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頭條有一篇文章,說的是深圳市和珠海市,立法禁止吃狗肉。禁止吃狗肉,竟然上升到立法的高度了?以後想要吃一頓狗肉,是不是都找不到合法的地方了?這些所謂「愛狗人士」的能量有多大,竟然可以左右國家的法制建設?
我在農村長大,小時候幾乎家家戶戶都有養狗,每一次出門都提心弔膽,因為農村養狗都是散養,從來沒有誰家拴著的,從別人家門口過,就怕忽然衝出一條狗來。我的膝蓋和屁股上,到現在還有鄰居家惡犬留下的印記。
膝蓋上的傷記得不是太清楚了,只記得與屁股的傷都是同一戶人家的狗咬傷的。屁股上的傷倒是記憶猶新。那個鄰居家門口,是我上學放學的必經之路。之前膝蓋上的傷已經給我留下了陰影,每次從他家門口過,仿佛經歷一場地獄之旅,只要沒有被咬,就很慶幸,仿佛劫後餘生一般。
那一年夏天,我讀小學四年級,有一天下午放學,我膽戰心驚的從鄰居家門口經過,忽然從裡面衝出來一條大黑狗,當場就把我嚇懵了,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大黑狗一口咬到我的屁股上,鑽心的痛,我的眼淚一下子就出來了。直到他們家裡人出來,把狗趕走。
我哭著回家,告訴了父母,父母與對方交涉。那時候農村的習慣,被狗咬了就自認倒黴,沒有人賠償的,也沒有打狂犬疫苗的說法。母親給我處理了一下傷口,這個傷口許久都沒好,後來甚至化膿,直到現在,屁股上還有一個小硬塊兒。我沒有因為狂犬病死去,真的是算我命大。
從那以後,我對狗敬而遠之,遇到狗了,我就遠遠避開,萬一避不開,我就蹲在原地,等狗先走。直到成年後,我又一次栽在了狗的身上。
有一次,我騎著摩託車,從別人家裡猛的竄出一條狗,向我撲來,我受了驚嚇,把摩託車把手往旁邊一扭,撲通一聲,連人帶車,掉進了水溝裡。這一次雖然沒有被咬,但是摩託車摔壞,我身上也磕破了好幾處。
受了這麼幾次傷害,要說我恨狗嗎?其實也不恨,因為我知道,狗的領地意識很強,散養的狗具有攻擊性,雖然狗有靈性,但畢竟是畜生,難免失去控制。要說恨,也只會恨那些明知道自己家狗咬人,卻還不用繩子栓起來的人!
我家以前也養過一條狗,非常聰明。家裡的東西,只要不放在它的盆裡,絕對不吃。妹妹去上學,它會一路送到學校,放學了,又會去接她。老婆第一次來我們家,狗仿佛知道這是自己家裡人,牙都沒有齜一下,半年以後,老婆外出打工回來,狗依然認識她。後來因為咬人,我們含淚把它賣了。
雖然我被狗咬了幾次,自己也養過狗,甚至到現在,如果不是上班不方便,我還會再養一隻,但是這也阻擋不了我對狗肉的熱愛,吃狗肉,就跟吃豬牛羊肉,雞鴨魚肉一般,不能說因為你愛狗,就不準別人吃了。
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中國許多地方都有吃狗肉的傳統,更何況,現在吃的狗肉,有合法的肉狗養殖場提供,只要來源清楚,經過防疫檢疫,「愛狗人士」也不能己所不欲,硬施於人吧?再將禁止吃狗肉上升到立法的高度,是不是有點矯枉過正了?
我喜歡狗,我也喜歡吃狗肉,人是萬物之靈長,人類祖先如果不吃肉食,如何能夠一步步走到食物鏈的頂峰?「愛狗人士」少一點不栓狗繩,遺棄狗的行為,少一點虐待狗的行為,比強行阻攔我們一點點口腹之慾,是不是更能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