3家是真的。一些冒牌醫院誘導醫療、術中加價、二級醫院自行開展四級手術等違法違規行為,直接影響患者診療,貽誤治病時機,已經成為一大危害。
對於「傍名牌」的行為,一定要堅決打擊,必須以嚴厲懲治來大幅抬高違法成本,從而讓法規亮出「牙齒」,形成震懾,否則最終受損的還是消費者。不過,小馬飛刀有句話還是想說,那就是有「傍名牌」的時間和精力,還不如踏踏實實去幹點正事,雖然難一些、苦一些,但總比偷雞不成蝕把米要強。例子就在那擺著,睜大眼睛看看吧。
小馬飛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