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篇文章文字內容來源於「齊天大腎餘瀟灑」和「觀察者網」製作的視頻。
疫情期間,一些法案的修改意見卻在網際網路上引起了軒然大波。第一個引起轟動的法案是關於外國人永居條例的修改,而最近農業農村部公布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徵求意見稿則再度引發了圍繞「該不該吃狗肉」的大論戰。和以往不同的是,這次吃狗肉的爭論首次上升到了國家立法的高度。
農業農村部的這篇意見稿稱,列入《目錄》的動物,會按照家畜家禽標準進行管理。和以往不同的是,作為中國傳統「六畜」的狗,首次被移除出傳統畜禽的行列。
對此農業農村部的解釋是,「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早在國家的農業農村部發布意見稿之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在4月1日的發布會上也明確指出,「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關係更親近,禁止食用貓狗是許多發達國家和地區的通行做法,是現代文明要求的體現」。言外之意,就是貓狗「不能吃」。且深圳市自己的《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在5月1日就要開始實行,而農業農村部的法案還停留在意見稿階段。
為什麼吃狗肉這個問題近年來引起越來越多,越來越大的爭議呢?我們先從中國吃狗肉的歷史講起。
【中國人吃狗肉的傳統,也是「自古以來」了】
從商周時代開始,我國就有吃狗肉的習俗。商周到漢朝時期,從百姓到王公貴族都喜好吃狗肉,漢高祖劉邦和樊噲將軍就是其中的突出代表。到現在,劉邦和樊噲的故鄉——江蘇沛縣,依然有食狗肉的傳統,狗肉產業在當地有三四十億的產值。
但是魏晉時期,隨著胡人南下,由於狗在胡人中的地位比較高和與此同時吃羊的流行,以及佛教在中國的普及,狗肉的地位開始下降,隋唐時期狗肉幾乎上不了達官貴族的酒席了,變成了民間食物,而且還要「關起門來吃狗肉」。但因為當時狗肉較為廉價,所以下層人士仍經常食用狗肉,狗肉仍然出現在引誘佛教徒破戒的故事裡,《水滸傳》裡也有魯智深吃狗肉的情節。
時至今日,在南方一些地區,以及東北的朝鮮族聚居區,仍保留著吃狗肉的習俗。而關於吃狗肉對不對的問題,其實也是在最近20多年才頻繁出現。
【吃狗肉該不該禁絕,雙方各執一詞】
改革開放至今,我國城鎮人口越來越多,人民生活水平也越來越高,很多人有時間,有精力,也有消費能力去養寵物,而狗也一直是很多人養寵物的主要選擇之一。在改開前20年,我國經濟還不是很發達,當時對養狗的爭論還停留在因為狗會咬人而引發的社會安全問題,對狗肉的爭論還沒這麼大。
對於狗肉的討論,大約是21世紀才開始。2000年左右,國內開始有動物保護者的出現,吃狗肉的問題開始突出,並慢慢被拔高到「文明」,「先進」,「接軌」的高度。但我國仍有部分地區依然有吃狗肉的習俗和傳統,矛盾隨之不斷激化,第一次鬧得沸沸揚揚應該就是14年的玉林狗肉節。
這一波對「玉林狗肉節」的抗議,讓這一個以前「默默無聞」的節日在國內陡然爆紅,隨著國外媒體的「適時」跟進報導,玉林這個城市在全世界都有了知名度。此後,對於「吃狗」的爭論甚至於衝突,在有吃狗肉習俗的地區不斷發生——除了同樣有悠久吃狗肉歷史的朝鮮族聚居地區。
吃狗肉到底對不對,支持者和反對者都各執一詞。反對者認為,吃狗肉是殘暴、野蠻、落後的,支持者則認為人類有食用狗肉的自由和權利,並指責反對者「護狗」的行為粗暴、偽善。
雙方的論點也很清晰。反對派認為,吃狗肉不安全,有寄生蟲,病毒和細菌,我國目前根本沒有合法的檢疫食用狗的規定,也沒有規模作業的養殖肉狗的市場;支持者則認為,反對派的指責毫無根據,我國的肉狗事業從1956年就開始起步,養殖的狗是狗肉的主要來源,相關企業多達四萬餘家,相關產值也以百億元計,國家出於多方考慮把狗肉的檢疫標準下放到地方,而相關地方也確實出臺了檢疫標準;
反對派認為吃狗肉是在助長偷狗——或者說是偷寵物狗的風氣,還認為有一條偷狗的黑色產業鏈;支持者稱,偷寵物狗而去販賣狗肉,猶如偷了蘭博基尼而去砸了賣廢鐵,成本過高,得不償失;而且如果全面禁絕吃狗肉,並沒有禁絕人民對狗肉的需求,偷狗行為只能愈加猖獗。
反對派最核心的論題是,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屠狗,烹飪狗的方式和吃狗肉的行為都是滅絕人性的,也不符合國際潮流;支持者則認為,養寵物狗常見的絕育,近親繁殖選純種狗等操作也並不人道,法國的傳統美食鵝肝的養殖手段比屠狗還惡劣許多;所謂「國際潮流」也只是臆想,很多國家並沒有明確禁食狗肉,盛行狗肉文化的韓國也經常有狗肉業者舉行抗議活動,和動保組織「剛正面」。
支持吃狗肉的一方還有一個觀點,就是目前我國養寵物——注意不只是養狗——的人數只有7400萬人,只佔全國人口的5%,如果全面禁食狗肉,無異於把少數人的價值觀強加給了多數人。
總而言之,反對吃狗肉的一方認為,現在養狗人士越來越多,吃狗肉是違反道德和國際認知的行為,保護狗是動物保護的重要一環;支持吃狗肉的一方認為,狗是傳統「六畜」之一,人權大於狗權,且狗肉的產業鏈以逐漸完善,不能因噎廢食。
【意見稿只是意見稿,細節仍需大量修改】
這次農業農村部的意見稿,顯然廣受反對吃狗肉者的好評,仿佛有了官方背書。但這份意見稿,其實有很多有待商榷的地方。
首先,農業農村部的《意見稿》,就和上兩個月鬧得滿城風雨的《外國人永居條例意見稿》一樣,目前仍然停留在意見稿的階段,還有很多地方亟待完善,距離具體實行也有很長一段時間,深圳的地方條例最終也要根據國家法規來定奪。
除了狗肉這一爭議話題,這份意見稿還把火雞也列入了禽畜範圍,但和外國不同的是,我國目前並沒有養成吃火雞的習慣,有吃過的也稱火雞「太大,肉太柴,很難吃」。可以說,這份意見稿並沒有很好地照顧到我國的傳統和基本國情。倘若我國的飲食文化都要比照國際慣例,恐怕牛肉豬肉什麼的我們都無緣了。不對,吃肉就不行,中國人吃肉那不是在吃肉,是在吃巴西的熱帶雨林啊!
當然,這份意見稿的目的還是向社會大眾徵求意見,其內容也只是將狗從傳統的畜禽中剔除出去,並不是要給吃狗肉立法,就算法案最終通過,也不完全等價於全面禁食狗肉。
關於狗的權利,動物的權利,人的權利,以及吃狗肉的爭論,不會因為這個意見稿而有什麼止息,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仍然會糾纏不休。目前社會上對吃狗肉的這一話題的共識,還只是停留在不盜殺虐殺,不當街屠宰和完善動物檢疫等方面。
但這份《意見稿》,也是國家在人民參政議政這方面的一個進步。筆者還是樂於看到大家在農業農村部的官網,對於《意見稿》的修改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