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香奕
安徽一男子王某為躲避節育手術,連殺3名工作人員,化名逃亡17年後一審被判處死刑。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披露了該案的種種細節及王某的逃亡生涯。王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期間逃竄於多地,四次因盜竊罪被關押。
據安徽商報報導,2000年4月13日,安徽省淮北市一男子王某因為拒絕節育手術,殺害3名工作人員,並將另一名工作人員打傷,其後駕車逃跑。在案發之後,王某被公安部列為A級通緝犯,並懸賞10萬元捉拿。
另外,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廳、市、縣四級公安機關組成追捕專班,先後赴安徽、江蘇、上海、河南、河北、寧夏等20餘個省市,持續開展工作。2017年7月10日,民警發現一位叫「李偉」的盜竊前科人員,與王某長相十分相似。在多次對比分析之後和DNA對比後,最終確定此人便是A級通緝犯王某。
中國裁判文書網於2019年11月28日公布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2018年7月24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昌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前犯盜竊罪所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春節前後,王昌勝與其妻李某為躲避計劃生育,住在其嶽父家中。同年4月13日下午,原安徽省濉溪縣陳集鄉政府幹部被害人梁某、陸某、王某、郜某四人先後找到王昌勝、李某,經做思想工作,二人同意乘車返回陳集實施節育手術。王昌勝攜帶提包坐車輛的最後一排,李某抱著嬰兒坐副駕駛位置,被害人四人坐中間一排。
當日18時許,行車途中,王昌勝持鐵錘砸擊王某、郜某、陸某、梁某四人頭部。三名被害人下車後,王昌勝持續追攆,之後駕車逃離現場。
對此,王昌勝辯稱,梁某等人因計劃生育搶其糧食、扒其屋,又搶其嶽父家電視機、四輪車,並且在車上遭到被害人辱罵、毆打。他是在廝打的過程中順手從車上拿一把錘子打他們。此外,他主觀上沒有打死他們的故意,為保護自己本能還擊。王昌勝的辯護人提出,本案發生與違法開展計劃生育工作,嚴重侵犯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人員的憲法權利存在直接關係。
淮北中院認為,關於王昌勝提出其在回陳集的車上遭到被害人辱罵、毆打的辯解無證據證實,不予採信。法院認為,即使計生人員存在工作方法不妥之處,也不能成為王昌勝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理由。
法院還查明,王昌勝在潛逃後,化名李偉,因犯盜竊罪於2001年7月2日被襄樊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一千元;犯盜竊罪於2004年4月22日被襄樊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犯盜竊罪於2013年1月5日被襄陽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犯盜竊罪於2016年3月4日被襄陽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該判決生效後,王昌勝在湖北省襄北監獄服刑。
最終,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昌勝因對計生幹部開展計劃生育工作不滿,持鐵錘砸擊計生幹部,致三人死亡,一人受傷,情節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殘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王昌勝持鐵錘多次砸擊他人要害部位,且不計後果,其主觀上明顯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其不具有殺人故意的辯解理由顯然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採納。
根據安徽省淮北市中院發布消息,王昌勝不服提出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9年12月4日,經最高法核准,淮北中院對故意殺人犯王昌勝執行死刑。