鸚鵡案二審開庭 鸚鵡案是什麼事件?結局如何?

2020-11-26 合肥網

  11月6日上午10時,備受關注的「鸚鵡案」的二審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當晚8時30分,庭審結束。整天的庭審持續了將近11個小時,上午為辯方舉證,下午為控方質證,晚上則是法庭辯論階段。

  此前,深圳男子王鵬販賣自養鸚鵡,被當地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一審判決後,王鵬提出上訴。

  和一審有所不同的是,在此次庭審中,控辯雙方對抗激烈。辯論的焦點圍繞在「人工馴養的野生動物應該按照什麼標準來保護」、「辦案程序是否合法」、「鑑定結果是否合法」、「王鵬是否知道售賣鸚鵡是犯罪」等方面進行的。「其中爭論最大的就是鑑定結果是否合法。」斯偉江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公訴方的觀點則是,辦案程序的小瑕疵並不影響整個案件,王鵬出售的鸚鵡是受保護物種,事實清楚且證據充分,對相關法律不了解不應成為輕判理由。

  法庭並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鸚鵡案二審開庭對法律的不了解不應成為輕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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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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